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编辑
本词条由“匿名用户” 建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金融证券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业和期货业发展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对全市地方金融证券机构以及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掌握地方金融证券保险机构的资产运营情况,协助中央监管机构与做好监督管理。  (三)履行长沙市创建金...

人民金融证券工作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金融证券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业和期货业发展的有关法规和政策。

  (二)负责对全市地方金融证券机构以及与资本市场有关的中介机构进行管理、协调和指导;掌握地方金融证券保险机构的资产运营情况,协助中央监管机构与做好监督管理

  (三)履行长沙市创建金融安全区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综合协调及涉及地方金融证券保险信托领域的重大问题,负责实施市对地方金融证券保险信托市场运行的宏观指导,抓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组织指导银行卡产业发展。

  (四)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制度建设,对中小企业信用和再机构的设立、运作进行监管;负责对全市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规行为,整顿、规范和发展市场;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好市发展资金。

  (五)承办我市公司上市的前期改制、上市推荐、发行等工作;协调、指导上市公司配股融资、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工作,提高上市公质量;负责股份有限公司两的设立、增资扩股、合并、分立等有关工作;对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资产债务重组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管理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和运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融资公司和公用事业类公司等的改制、设立、重组和规范运作;指导和监督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运行;参与全市事业单位工作。

  (七)参与投融资体制和偿债机制建立;组织实施投融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指导各类金融工具创新,发展多种融资方式,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牵头组织、指导地方债券发行等直接融资工作。

  (八)指导地方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业、信托业和期货业等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管理。

  (九)负责全市信用征信制度建设,基础信用信息整合,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信用征信市场培育、管理。对信用征信机构和信用协会进行监督管理。

  (十)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地方金融证券机构的党的建设和思想工作以及金融系统文明创建工作。

  (十一)代表市人民与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中国银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进行联系与协调。加强与国内外金融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承办市委、市人民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综合处

  负责拟订全市地方金融证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促进全市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信托业、业和期货业发展的有关制度和政策的拟制;负责全市地方金融、证券、保险等方面的信息、宣传及有关报表的统计汇总;组织金融证券等方面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制定全办内部运行规章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接待、文印收发、议案提案办理、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全办机构编制、人事劳资、教育培训、考核等工作;负责全办行政后勤、财务、、计划生育等管理。

   金融证券一处

  履行长沙市创建金融安全区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联系指导全市金融安全区创建和金融生态建设工作,牵头抓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负责全市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参与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处置服务。负责联系指导驻长各银行类、保险类等金融机构及类、银行卡业类等企业,协助监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监测分析全市间接融资的阶段性运行情况。承办涉及全市银行业、信托业及银行业、信托业及银行卡产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中小企业融资和信用监管工作。对全市涉及银行业、信托业、业及银行卡产业等机构的报表进行统计汇总。

   金融证券二处

  对全市地方证券、信托、期货等机构及中介进行指导、联系、协调和服务,协助中央相关监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负责涉及全市地方证券、保险及期货等行业的重大问题,风险防范与处置和维稳工作;指导全市范围内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负责承办我市公司上市的前期改制、上市推荐等工作,筛选培育全市拟上市公司;牵头组织、协调上市公司进行配股融资、资产重组及兼并收购工作。负责承办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增资扩股、股权转让、合并、分立等有关核准备案服务工作,对市属国企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债务重组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参与全市事业单位改制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国有投资公司、风险投资公司、融资公司和公用事业类公司的改制、设立、重组和规范运作。负责指导各类金融工具创新,培育区域性资本市场;指导和监督地方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与运行;负责监管三板市场的建立与运行;指导、组织地方债券发行工作。参与投融资体制和偿债机制的建立,组织实施投融资项目后评价制度。

   信用征信管理处

  负责出台社会信用征信制度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社会信用征集制度、社会信用评价制度、社会信用披露制度和社会信用分类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组织、指导基础信用征信服务系统建设,建立基础信用信息数据库,构建长沙社会信用网络系统;培育信用征信服务市场;对信用征信服务机构进行市场准入、规范运作、征信产品制作及推广使用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规范信用协会的自律性管理。负责长沙信用征信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信用征信监督管理的宣传和业务培训。

  机关党支部:负责机关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设置,人员编制在办机关编制总额内单列。

内容由匿名用户提供,本内容不代表vibaike.com立场,内容投诉举报请联系vibaike.com客服。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vibaike.com/30417/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