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职业学院

长期建档 锁定
本词条由“匿名用户” 建档。
  学院简介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面向全省招生、培养高级专业技能人才。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属第三批A线录取院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学生。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址在广州市下塘西3号,学院设广州、南海和中山三个校区,分别在广州市下塘西3号、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2号和中山市五桂山镇职业教育园区。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

  学院简介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面向全省招生、培养高级专业技能人才。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属第三批A线录取院校。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学生。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址在广州市下塘西3号,学院设广州、南海和中山三个校区,分别在广州市下塘西3号、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三2号和中山市五桂山镇职业教育园区。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教师队伍,有完备的教学生活设施,学院建有主干千兆的校园网、各类藏书达30多万册的数字图书馆,有完善的多课室、多功能电教室、计算机网络课室、语音室、汽车实训车间等教学设施、学院还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队伍和技术熟练的技术人员队伍,共同致力于为广东培养适用的高技能职业技术人才。[2]

   办学特色

  学院大力推行校企合作、订单培养、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大精品课程和示范性专业的建设力度,主打“就业、实训、技能”品牌,积极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相结合的“双证书”制度,重视培养和提高学生职业竞争能力、知识运用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学生成为适应现代化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学院近三年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在96%以上。

   师资力量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拥有一支人员精干、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截止到2009年8月,学院有教职工700人,其中专任教师562人,其高职称43人,副高职称89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198人,博士(含博士研究生)14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11人。学院还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队伍和技术熟练的技术人员队伍

   校园设施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学院有良好的网络,建有主干千兆校园网,有的IP地址、域名和网站;学院建有完善的网络课堂直播和点播系统、双向视频会议系统和功能齐全的音像教材中心等;学院图书馆拥有藏书87万册(其中电子图书40万册)、现刊现报632种,引进维普、CNK等多种类型的电子资源数据库;学院还建有完善的多课室、多功能电教室、计算机网络课室、语音室、计算机实验室、汽车实训车间、数控加工车间、电工实习室、制冷实验室等教学设施。中山校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42.4万平方米。已建成的首期工程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师生食堂、学生活动中心、运动场等,完成的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近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有图书馆、学生宿舍、运动场。[3]​

   专业设置 招生专业

学院以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为主,面向广东省尤其是中山市等珠三角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办学,设有工程技术系、计算机技术系、经济管理系、文法系、外语系、数码设计与制作系、机械自动化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工程系、思想理论课教学部、基础教学部等 11个系(部)。学院目前开设有64个(方向)紧贴广东产业结构和社会发展需求的专业,涵盖了电子信息、机械制造、汽车工程、土建、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文化教育、艺术设计传媒、法律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门类。学院拥有3个特色专业。学院与120余家企业行业签订合作办学协议,建立校外实习实训120个。

   会计电算化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基层的既掌握会计基础理论,又掌握计算机基本知识和会计业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胜任机关、企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的技能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础会计、统计技术、中级财务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审计学原理与财务审计实务、电算化会计、财务管理实务、经济法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税务会计实务、Internet实用技术、常用财会软件应用等;

   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商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商务运作流程和与本专业有关的经济法规、政策,具有较强的商务管理能力,具有中小企业综合管理者或大中型企业的管理者的基本素养和技能,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并服务于工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型商务管理专门人才。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主要课程:大学英语(1)(2)、计算机应用基础、基础会计、经济学基础、现代统计技术、商务概论、商务交际英语(1、2)、国际贸易理论和务实、商务办公自动化、商务谈判、商务礼仪、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管理学基础、市场营销学、现代物流管理、企业信息管理、工商企业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务实。

   金融管理与实务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面向财政、金融领域培养能熟练使用计算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机处理金融业务(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行业),又具备较扎实的金融专业理底和掌握金融业务操作技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金融学、金融市场证券市场基础知识、证券投资分析证券发行与承铸、房地产投资分析、证券交易、个人理财、个人风险管理与保险、期货期权投资分析、外汇投资

   投资与理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综合素质,重点面向基层的,既掌握投资与理财的基础理论知识,又掌握投资与理财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能胜任各类公司、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投资与理财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经济学基础、经济数学、基础会计、现代统计技术、投资学、技术经济学、国际投资理论与实务、公司理财、证券投资原理与实务、个人理财规划、税收原理与实务。

