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罪案调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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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   商业罪案调查科成立于1947年,成立时只有两名督察、一名警长和两名警员。  2011年,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与国际组织合作举办第9届资讯科技罪案调查导师培训工作坊,为亚洲及南太平洋区执法单位提供网上罪案调查训练,教授他们成为受到国际组织所认可的导师。   组织   商业罪案调查科由一名总警司出任主管,两名高级警司出任副主管。   讹骗案调查组(Fraud Division)商业...

  历史

  商业罪案调查科成立于1947年,成立时只有两名督察、一名警长和两名警员。

  2011年,商业罪案调查科科技罪案组与国际组织合作举办第9届资讯科技罪案调查导师培训工作坊,为亚洲及南太平洋区执法单位提供网上罪案调查训练,教授他们成为受到国际组织所认可的导师。

   组织

  商业罪案调查科由一名总警司出任主管,两名高级警司出任副主管。

  

讹骗案调查组(Fraud Division)商业罪案调查科​

  伪钞及伪造文件组(Counterfeit Forgery Division):1997年成立,主要职责为查验可疑的钞票、信用卡以及其他保安文件。

  情报及支援组(Intelligence Support Division)

  科技罪案调查组(Technology Crime Division):前身为电脑罪案组,分为3个分组行动分组、法证调查分组和情报及支援分组,共有71名人员,现任主管为梁德光警司。科技罪案组人员使用优良器材侦查高科技罪案组中几大部分的人员拥有资讯科技或相关科目的学士至博士程度的学历。科技罪案调查组主要负责打击电脑罪案、作出法律及技术性研究、搜集情报,并且与业内专业人士和海外执法机行联络。

  会计支援组

  翻译组(Translation Pool)

  行政组(Administrative Section)

   训练

  商业罪案调查课程

  

加入商业罪案调查科后的人员需要接受分别皆为期半个月的商业罪案调查课程,由警队专家和外间获认可的专业人士共同授课,内容包括调查技巧、相关法例、银行金融业、相关警务程序和政策等等方面的知识。除了人员外,中国、澳门、新加坡、和肯尼亚等地的机关、律政司和劳工处等机关,以及组织证券期货监察事务委员会等皆会派遣人员。[2-3]

  互联网及电脑网络调查课程

  

互联网及电脑网络调查课程为商业罪案调查科辖下的科技罪案组所发展的四个崭新先进训练课程之一,由学院举办。为期半个月的课程内容属高度技术性,能够xxx提升人员调查互联网及电脑网络罪案的能力。[4]

  电脑鉴证证书课程

  电脑鉴证证书课程(Computer Forensics Certification Course)由科技罪案组与学院联合举办,为期两周,课程旨在令到人员了解电脑数据写进电脑内的过程,以及在无电脑鉴证软件协助下分析档案系统,包括档案配置表、exFAT及NTFS,以取回电子等基础概念与知识。人员于课程完结后,必须成功通过考试才会获得颁发证书,以便日后于法律过程中有资格及条件提供专家意见。除了人员外,澳门、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等地的机关、税务局及法证机关皆有派遣人员参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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