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关于深配合上证所新交易系统交易清算验证测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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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规颁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深市配合上证所新交易系统交易清算验证测试的通知  证券期货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9-11-13   法规内容   各会员及其他相关单位:  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交易及清算验证性测试,提供完整的市场测试,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定于20...

  法规颁布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深市配合上证所新交易系统交易清算验证测试的通知

  证券期货

  深圳证券交易

2009-11-13

   法规内容

  各会员及其他相关单位:

  为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一代交易系统交易及清算验证性测试,提供完整的市场测试,深圳证券交易所(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定于2009年11月21日联合组织全网测试,通过模拟深市证券交易、非交易、d-com非交易报送、实时开户等业务,以检查各会员的技术系统在沪市新交易系统切换之际,开展深市业务的正确性。现将全网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内容为模拟证券交易、非交易、d-com非交易业务实时申报、实时开户及相关的结算业务过程

  二、测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1日(星期六)9:00至15:30,将模拟1个交易日、1个结算日的运行。

  三、请各会员认真组织测试,按照《深市配合上证所新交易系统交易清算验证测试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可从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之“技术专栏”处查阅),落实专人负责本次测试工作

  四、各参测单位测试前务必做好系统和数据备份工作;测试完成后,做好系统和数据的恢复工作,确保下一交易日的交易正常安全进行。

  五、测试完成后,各会员单位应登录本所“会员业务专区”首页“快速―在线调查表”栏目,填写并提交相关测试结果反馈表(见测试方案之附表)。请于2009年11月21日17:00前,使用专用电子认证证书(ekey)登录本所“会员业务专区”,完成填报工作。

  六、测试日的所有数据仅为技术测试使用,不能作为任何交易、非交易及开户等业务的依据。请会员及相关单位做好向投资者的宣传提示工作。

  测试联系电话

  深圳证券交易所:0755—82083510、0755—82083511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0755—25987818

  深圳证券通信公司:0755—8318222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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