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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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概况   ​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黎川县农医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皮肤病防治所。   目前,全县共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1个,其中县直7家,卫生院14个(中心卫生院6个,卫生院8个),床位329张。全县卫生人员49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28人。村卫生所108所,注册乡村医生334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工...

  机构概况

  ​县直属医疗卫生单位7家:黎川县农医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皮肤病防治所

  

目前,全县共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1个,其中县直7家,卫生院14个(中心卫生院6个,卫生院8个),床位329张。全县卫生人员492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28人。村卫生所108所,注册乡村医生334人。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黎川县卫生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区域卫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合理配置卫生资源

  (三)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规范和措施,指导全县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四)拟订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工作规划、规范和措施,贯彻执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准入制度,综合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五)推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拟订农村合作医疗的规章和措施,组织、指导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

  (六)拟订重大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工作。

  (七)研究医疗机构方案,拟订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卫生技术人员职业;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准入制度、医疗质量标准;协同管理卫生医疗服务价格和规范服务行为。

  (八)拟订全县医学科研和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组织推广医学科研的普及应用。

  (九)依法监督管理全县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组织协调全县无偿献血工作。

  (十)拟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全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认定和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

  (十一)依法监督管理全县传染病防治、职业病防治和食品、职业、、放射、学校卫生,组织实施食品质量管理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重大意外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处理;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中的伤病员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蔓延;培训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指导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和应对其他经常突发事件的伤病员救治工作。

  (十三)贯彻医并重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推动中医药现代化建设。

  (十四)组织医疗卫生方面的对外合作交流和卫生援外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相关工作。

  (十六)指导全县爱国卫生工作。

  (十七)协助做好干部保健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拟订全县卫生工作计划,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工作。

  2、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资福利、人事考核、职称评审、后勤保障、新闻宣传、信息、对外交流和安全工作。

  3、协助局领导实施机关事务管理;负责卫生工作总结,有关数据统计工作。

  4、承办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医政医教中医股

  1、研究指导全县医疗机构,拟订全县医疗机构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医疗护理技术规范和职业规范。

  2、负责医疗机构的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及医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依法监督全县临床用血质量,负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管理;协调无偿献血工作。

  3、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的准入管理及注册工作;负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和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查,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干部保健工作。

  4、拟订卫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县重点医学科研项目的攻关、医学专科建设和医学科技的普及应用;负责组织实施医学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和在职卫生技术人才培训,指导县医学会工作。

  5、组织实施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准管,监督医疗保健机构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

  6、组织实施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拟订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规划;监督管理各类中医、医结合、民族医的医疗机构,对其他机构的中医业务进行指导;审查中医医疗广告;拟订并实施中医、医结合研究和实验室的建设;组织中医(药)科研课题的协作及攻关、重要中药研制及科技的鉴定与推广。

  7、承办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

  1、拟订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妇幼卫生(含母婴保健)的发 展规划;监督和指导农村卫生服务和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的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农村卫生、城镇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推进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3、负责《中华人民国母婴保健法》的执法监督,依法审批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人员,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的实施。

  4.指导全县妇幼保健机构和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的业务工作。

  5.负责全县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审批发证及质量监督。

  6.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

  7.协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并依法监督。

   规划与财务股

  1、拟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经济管理工作计划;指导全县区域卫生规划和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

  2、协调管理安排本县卫生事业经费和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指导基层卫生机构的建设。

  3、协同管理医疗卫生服务价格,审批全县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

  4、负责本局财务工作,对全县医疗卫生单位财务进行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做好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

  5、监管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全县卫生统计工作。

  6、承办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股

  1、拟订全县卫生监督计划,指导全县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执法责任制建设和对卫生执法进行监督;负责拟订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有关工作规范。

  2、依法监管传染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和食品、、放射、学校、职业卫生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协调和承担有关案件的查处工作。

  3、拟订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卫生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规划和基层卫生防保组织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疾病监测、疫情报告及其信息系统规划、建设和管理;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发生和蔓延;拟订全县健康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5、组建全县监测和预警系统,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反恐、核电站与核辐射事故医疗卫生应急预案,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培训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专业人员,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案,帮助和指导全县医疗卫生单位应对其他经常性突发事件的预防救治工作。

  6、承办局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红十字会办公室

  (一)组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国红十字会法》,推动黎川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者进行救助。

  (三)开展领域内的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训练,参加主义救助工作。

  (四)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主义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五)依据《中华人民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国献血法》的推动无偿献血工作,建设和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六)完成县交办和委托的其它工作。

  (七) 完成市红十字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

  1、贯彻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研究拟订全县爱国卫生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3、负责城乡社会公共卫生管理、卫生监督及检查评比。

  4、组织实施全县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开展以改水改厕为重点,带动卫生整治、预防和减少疾病发生的农村爱国卫生工作。

  5、负责组织全县城乡除四害活动。

  6、组织协调开展创建 卫生县城活动。

  7、组织开展创建卫生乡镇、卫生村活动,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8、组织协调部门和团体的爱国卫生工作;检查全县爱国卫生工作

  开展情况。进行卫生效果评价。

  9、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

  10、完成县委、县和市、县爱卫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招商引资办公室

  一、 负责制定招商引资计划,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政策、信息,为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二、 负责落实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及时做好项目的报验工作。

  三、 负责对上下协调和服务。做好对上对下协调和服务。做好对上对下的关系协调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积极主动为项目提供优质服务,使项目引进来,留下来。

  

四、负责做好对客商的服务工作[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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