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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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简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4月20日在成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追偿本外币债务;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

  基本简介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债权催收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4月20日在成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100亿元人民币。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收购并经营金融机构剥离的本外币不良资产; 追偿本外币债务; 对所收购本外币不良xxx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 本外币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不良资产证券化;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xxx;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成立背景

九十年代以来,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后,普遍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给予了极大关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是筹措、融通和配置社会资金的主渠道之一,长期以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然而,在1995年《银行法》出台之前,国有银行是以专业银行模式运作的,信贷业务具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加之受到九十年代初期经济过热的影响,以及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在控制xxx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从而产生了一定规模的不良xxx。此外,在1993年之前,银行从未提取过呆账准备金,没有核销过呆坏帐损失。这样,不良xxx不断累积,金融风险逐渐孕育,成为经济运行中一个重大隐患,如果久拖不决,有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定,影响我国下一步发展和进程。

鉴于上述情况,在认真分析国内金融问题和汲取国外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我国审时度势,决定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管理和处置从商业银行收购的不良xxx,并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先行试点。

   详细介绍

1999年,东方、信达、华融、长城四大AMC在国务院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相继成立,并存续期为10年,分别负责收购、管理、处置相对应的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所剥离的不良资产。成立之初,除信达的人员较为整齐之外,其余三家均临时从对应的国有银行抽调。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经国务院批准,于1999年4月20日在成立,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金融企业,注册资本为301亿元人民币。

经国务院批准,信达资产完成股份制,由财政部独家发起,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9日在成立。

2012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引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UBS AG、中信资本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Standard Chartered Financial Holdings四家战略投资者,公司注册资本为30,140,024,035元,四家战略投资者合计持有公司16.54%股份。

   大事年表

经过八年的发展,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已从始建初期接收中国建设银行(601939,股吧)一家不良资产发展到陆续接收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601328,股吧)、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上海银行、深圳商业银行等七家银行的不良资产,同时还承办了财政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委托的资产处置业务。截止2007年上半年,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和受托管理的不良资产帐面值累计近万亿元。

  1999年-2001年 陆续政策性收购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不良xxx3946亿元。

2000年-2004年 陆续接受财政部、中国建设银行委托管理和处置的债权资产和债转股资产1123亿元。

  2004年6月 商业化收购交通银行不良xxx641亿元。

2004年6月 商业化收购中国建设银行不良xxx1289亿元、中国银行不良xxx1498亿元。

2005年6月 商业化收购工商银行不良xxx581亿元。

  2005年12月 商业化收购上海银行不良xxx30亿元。

  2007年5月 商业化收购深圳商业银行不良xxx35亿元。

2010年6月 召开创立大会改制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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