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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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功能性产品的装饰性设计的法律保护形式。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珠宝、家具、饮料容器和计算机图标的装饰性设计是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的示例。 在其他国家也可以找到类似的概念,即注册外观设计。在肯尼亚、日本、韩国和匈牙利,对工业品外观设计进行了正式的新颖性搜索后就注册了。在欧洲共同体国家中,一个人仅需支付官方费用并满足注册的其他正式要求(例如,EUIPO、德国...

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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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功能性产品的装饰设计的法律保护形式。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工业品外观设计权。珠宝、家具饮料容器计算机图标的装饰性设计是受外观设计专利保护的对象的示例。

在其他国家也可以找到类似的概念,即注册外观设计。在肯尼亚、日本韩国和匈牙利,对工业品外观设计进行了正式的新颖性搜索后就注册了。在欧洲共同体国家中,一个人仅需支付官方费用并满足注册的其他正式要求(例如,EUIPO、德国法国、西班牙的共同体设计)。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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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外观设计专利涵盖了具有实用性的物件的装饰设计。未经专利持有人许可,不得在美国制造、使用、复制或进口外观设计与外观设计专利所要求的外观类似的物体。该副本不必完全侵犯专利。它只必须基本相似。带有线条图的外观设计专利仅涵盖以实线显示的功能。虚线所示的项目不包括在内。这是苹果公司苹果诉三星案的美国一案中获得陪审团裁决的原因之一。苹果的专利展示了他们的大部分iPhone设计为虚线。三星在这些领域是否有所不同并不重要。专利的实线与三星的设计相同的事实意味着三星侵犯了苹果的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要同时遵守专利法规的新颖性和非显而易见性标准。然而,由于外观设计专利不是基于所针对外观设计的实用性来衡量的,因此,如何衡量装饰性外观设计的非显而易见性存在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电脑图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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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颖的字体和计算机图标都可以包含在外观设计专利中。但是,仅当图标显示在计算机屏幕上时才覆盖它们,因此使它们成为具有实用性的制品的一部分。屏幕布局也可以使用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发布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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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加拿大、日本、南非和美国合众国,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公开的,是保密的,直到理所当然的。

在巴西,申请人可以要求将申请保密,自提交之日起180天。这也将使申请的起诉和批准延迟180天。

在日本,申请人可以要求在授予注册商标后将其秘密保存长达3年。

著名的外观设计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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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42年,乔治·布鲁斯(George Bruce)获得了xxx项外观设计专利,即美国专利D1。该设计专利是一种新字体。
  • 1879年,奥古斯特· 巴索迪(Auguste Bartholdi)获得了自由女神像的设计专利美国专利D11,023。该专利涵盖了小雕像的销售。出售雕像的收入帮助筹集资金在纽约港建造了完整的雕像。
  • 1919年,美国军团徽章获得了三项外观设计专利,美国专利D54,296;美国军团妇女辅助人员徽章,美国专利D55,398 ; 以及美国军团之子的徽章,美国专利D92,187。这些专利的原始条款应于1933年到期,但国会一直在不断扩大其保护范围。
  • 1936年,弗兰克·雷德福德(Frank A. Redford)的Wigwam Motel汽车旅馆获得了D98,617号美国专利。
  • 苹果公司(Apple Inc.)拥有有关iPhone 智能手机系列及其相关产品设计的多项专利。

其他保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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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专利

美国实用专利保护给定项目的功能。只要支付维护费,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通常自提交之日起长达20年。

外观设计专利涵盖了物品的非装饰性外观设计。如果外观设计具有实用性,则外观设计专利可能会失效。如果外观设计专利在2015年5月13日之前提交,则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14年;如果外观设计专利在2015年5月13日或之后提交,则自发布之日起15年。

“一般而言,“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商品的使用和工作方式(35 USC 101),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商品的外观(35 USC 171)。商品的装饰外观包括如果发明同时兼具实用性和装饰性外观,则可以同时获得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MPEP-设计与实用新型专利之间的区别。

版权

版权可以防止复制非功能性项目。为了显示版权侵权,原告必须证明侵权项目是从原件复制而来的。受版权保护的艺术表达必须没有实质性的实用性(例如雕像),或者必须与有用的基材分离。

另一方面,外观设计专利涵盖了功能性物品的装饰方面不受侵犯。不必证明侵权项目是从原件复制而来的。因此,独立提出的外观设计仍然可以侵犯外观设计专利。

版权和外观设计专利都可以涵盖许多对象。的自由女神像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商标和商业外观

商标和商业外观用于保护消费者免受制造物品来源的困扰。为了获得商标保护,商标所有者必须证明同一类别的商品的商标不太可能与其他商标混淆。只要商标在商业中使用,它们就可以无限期地使用。

仅当外观设计新颖且对所有项目都不明显时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即使是实用性与专利对象不同的产品。例如,针对具有防护罩形状的计算机图标的设计专利,可以引用给定形状的实际防护罩作为现有技术。外观设计专利是否有效,不受外观设计是否商业化的影响。

物品可以同时具有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例如,可口可乐轮廓瓶被现已过期的外观设计专利美国专利D48,160所保护,但是仍然受到至少美国注册商标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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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目录
  1. 外观设计专利
  2.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3. 电脑图像
  4. 发布申请
  5. 著名的外观设计专利
  6. 其他保护形式
  7. 实用专利
  8. 版权
  9. 商标和商业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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