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编辑1·与主体相对应的存在(nonego);
2·对象(coverage,object,objective,subject,subject matter,target);
3·哲学上指主体以外的客观事物,是主体认识和实践的对象;
4·法律上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品、行为等;
词语解释
编辑基本解释
客体kètǐ
[object]哲学术语,指存在于主体之外的客观事物
详细解释
释义:(1).指外界事物,是主体的认识对象和活动对象。
【出处】;梁启超《新民说·论私德》:“对於私人之交涉,与对於公人之交涉,其客体虽异,其主体则同。”
释义:(2).指次要的人或事物。
【出处】:章炳麟《驳康有为论xxx书》:“今日广西会党,则知己为主体,而西人为客体矣。”
哲学定义
编辑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一切是为客体。客体是与主体存在着关系的全部。
客体是相对于主体而言的。处于客体的事物,当作为某一具体事物本身的时候,就成了事物主体,其它与之处于关系的物,就变成了客体。处于主体的事物,作为其它事物的关系面出现的时候,就成了客体。
主客体的关系存在,人们是为了呈现事物。呈现事物,得自于人们对事物的描述,人们在描述某一事物时,在印象里就有了事物的形态,而衬托出这个事物
形态的,是形态里的区别,事物相互的影响证明了事物形态区别的存在,存在的形态区别又体现出了具体的事物。存在的形态区别的一切事物,就是存在的客体,印象里的事物的形态就是存在着的主体。
人们通过对这种主客关系的表达描述,也就呈现了事物的关系发生。主客关系是人为的定位,也是自然生命意识出现后的存在,人们在相互影响的事物环境里切入一点来描述具体的事物时,其主体与客体就已经相互作用了。人们对存在着的关系的作用表达,在进行人为的认识和描述时,也就是主体与客体的关系进行时。
意识的自然的客体,是处于意识里的一切自然事物,地理环境、气候条件、物质基础这些都是自然的客体存在形式。以主体存在的生命的意识对所有自然的客体的认识就是自然的全部内容。意志的社会的客体,是除却了人之外存在的一切,以意志的人为主体对所有一切存在的客体的认识就是社会的全部内容。生命存在的世界的客体,是与存在的生命相关的所有,以生命为主体对所有与生命有关的事物就是世界的全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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