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
编辑外汇核销是指国家为加强进出口收付汇管理,指定外汇管理部门对进出口企业贸易的外汇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目的是监控每一笔贸易的每一笔外汇的进和出。
定义
编辑外汇核销分全额核销和差额核销,一般来料加工企业采取差额核销的办法。差额核销是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的收入汇入国内,余额可留境外用于材料的采购等。你要弄清楚外管局给你核定的比例。一笔水单可多笔核销,所有余额可用于下次核销
防止外汇流失并非不允许使用外汇,只是要求将收入按政府要求的金额汇入境内。外汇的使用请参考外汇管理的有关法规。如果从银行提取的外汇用于黑市交易是违法的。这不属于核销管理的范围。外汇核销是指国家为加强进出口收付汇管理,指定外汇管理部门对进出口企业贸易的外汇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目的是监控每一笔贸易的每一笔外汇的进和出。
流程
编辑1、进口单位办理“对外付汇进口单位名录”;
2、申请办理上述名录的同时申请核销员资格,领取报名回执后即可凭此回执办理进口业务。经培训合格后,由外汇管理局派发进口付汇核销员资格证书;
3、当要对外付汇时,先查询本企业是否在名录。如果在则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对外付汇手续,如果尚未在名录或需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或异地付汇等情况时,需要先到外汇局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再凭此办理进口付汇手续;
4、取得进口货物报关单付汇专用联;
5、以货到付汇方式结算的,由付汇银行自动核销,以预付、信用证、托收等其他方式结算的,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前提
编辑1、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取得进出口经营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4、取得海关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沿革
编辑从20世纪80年代起,我国对企业进出口业务的外汇收支实行核销管理:外汇管理部门将相应进出口业务的外汇资金流和货物流逐笔比对,以判断外汇资金与货物的实际交割情况,确定货物贸易交易的真实性,通过核销形式达到外汇管理的目的。
2010年5月,国家外汇管理局改革进口付汇核销制度,通过对外付汇和进口报关的总量核查确定进口行为的真实性,企业不再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
实施近20年的贸易外汇管理制度进行改革,从2012年8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决定,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2012年8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外汇管理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全面采集企业货物进出口和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数据,定期比对,评估企业货物流与资金流总体匹配情况,便利合规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也就是说,企业办理进出口业务,现在都不用去外管局了,正常业务通过银行付汇、海关报关的系统数据进行总量核查。如果是进口预付款的话,只要付钱之后拿报关单核销联和银行的付汇底联在外管局网上平台核销就行了;如果是出口预收货款,只要在收汇后一个月内做一个网上预付货款登记,系统会自动认可到下一期相应的出口业务中,连IC卡现在都不用,非常简单。
此外,外汇局还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A类企业进口付汇单证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何一种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直接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银行办理收付汇审核手续相应简化。对B、C类企业在贸易外汇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严格监管,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由银行实施电子数据核查,C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须经外汇局逐笔登记后办理。外汇局根据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遵守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进行动态调整。A类企业违反外汇管理规定将被降级为B类或C类;B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合规性状况未见好转的,将延长分类监管期或被降级为C类;B、C类企业在分类监管期内守法合规经营的,分类监管期满后可升级为A类。
同时,为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税务局参考外汇局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
建议
编辑1.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
首先,以贯彻落实新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管理理念落实到具体的服务工作中去.优化投资软环境.提高办事效率。其次.创建包括外经贸主管部门、税务、海关、外汇局在内的外经外贸综合管理联系制度.通过联合办公、联席会议等方式增进相互问的交流与合作。最后.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协调各银行,及时帮助企业顺利履行贸易收汇项下的国际收支申报义务(至少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尽可能督促企业在xxx时间内办理申报.避免错漏.进一步降低出口收汇核销的退单率。
2.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提高外汇核销速度
一是制定和完善出口收汇核销内控制度,以制度强化管理。外汇局柜台人员在接单后即时上机操作.对没有的电子数据应及时补录相应的电子数据.对资料齐全和有电子数据核销的单证应在当日完成。二是不断调整出口收汇核销操作流程,尽可能采取量化考核措施。三是修改现有的核销申报表格,简化企业填制内容。如尽可能由逐笔核销改为成批核销或总量核销。四是采取分步的方式,逐步清理出口核销各个环节的积压单证。五是增加高性能的硬件和网络设备以解决核报系统运行缓慢和时常死机现象。
3.充分实施分类管理核销,不断扩充自动核销企业名单
针对自动核销单位无需向外汇局进行核销报告,也无需到外汇局办理核销手续.只要将用于核销的报关单进行网上交单.然后由外汇局按月通过“出口收汇核报系统” 对其出口报关数据和银行收汇数据按时问顺序自动总量核销。而且自动核销单位无须凭核销单退税联办理出口退税手续,由税务部门根据从“中国电子口岸” 数据中心接收的电子数据和外汇局按月向税务部门提供的已核销清单办理退税手续的特点.在做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增加更多的信誉良好、核销率高、国际收支申报率高的企业进人自动核销名单.为企业办理外汇核销减压、提速。
4.与国税局建立专线联网,实现退税数据网上传输
建立退税专线,不仅能够确保退税数据传输的完全性,还可避免因报关磁盘带来的人为因素影响退税数据的传递速度和不安全性,降低数据传输的成本.外汇局随时根据需要.增加当月生成退税数据的次数,既方便企业,又减轻了外汇局和税务部门的工作量.进一步降低了监管成本,提高了工作效能。可改进当前一个月生成一次退税数据的做法,改为半个月生成一次退税数据。
5.出口企业应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企业管理经营模式
一是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积极引进高、精、尖的专业人才。企业要打破人才的地域限制,积极参与人才竞争,加强人才储备,为适应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开展国际经营所需的知识型人,打好扎实的基础工作。二是制定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口核销岗位、人员及重要单证的监督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防止IC卡和重要单证的丢失。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用工制度,加强对核销人员的劳动人事关系约束,保障核销人员的合法权益,使他们能够安心本职工作。确保核销人员及核销工作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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