   财务管理(公司理财)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既掌握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审计监督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又掌握计算机基本理论知识和应用技术,重点面向基层的具有现代工商企业理财、财务管理控制、财务决策分析和审计查证的基本能力,并能运用计算机处理财会业务、能胜任各类公司、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具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共开设的主干课程有:经济学基础、经济数学、基础会计、财务会计实务、成本会计实务、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实务、管理会计实务、税务会计实务、财务审计实务、投资管理实务、购并原理与案例、货币银行学、纳税筹划、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分析与评价、会计模拟实习、会计法规与财税法规等。

   计算机网络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面向计算机网络技术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具备从事计算机网络专业领域工作的技术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网络、网络操作系统网页制作和网站建设互联网设备及其应用、计算机组网与配置、结构化布线和网络管理与安全、数据库、LINUX操作系统、C 程序设计、VB程序设计、程序设计、IT市场营销等;

   软件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建设需要、具备良好职业,掌握计算机软件编程与应用开发和软件基本技能的高等专业技术应用型人才。毕业后能顺利地进入IT领域相关岗位就业,主要从事具体编程和基于WEB的应用程序及组件开发、网站建设和系统管理等工作。

  主要课程: 高等数学、、C#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数据库技术—SQL SERVER、网页设计及网站建设、计算机网络应用技术、Java语言程序设计、软件工程、数据结构与算法、IT市场营销等。

   电子商务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电子商务系统策划、开发、运营与管理的基本技能,熟悉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能适应互联网经济发展需要、符合国际经济发展趋势和WTO所需要的,并能在企事业单位或部门从事有关电子商务工作的实用型、国际化、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原理与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基础、电子商务概论、VB程序设计基础、经济学基础、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网上支付与结算、网页设计与制作、管理学基础、Web网络编程技术、电子实务法律与法规、信息安全技术、电子实务案例分析、Internet和Intranet技术、职业技能培训与考证等。

   物业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点面向物业管理岗位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可从事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及房地产中介等行业。

  主要课程:计算机应用基础、管理学基础、公共英语、物业管理法规、物业管理实务、物业信息管理、物业管理财税基础、房地产营销管理、物业设备设施管理、房屋构造与管理等。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技术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掌握制图、运算、实验等基本技能,具有一定的制造、运行、维修、安装、调试、技术测试、简单设计和分析的重点面向基层的应用型高等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物理、工程制图基础、大学英语(1)(2)、高等数学(1)(2)、机械工程制图、电工技术、计算机应用基础、数据库基础与应用、应用力学、机械制造基础、电子技术、自动控制工程基础、机械设计基础、毕业生就业指导等。

   模具设计与制造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能够系统掌握材料科学及塑性成型各类加工工艺的基础理论以及模具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技术,了解数控机床加工等知识,从事机械加工工艺,冷冲模、塑料模设计与制造技术的管理与应用型的高等工程技术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物理、工程制图基础、大学英语(1)(2)、高等数字(1)(2)、机械工程制图、电工技术、应用力学、机械制造基础、微机原理与应用、金属切削机床概论、液压传动、模具制造工艺、毕业生就业指导等。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重点掌握现代汽车结构和原理、交通运输企业管理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术。能利用智能化仪器对汽车进行检测、维修,从事各类进口、国产大中小型汽车的检测、修理及相应的示范、指导的技能型技术人才。

  主要课程:机械制图、液压技术、汽车职场安全、汽车发动机结构与维修、汽车底盘结构与维修、汽车电气构造与维修、汽车电控系统构造与维修、汽车检测与诊断技术等;

   行政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根据现代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具备现代管理学、学和经济学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文教、体育、卫生、环保、社会保险、市政以及社区、物业管理等公共事业部门从事各类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行政管理学、学、管理概论、大学英语(1)(2)、经济学、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行政秘书与公文写作、公共关系学、社会调查研究与方法、国家公务员制度、社交礼仪、技术等级职业培训、毕业生就业指导等。

   法律事务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 既掌握法律知识又懂得文秘业务的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法律服务机构中从事速录速记工作及法律工作的高等应用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英语(1)(2)、学、宪、行与行政诉讼法、刑、计算机应用基础、刑事诉讼、民事诉讼、民、经济、司法文书、知识产权法、律师实务、公共关系学、秘书学原理和实务、办公自动化、速记速录课等。

   文秘

  培养目标:本专业主要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强的公务文书写作能力、熟练使用计算机和其他现代办公设备能力、较强的公关协调和辅助管理能力,能够在文化事业单位、基层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文书、秘书工作及其他管理工作的复合型秘书人才。

