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背景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推进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化,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医药教育教学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教育部于2007年3月1日发出关于教高函[2007]2号文件,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决定组建教育部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此诞生,成为全国10个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要求各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的学校和单位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组织机构
根据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教学工作或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等原则,教育部从高等学校或有关机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专家、教授中选聘出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成立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任期制,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4人,秘书长1人,委员24人。委员会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教育部高等学校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置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中华口腔医学会口腔医学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设置顾问、名誉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青年委员及秘书。
第二届教育部高等学校口腔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2013-2017)
主任委员
四川大学
副主任委员
郭传瑸
大学
王松灵
首都医科大学
张连云
天津医科大学
愿
上海交通大学
第四军医大学
秘书长
于海洋
四川大学
委员
王 洁
医科大学
卢 利
中国医科大学
牛卫东
大连医科大学
孙宏晨
大学
牛玉梅
医科大学
余优成
复旦大学
同济大学
胡勤刚
南京大学
王 林
南京医科大学
王慧明
浙江大学
谷志远
浙江中医药大学
何家才
安徽医科大学
闫福华
福建医科大学
朱洪水
南昌大学
徐 欣
山东大学
边 专
武汉大学
毛 靖
华中科技大学
阙国鹰
中南大学
程 斌
中山大学
吴补领
南方医科大学
周 诺
广西医科大学
邓 锋
郑立舸
宋宇峰
贵阳医学院
刘建国
遵义医学院
丁仲鹃
昆明医科大学
周 洪
西安交通大学
余占海
大学
赵 今
新疆医科大学
马 敏
唐 亮
刘洪臣
xxx总医院
麻健丰
工作内容
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医药学科(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指导高等学校医药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践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研究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接受委托参加专业评估任务,接受委托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论证任务等。具体来讲,包括如下内容:
· 把握国内外口腔医学专业教育的发展趋势,研究高等教育教学与发展的全局性重大问题,为教育部和高等学校提供咨询意见和。
· 组织和开展口腔医学专业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接受教育部委托,制订口腔医学专业规范、教学质量标准和基础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实验教学的基本条件;研究口腔医学专业结构和布局,承担口腔医学本科专业设置评审或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的核定任务;审议、推荐有关教学方案和,指导、推动教育教学工作不断深化。
· 指导高等学校的口腔医学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训建设、实验室建设等工作,促进高等学校口腔医学教学基本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 根据国家对口腔医学专业本科、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有关要求,以及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的实际需要,加强教学质量评估问题研究,接受教育部委托,对口腔医学专业教学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 组织师资培训,沟通信息,交流教学建设和教学经验,宣传推广优秀教学,为高等学校的教学建设和教学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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