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博士(英语:Doctor of Philosophy,拉丁语:philosophiae doctor,doctor philosophiae),简称PhD、Ph.D.或DPhil,博士学位是一个学生在大多数领域(除医学和法律外)能获得的最高学位。
词源
编辑哲学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中的哲学(Philosophy)源自希腊语“philosophia”,意为“智慧的爱好者”或“爱与智慧”。哲学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中的博士(Doctor)的含义来自古法语“doctour”,意为教会之父,拼写方式直接源自中世纪拉丁语“doctor”,意为“宗教导师、顾问、学者”,在古典拉丁语中指“教师”。在14世纪晚期,“doctor”一词衍生出“教师、导师、学者、精通某一学科的人”等含义。公元1400年左右,“doctor”出现了“医学专业的人,合法持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等释义,该释义从16世纪晚期开始变得常见起来。哲学博士是全球公认的研究生学位,一般来说,哲学博士学位是学生可以获得的最高学位。学位一般可以被授予任何学科的学生(除法律和医学领域外,它们拥有独立的博士学位,即MD和JD),只要他们能通过所在领域知识的考试,并通过研究对新知识做出大量原创性贡献。哲学博士一般被简称为PhD、Ph.D.或Dr.。哲学博士在中国一般被翻译为“学术博士”。
历史沿革
编辑中世纪欧洲
自11世纪以来,欧洲就存在大学,但中世纪大学授予的学位更多的与医学博士和法学博士相似,要求掌握已有知识,而不是发现新知识。在文艺复兴和启蒙时期,大多数欧洲学者都与大学有所关联,但他们的研究是在业余时间进行的,日常需要通过教授贵族子女来维持生计。
德国
1810年,普鲁士外交官威廉·冯·洪堡(Wilhelm von Humboldt)创建了xxx所将教学和研究结合起来的大学,这所最初被命名为柏林大学的现在称为洪堡大学的xxx所现代研究型大学开始授予一种新类型的学位,即哲学博士学位,该学位要求博士生进行原创研究。这一模式随后迅速被传播到其他大学。
英国
在19世纪初英国的的大学中,艺术学院占据主导地位,并且由于医学培训被转移至专门的教学医院,法律培训在由法院学院提供,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的规模相对较小。到了19世纪末,英国出现了研究学位,被称作理学博士(DSc或ScD),和其他“高级博士学位”。1917年,根据美国和德国的模式,英国引入了新的博士学位,但仍然存在理学博士、文学博士等。
剑桥大学的博士礼服
美国
在19世纪的大部分时间中,美国的高等教育机构规模较小,大多附属于教会,只提供古典文科教育,培养牧师或其他专业人士。到了19世纪中叶,以科学和工程领域为代表的新领域出现在了美国高校的课程中,但这些课程并不包含研究生课程,美国学者不可避免地前往德国或其他欧洲国家接受包括博士教育在内的高等教育,出国的学生在获得博士学位后大多成为了大学教授,其中不乏美国大学体系的创建者和领导者。发展美国研究生课程的建议也在这一时间段出现。1861年,耶鲁大学授予了三人哲学博士学位,这是美国出现的xxx次博士学位授予。19世纪70年代,宾夕法尼亚大学称为美国第二所授予博士学位的学校,紧随其后的是哈佛大学。1876年,非裔美国人首次获得耶鲁大学物理学博士学位,1877年,女性xxx次获得博士学位。到了19世纪末,美国的博士教育模式确立,学位由研究型大学授予,学生的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将有同一位教授负责。博士生课程通常包含几年的课程,期末考试,一两年的研究,论文等。1900年,基于研究的研究生培训成为了美国高等教育的xxx组成部分,但教育资格仅集中在一小部分机构中。20世纪,美国博士学位授予机构的数量稳步增长,从1920年的不到50所增加到1999年的392所。
中国
在20世纪20年代,中国的一些大学就开始为达到要求的毕业生授予博士学位,这些学校通常和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大学联系密切。然而,在当时中国大学章程中并未出现关于博士学位的专门条款,因此这并不能代表中国博士招考制度的诞生。1934年5月,国民政府先后颁布了《学位授予法》《学位分级细则》《大学研究院暂行组织规程》等法规,规定中国学位将仿照英美定为学士、硕士、博士,1940年,国民政府再次颁布《博士学位评定会条例》和《博士学位考试审查及评审细则》,逐步构成了中国最早的博士研究生体系。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仿效苏联模式,建立起一套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1955年,国务院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暂行条例》,规定中国科学院为有副博士招生资格的科研院所。1956年7月,中国高等教育部颁布了《1956年高等学校招收副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明确了报考条件、入学考试科目、报名及考试日期、录取办法等规定,中国高校开始了xxx次副博士研究生招生。次年将副博士称呼改为研究生。“文化大xxx”后,党和政府开始着手整顿教育,到了20世纪80年代,教育部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两个法规性主题文件,中国博士生教育体系正式诞生。2001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0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规定了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提前攻博三种博士研究生选拔方法。2009年,教育部发布《2010年全国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将研究生招生方法调整为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在中国的研究生教育系统中,哲学分为哲学和应用伦理两个学科,其中哲学学科可以被授予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应用伦理学科只能授予硕士学位。中国教育系统中的哲学博士一般指哲学学科的博士学位拥有者,用英语表示则为“PhD in Philosophy(哲学学科博士)”。中国有13种博士学位类型,分别是:哲学博士、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教育学博士、文学博士、历史学博士、理学博士、工学博士、农学博士、医学博士、军事学博士、管理学博士、艺术学博士。