  主要课程: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应用写作、语法修辞、文书档案管理、秘书学、公共关系学、行政管理学、中国文化、外国文化、文字录入、中文速记、与口才、书法、办公设备应用、常用办公软件的使用、技术等级职业培训、毕业生就业指导等。

   应用英语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备扎实的英语语言基础和较系统的导游知识,能在导游、外事、文化等部门以及外资企业从事翻译和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综合英语、英语阅读、英语视听说、旅游英语、旅行社与旅行社管理、英语国家地理及风俗人情、旅游心理与旅游职业、导游业务与导游技巧、景点与景区、领队业务知识。

   商务英语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扎实英语专业知识和较强商务英语实践能力,能从事商贸、金融、经济管理和服务等涉外工作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主要课程:综合英语、英语阅读、英语视听说、商务交际英语、商务英语写作、商务英语阅读、外贸英语函电、经贸报刊英语、国际金融、国际商法、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

   专业介绍 专业介绍 专业类型 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专业名称 专业层次 公共事业类 社会工作 专科 行政管理 专科 制造类 模具设计与制造 专科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专科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数控技术) 专科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专科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专科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专科 土建类 工程造价 专科 物业管理 专科
建筑工程技术 专科

文化教育类 文秘 专科 文化事业管理 专科
图书档案管理 专科 商务英语 专科
应用英语(旅游服务方向) 专科

旅游类 会展策划与管理 专科 店管理 专科 法律类 官 专科 法律事务 专科
法律事务(文秘方向) 专科

电子信息类 通信技术 专科 应用电子技术 专科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专科 软件技术 专科
计算机信息管理 专科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专科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专科 计算机多技术 专科
软件测试技术 专科 动漫设计与制作 专科 艺术设计传媒类 产品造型设计 专科 影视广告 专科
影视多技术 专科

财经类 电子商务 专科 财务管理(公司理财方向) 专科
会计电算化 专科 工商企业管理(商务管理方向) 专科
国际经济与贸易 专科 金融保险(保险经营方向) 专科
投资与理财 专科 金融与证券(证券投资方向) 专科
市场营销 专科 连锁经营管理 专科 学院章程

  xxx章 总 则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xxx条 为适应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形势,规范办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校名: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址:广州市下塘西3号(邮政编码:510091);学院设南海校区,地址:南海桂城南新三2号(邮政编码:528200);中山校区,地址:中山市五桂山职业教育园区(邮政编码:528400)。

第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实施大专学历教育,学院经广东省人民批准设立后,属法人,具有自主办学权。

第四条 学院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使受教育者成为有理想、有、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第五条 学院贴近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培养具备综合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人才。

第六条 学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按照高等职业教育的要求,设置现代教育技术、会计电算化、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专业,并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新专业。

第七条 学院对学生的培养要求是: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创新意识,具有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掌握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技能。学生在取得大专毕业证书的同时,还需取得一个或多个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第八条 学院由广东省教育厅主办并主管,在省教育厅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管理。 第二章 内部管理体制

  第九条 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学院党委按照《中国章程》和《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统一领导学院工作,支持院长依法行使职权,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等顺利的完成。

  第十条 学院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1.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线、方针、政策,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靠全院师生推进学院的和发展;

  2.按照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学院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的先锋模范作用;

  3.讨论决定学院和发展以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学院的思想工作和德育工作;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

  6.领导学院的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

  7.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对学院的各党派基层组织实行领导,支持他们按照各自的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学院的院长、副院长由符合高等教育法任职条件的担任,按照国家有关任免。

  第十二条 学院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1.拟定发展规划,制定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和后勤保障工作;

  3.拟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推荐副院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4.根据国家与学院有关条例聘任与解聘、励或者处分教职员工,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并实施励或者处分;

  5.拟定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管理监督学院资产,学院的权益;

  6.章程的其它职权。学院院长主持学院办公会议或院务会议,处理前款的有关事项。

  第十 学院设立相应的教学指导、检查和监督机构,负责对重大教学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指导意见;对教师教学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组织开展全院性教研教改活动。

  第十四条 学院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学院与被聘任的教职工本着双方平等自愿原则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与义务。合同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中止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条 学院的管理人员,按行政岗位职务进行聘任;教学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十六条 学院本着高效精简的原则,设置教学、科研、行政等职能部门。教学职能部门称为学系、学部、教研室,科研职能部门称为研究室;行政职能部门称为处、室。 学院附属机构按学院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设立和管理。

