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简介
长沙市审计局是长沙市人民的正县级工作机构,是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促进宏观调控、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加强廉政建设的综合性经济监督部门。
长沙市审计局内设14个职能处(室):办公室、法制处、财政审计处、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处、行政事业审计处、经贸审计处、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投资审计专业局、外资运用审计处、经济责任审计局、人事教育处、机关党委、计算机管理处、内部审计指导处。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部署,结合长沙的实际,研究拟订长沙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行业和专项资金的审计或审计调查;组织领导、协调监督全市各级审计机关的业务。
2.向市人民报告和向市人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的。
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的,直接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县(市)人民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属国有企业及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人民部门管理的和受市人民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它有关基金、资金的收支情况;市人民接收到国际组织和外国援助、xxx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专用资金使用情况;市人民及市直各部门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和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和地方人民授权,审计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和损益。
4.受市委、市人民委托,组织全市审计机关依法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依法受理被审计单位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决定的复议申请。
5.组织实施对全市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组织专业培训。
6.与区、县(市)人民共同领导区、县(市)审计机关,协同办理区、县(市)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7.承办市委、市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室职能
办公室
1.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宣传、信息、新闻发布和机关文电处理;组织完大、政协委员的提案答复,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回复;组织完成市委、市交办审计事项。
2.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的会务、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搞好部门协调,督促决议的落实。
3.编制审计工作规划、安排年度工作计划,起草有关报告、文件及审计机关管理制度,编写《审计工作大事记》。
4.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审计事业经费。
5.负责全市审计统计工作,管理局机关资料、档案。
6.做好行政后勤、安全工作。
法制处
1.负责地方性审计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修改工作,办理市人民和国家审计署、省审计厅行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方面的工作
2.负责对局机关审计业务质量进行检查,组织对区、县(市)审计机关审计质量的监督检查。
3.负责审核与复核局机关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4.负责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行政复议和局机关审计行政涉讼的应诉。
5.组织实施审计普法教育,指导全市审计系统的法制工作。
财政审计处
1.组织制订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总体方案,汇总审计结果。
2.负责.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地方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以及预算外资金进行审计。
3.负责对下级人民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
4.负责对市财政局、市地税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审计;组织对财税系统行业审计或专项审计调查。
5.指导全市财政审计业务。
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处
1.负责审计地方金融机构及其直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授权,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对国有金融机构的审计任务。
2.对市及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证券、社会募集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审计由市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基金的财务收支以及各项社会福利、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捐赠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3.负责审计市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4.负责审计区、县(市)人民管理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
5.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的金融和社会保障审计业务。
行政事业审计处
1.负责审计与市级财政有拨款、缴款关系的市委机关、市关、市机关、市政协机关、市法院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和党派机关、社会团体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2.负责审计分工范围内的市委、市有关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
3.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的行政事业审计业务。
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
1.负责对分工范围内的市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负责审计由市主管部门管理和受市委托由社会团体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2.负责审计区、县(市)人民管理的农林水利、扶贫开发、资源环保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3.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业务。
经贸审计处
1.负责对分工范围内的市属国有企业或市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工交、商贸企业及其下属单位的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2.负责审计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和损益。
3.组织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经贸审计业务。
外资运用审计处
1.按照国家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授权,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国际组织和外国xxx、援助和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审计任务。
2.组织对境外机构、企业和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
3.开展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指导全市外资运用审计业务。
经济责任审计局
1.依据有关负责对市直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政党组织、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2.负责对区、县(市)党政领导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3.指导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业务。
长沙市审计局投资审计专业局
1.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及与投资项目直接相关单位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
2.对市属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审计。
3.对投资项目招标标底上限值进行审核批复。
4.对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工程其他费用的结算进行审计。
5.对纳入年度审计计划的投资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
6.组织与投资项目有关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7.对投资项目拆迁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8.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对项目的初审,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管理与监督。
9.承担市委、市主要领导交办的专项审计事项。
人事教育处
1.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工资福利。
2.负责局机关教育培训、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审计系统教育培训和文明建设。
3.负责局机关目标管理、考核和全市性表彰工作,干部年度考核评比工作。
4.负责局党组会议的会务、记录、会议纪要的整理,搞好部门协调,督促决议的落实。
5.负责局党组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生活会的安排和组织
6.协助区县(市)管理本级审计机关负责人。
8.组织指导全市审计系统教育培训。
9.负责与党派的联系以及聘请特约审计员的工作。
10.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机关党委
1.负责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2.协助局党组和局机关党委做好基层支部的党建工作,抓好的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
3.负责局机关文明建设工作。
4.负责管理局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计算机管理处
1.负责局机关计算机和局域网的管理。
3.具体组织计算机知识教育培训。
内部审计指导处
1.指导和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
2.制定内部审计发展规划,研究内部审计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3.编制和修订内部审计操作规程,检察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4.指导和监督市内部审计师协会工作。[2]
领导介绍
刘景旺党组、局长:
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文 党组副、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财政审计处;组织完成年度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分管局机关干部教育管理。
段安娜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内部审计指导处;组织完成年度部署的审计工作任务;负责分管处室干部教育管理及廉政建设。
邓国浩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计算机管理处、金融与社会保障审计处;组织完成年度部署的审计工作任务;负责分管处室干部教育管理及廉政建设。
黄永健 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经济责任审计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处;组织完成年度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分管处室干部教育管理及廉政建设。
赵志强 纪检组长:
协助局长分管监察室、行政事业审计处;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分管处室机关干部教育管理及廉政建设。
彭保刚副局长
协助局长分管投资审计专业局;组织完成年度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分管处室干部教育管理及廉政建设。
关士麟总审计师:
协助局长分管法制处、经贸审计处;负责局机关审计质量管理工作,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组织完成年度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分管处室干部教育管理及廉政建设。
钟宏杰工会
协助局长分管局机关党委、外资运用处、工会、青工委、妇委会工作;组织完成年度部署的工作任务;负责分管处室干部教育管理及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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