类别细分
编辑所有博士候选人都被视为早期的研究人员,尽可能地享受平等的权力和义务,但博士候选人也可以分成5个类别,他们的财务协议、时间安排、指导、知识产权的相关权责不尽相同,以瓦赫宁根大学为例,博士生分为:
- 在职博士生(Employed PhD candidates):在职博士生拥有雇佣合同(通常为4年全职或5年兼职),他们不需要支付学费。
- 奖学金博士研究生(Scholarship PhD candidates):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可以进入自己所在国家的研究机构中进行研究(需要支付学费)、获得学校资助并与学校签署特殊劳动协议(不需要支付学费),或担任客座奖学金博士研究生(隶属于或受雇于支付奖学金的当地机构,需要支付学费)。
- 外部资助的博士研究生(Externally Financed PhD candidates):外部资助的博士研究生是由大学以外的研究机构或组织雇佣的,他们在大学没有工作场所,与大学的联系主要通过导师进行。
- 外部博士研究生(External PhD candidates):外部博士研究生没有任何经费支持,他们在自己的时间内进行研究,与大学的联系主要通过导师进行。
- 博士方向研修生(Employee in PhD track):博士方向研修生是大学的研究员,尚未获得博士学位。
授予流程
编辑资格要求
进入博士课程有非常具体的标准,首先,所有博士候选人必须具备至少来自认可机构的硕士学位的资格,大多数学院只向已完成哲学硕士(M.Phil)学位的学生提供博士入学资格。在博士申请的选拔过程中,学术成绩是最主要的衡量标准,因此,申请人需要具备较高的平均绩点(GPA)以增加他们被录取到博士课程的机会。此外,博士候选人需要做出陈述,解释他们为什么追求博士学位,他们为自己做了什么准备,并且计划在未来实现什么目标。最后,博士申请者需要提供几封推荐信。
申请阶段
一般情况下,想要获得博士学位,学生应至少获得所追求领域的学士学位(Bachelor’s Degree),并取得较高的平均绩点(GPA)。第二步则是获得所追求学科的硕士学位(Master’s Degree)。此外,学生如果可以获得哲学硕士学位(M.Phil),将在申请博士学位时获得更多优势。完成研究生课程后,就可以申请博士学位,学生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完整的申请表:学生需要填写并提交由提供博士课程的机构或部门提供的申请表。该表格将需要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和其他相关细节。
- 本科和研究生成绩单:学生需要提供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官方成绩单。这些成绩单应显示学生所修课程、所获得的成绩和获得的学位。成绩单有助于招生委员会评估学生的学术表现和博士课程的资格。
- 学生简历(CV):学生需要提供一份简历,其中包括学生的教育背景、研究经历、学术成就和其他相关信息。
- 推荐信:推荐信,通常是由教授、导师或其他学术专家撰写的。
- 目标陈述(Statement of Purpose):学生需要准备一份目标陈述,描述其为什么追求博士学位、为此做了哪些准备以及未来的学术目标。
学习阶段
博士生通常会有一些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需要学习。
研究阶段
博士生需要准备一份研究提案,提案内容包括博士生计划在论文中探讨的主要问题以及具体的研究方法。虽然研究提案不是最终论文的一部分,但它在塑造最终结果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博士生需要进行文献综述,即对所研究领域的现有资料进行深入研究,对所研究主题的现有文献进行批判性分析,并找到他们的研究可能填补的空白。完成了文献综述后,博士研究生将需要进行xxx手研究,通过进行实验来帮助回答他们在论文中探索的问题。研究完成并收集到足够的结果后,博士生就可以撰写最终论文和学位论文。在博士生生涯的最后,学生需要在一个评委会前进行论文答辩,评委会成员将提出一系列问题,这个过程通常会持续数小时。一旦候选人成功完成答辩,他们将被授予哲学博士学位。
头衔使用方法
社交形式
在称呼和谈话,专业交流中,学术界或研究机构工作的博士学位持有者被称作【DR.(姓名)】,但在欧美的一些大学中,有用“先生(Mr.)”或教授(Professor)作为教师尊称的传统,而不是直接称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为【DR.(姓名)】。在称呼和谈话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新教神职人员会被称为【DR.(姓名)】(其他宗教则没有相关规定或习惯),但拥有博士学位的牧师仍被称呼为【Father(姓名)】或【Rabbi(姓名)】。
正式形式
【(全名),Ph.D.】是博士学位拥有者名字的正式形式,他们会在信件地址栏、表格填写、名片、办公室名牌等环境下使用这一称谓。
学位地位
编辑哲学博士是全球公认的研究生学位,一般来说,哲学博士学位是学生可以获得的最高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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