  第十七条 学院按照《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要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后勤社会化服务体系。对由社会机构承担的后勤服务工作,学院应按合同行使检查、监督义务,以师生员工应享有的服务权益,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第三章 经费来源和财务制度

  第十八条 学院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广东省人民每年给予的财政拨款和按国家收取的学费收益,同时争取国家政策法规许可的各种社会资金的支持。

  第十九条 学院按照财政部、国家教委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实行财务工作院长负责制,建立起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制度。学院财务活动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 主办者与学院之间的、义务。

第二十条 学院由省教育厅主办,接受省教育厅的领导和管理,与广东电视大学“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资源共享。

  第二十一条 教育厅享有以下:

  1.确定学院办学旨并督促学院执行;

  2.确定并协助学院按年限达到办学要求和规模;

  3.按干部任免权限,提出院长名单和副院长任免名单,报广东省委组织部审核任免;

  4.提出学院合并、终止、名称变更等,报广东省人民审批。

  第二十二条 教育厅承担以下义务:

  1.按关拨给年度教育经费和建设经费;

  2.盘活教育资源,增强学院办学实力;

  3.学院的,支持学院的发展;

  4.在学院终止时,依法处理学院善后事宜。

  第二十 学院享有以下:

  1.享有《中华人民国高等教育法》赋予的办学自主权;

  2.学院存续期间,对教育厅提供的资产、财政资助和学院收益享有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第二十四条 学院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学院章程,教育和教学质量;

2.依照教育厅核定的办学规模,按期向社会输送毕业生;

  3.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招生比例和修订教学计划;

  4.承担科研任务,开展科技推广和科技服务工作;

  5.学院未经教育厅同意,不得改变资产的用途,不得随意转移使用权,或作抵押以及为他人。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 学院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院的管理与监督,教职工的权益。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是学生的群众组织,是学院与学生沟通的重要渠道。学生会通过各种形式支持学院工作,参与学院的管理。

  第六章 政党和群众团体

第二十七条 学院遵照《中华人民国》和有关,支持各党派、共青团、妇联、工会在学院建立其相应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广东省教育厅核准后生效。

   学校领导

  党委:方健壮

  方健壮,男,1958年3月出生,广东省惠来人,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党委,教授,硕士,硕士生导师。

  广州外国语学院毕业。分别于广州外国语学院、英国大学、英国华威大学获得英语语言文学硕士、文学文体学硕士及英国学硕士学位。于1980年7月至 2002年7月在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工作,历任英语系教研室主任、副系主任、英文学院院长、教务处长、校长助理,兼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 报》常务副主编。2002年7月至2011年3月任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院长、党委副,教授。2011年4月至2014年6月,任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 长、党委副。现任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党委。

  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英语教学”全国顾问委员会委员、教育部职业院校外语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广 东省高等教育学会小学(学前)教师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委员会委员、广东现代远程教育协会会长、广东省教育协会 会长。

  长期从事英语语言文学、英语国家社会文化、英语教育的教学和研究。主持多项省级科研教研课题,出版著作、教材18部,先后四次获得广东省高等教育教学。

  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分管思想教育与宣传工作,广东电大报,组织宣传部(部合署)。联系文化与学院、外语系。

  院长、党委副:刘文清

  刘文清,女,1966年11月出生,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长、党委副,博士研究生,研究员,硕士生导师。

  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博士学位。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曾任广东英德市人民市长助理、副市长。2001年9月至2002年9月在清远市人民工作,历任驻联络处副主任、主任。2002年9月至2007年1月任省委办公厅“省委新一号楼”筹建办副主任。2007年1月至2014年6月任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现任广东理工职业学院院长、党委副。

  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全国秘书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常务理事、全国高职高专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副会长、广东省机构编制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秘书学会常务副会长。先后获得优秀公务员、三八红旗手、优秀员等荣誉称号。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十二五”时期广东高职教育发展的思考》、《构建利益驱动的校企合作运营机制研究》等学术论文30余篇。出版专著、教材22部。主持12个省部级科研课题研究。《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能力提升》、《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满意度实践报告》分别获全国“十一五”教育科研课题一等、全国“十一五”科研规划课题研究一等。

