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被
编辑植被是<a href="https://vibaike.com/228382/" target="_blank">植物物种及其提供的地被植物的组合。 它是一个通用术语,没有具体指代特定的类群、生命形式、结构、空间范围或任何其他特定的植物学或地理特征。 它比指物种组成的术语植物群更广泛。 也许最接近的同义词是植物群落,但植被可以而且经常指代比该术语更广泛的空间尺度,包括与全球一样大的尺度。 原始红杉林、沿海红树林、泥炭沼泽、沙漠土壤结皮、路边杂草丛、麦田、栽培花园和草坪; 所有这些都包含在植被一词中。
植被类型由特征优势物种或组合的共同方面定义,例如海拔范围或环境共性。 当代对植被的使用与生态学家弗雷德里克·克莱门茨 (Frederic Clements) 的术语地球覆盖(earth cover)相似,土地管理局仍在使用该表达方式。
定义的历史
编辑植被(群落的一般外观)和植物群(群落的分类组成)之间的区别最早是由 Jules Thurmann (1849) 提出的。 在此之前,这两个术语(植被和植物群)被不加区别地使用,并且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存在。 Augustin de Candolle (1820) 也做了类似的区分,但他使用了术语站(栖息地类型)和栖息地(植物区)。 后来,植被的概念将影响生物群落一词的使用,其中包括动物元素。
其他类似植被的概念还有植被的地貌(Humboldt, 1805, 1807)和形成(Grisebach, 1838, 派生自植被sform, Martius, 1824)。
与林奈分类学不同,洪堡建立了一门新科学,将植物地理学划分为将植物作为类群进行研究的分类学家和将植物作为植被进行研究的地理学家。 植被研究中的地貌学方法在世界范围内研究植被的生物地理学家中很常见,或者当缺乏某个地方的分类学知识时(例如,在热带,生物多样性通常很高)。
植被类型的概念比较模糊。 特定植被类型的定义可能不仅包括地貌,还包括植物区系和栖息地方面。 此外,植被研究中的植物社会学方法依赖于一个基本单位,即植物群落,它是根据植物群定义的。
Wagner & 制定了一个有影响力、清晰和简单的植被类型分类方案。 冯叙多 (1888)。 其他采用地相学方法的重要作品包括 Grisebach (1872)、Warming (1895、1909)、Schimper (1898)、Tansley 和 Chipp (1926)、Rübel (1930)、Burtt Davy (1938)、Beard (1944、1955)、 André Aubréville (1956, 1957), Trochain (1955, 1957), Küchler (1967), Ellenberg 和 Mueller-Dombois (1967)(见植被分类)。
分类
编辑植被分类有多种方法(地貌学、植物群学、生态学等)。 植被分类的大部分工作来自欧洲和北美的生态学家,他们的方法截然不同。 在北美,植被类型基于以下标准的组合:气候模式、植物习性、物候和/或生长形式,以及优势物种。 在当前的美国标准中(由联邦地理数据委员会 (FGDC) 采用,最初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大自然保护协会制定),分类是分层的,并将非植物区系标准纳入上层(最一般的)五个级别和有限的 植物区系标准只分为较低的(xxx体的)两个级别。 在欧洲,分类通常更多地依赖于植物区系(物种)组成,有时甚至完全依赖于植物区系(物种)组成,而没有明确参考气候、物候或生长形式。 它通常强调可以将一种分类与另一种分类区分开来的指示或诊断物种。
在 FGDC 标准中,从最一般到xxx体的层次结构级别是:系统、类、子类、组、编队、联盟和协会。 因此,最低级别或关联是最精确定义的,并包含一个类型的一到三个(通常是两个)主要物种的名称。 在类级别定义的植被类型的一个例子可能是森林,冠层覆盖> 60%; 冬雨林、常绿阔叶林、硬叶林、封闭林等地层; 在联盟级别,如杨梅林; 在关联级别上,Arbutus menziesii-Lithocarpus dense flora forest,指的是发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俄勒冈州的太平洋 madrone-tanoak 森林。 在实践中,联盟和/或协会的级别是最常用的,特别是在植被测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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