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编辑
本词条由“匿名用户” 建档。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准机关及文号: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1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07号文)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类型:契约型,式,债券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基金分级运作期,丰泽A自基金合同生...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批准机关及文号: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1年10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鹏华丰泽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07号文)核准,进行募集。

  基金类型:契约型,式,债券型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三年内(含三年)为基金分级运作期,丰泽A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于丰泽A的日接受申购赎回,丰泽B封闭运作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分级运作期届满,本基金转为上市式基金(LOF)。

  基金代码:鹏华丰泽A(160619)鹏华丰泽B(150061)

   基金份额配比:

  丰泽A与丰泽B两级基金的基金份额的初始配比不高于7:3。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丰泽A将于丰泽A的日接受基金投资者的集中申购与赎回,丰泽B封闭运作并上市交易。丰泽A的每次日,基金管理人将对丰泽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丰泽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丰泽A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增减。丰泽A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日为同一个工作日。日结束后,两级基金的份额配比将根据申购份额与赎回份额实际成交确认情况重新进行确定。两级份额的基金份额配比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第9位,小数点第9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在每次日后,根据丰泽A份额折算和申购、赎回情况可能会出现两级份额配比大于或小于7:3的情形。

  基金经理:戴先生,经济学硕士,9年证券从业经验。历任广东民安证券研究发展部债券研究员。2005年9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债券研究分析工作,担任债券风险绩效研究员、信用债研究员、专户投资经理。戴钢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投资运作情况

  投资目标: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严格的信用分析和对信用利差变动趋势的判断,力争获取信用溢价,以xxx程度上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超额收益来自于适度承担信用风险,并对其进行分析和管理。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等。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包含金融债、企、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在内的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分级运作期内对主体信用评级为AA+、AA、AA-级别的金融债、企、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在内的非国家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投资上述债券资产的80%(分级运作期届满后不受此);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中债总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编制,并在中国债券网公开发布,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响力;该指数样本券涵盖央票、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能较好地反映债券市场的整体收益。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为此,本基金选取中债总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会。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基金分级运作期内,丰泽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丰泽B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该基金发行期限及认申购赎回期限

  1、发行日期:本基金的发售时间自2011年11月2日至2011年11月25日止(共18个工作日),

  2、封闭日期:不超过三个月

  3、申购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申购。

  4、赎回日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开始办理赎回。

   基金收益分配基本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及分级运作期届满时,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不单独对丰泽A与丰泽B基金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的从其。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指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若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20%(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受当次分红,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受当次分红;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的,从其。

内容由匿名用户提供,本内容不代表vibaike.com立场,内容投诉举报请联系vibaike.com客服。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vibaike.com/13456/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