  主持学校行政与学科发展全面工作。分管校园综合治理工作,审计工作,广东大学校长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办公室(系统建设办公室合署),督导室(高职教育研究室合署)。联系信息与工程学院,数码设计与制作系。

  党委副、纪委:燕

  燕,女,1964年1月出生,广东潮阳人,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党委副、纪委兼任工会,副研究员。

  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毕业。分别于华南师范大学获教育学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1985年7月至1990年9月,在华南师范大学 电化教育系任教师。1990年至今,在广东电视大学工作,先后在人事处、远研室、教务处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科长等职。1999年6月,任开 放教育研究中心副主任。2001年6月,任组织人事处副处长。2003年6月至2008年7月,任组织人事处处长。2008年7月至今,任广东理工职业学 院党委副、纪委。

  长期从事高校教育管理与研究工作,主持多项省、校级科研课题,参与多项调研工作,公开发表论文等十多篇。

  主持纪委和教代会。分管干部和人才工作,纪委办(监察处合署),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离退休人员办公室挂靠),学生工作部(处,xxx部合署),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工会,团委,关工委。联系管理工程系,思想理论课教学部。

  副院长、党委委员:李江

  李江,女,1962年10月出生,广西上林人,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电视大学学报》主编,研究员。

  大学和国家行政学院联合培养公共管理硕士(MPA)。1982年7月至1984年11月在广西大学工作。1984年11月至1989年6月在广西工学院工作。1989年6月至今在广东电视大学工作,历任广东电视大学教学部主任助理、教务处副处长、教务处长、校长助理。2001年11月至今任学校党委委员。2005年至今任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副院长。

  广东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广东现代远程教育协会常务副会长、广东省标准化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价格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曾任广东现代远程教育协会会长、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常务理事、电视大学继续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广东省标准化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长期高等教育和公共管理研究以及机械工程教学和研究,主持省级和校级课题10项,出版专著3部、教材2本,发表论文30多篇。

  主持学术委员会。分管科技处(学报编辑部、终身教育研究院挂靠),网络信息服务中心,学分银行管理中心,终身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社区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合署),图书馆(学习资源中心)。联系经济管理与标准化学院,财经系,机械与自动化工程系。

  副院长:孙平

  孙平,男,1964年3月生,陕西韩城人,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副院长,博士,教授,警监警衔。

  中山大学毕业。分别于西北大学、中山大学获得学士学位和博士学位。1985年 9月至1991年 7月在西北大学任教。1991年 7月至2003年3 月,任广东司法学校教研室副主任、主任、副校长。2000年7月至2001年7月,在中山大学人类学系做国内高级访问学者。2003年3月至2008年10月,任广东司法警业学院副院长。2004年7月至12月,被广东省委组织部、省委部委派到揭阳市挂职锻炼,任榕城区区长助理。2008年10月至今,任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副院长。

  现为政协广东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国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会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会医药食品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人士联谊会常务理事。

  曾荣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称号、全国司法系统学校优秀教师称号、广东省优秀教师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三次。

  主要从事刑罚执行、法律文化、教育人类学的研究。主编、参编学术著作10余部,发表论文30余篇。

  分管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综合办公室,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教务处(评建工作办公室合署),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实训中心(校企合作办公室合署),直属学院(附属职业技术学校合署),教材中心。联系计算机系,工程技术系(物联网工程系),文法系。

  副院长、党委委员:陈显强

  陈显强,男 ,1962年3月出生 ,湖南省新化县人,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教授,理学博士。

  中山大学毕业。分别于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获得理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82年7月至1994年8月,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原湖南娄底师专)数学系工作,曾任分析教研室主任和副系主任、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学报编委。1997年7月至今, 在广东电视大学工作,历任教学指导中心副主任、教务处处长,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和学报编委。2008年7月起任学校党委委员。2010年7月至今任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副院长。

  现为广东省数学会理事,中国数量经济学会远程教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长期从事数学教学和研究,作为主要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多项课题的研究工作,参与教育部和教育厅立项的多项教学课题研究并执笔撰写研究报告,发表学术论文20多篇。

  分管广东大学教务处(督导办公室合署),教育技术中心,财务处,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学校招标与采购中心挂靠)。联系法律与行政管理学院,基础教学部。

   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财经类专业每生每学年4500元,理工外语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元,美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750-1500元。

   词条图册 校园风景(1张)

内容由匿名用户提供,本内容不代表vibaike.com立场,内容投诉举报请联系vibaike.com客服。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vibaike.com/1349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