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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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案      记者前日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鸿如)董事长李兴华,于6月15日被该院以非法吸收存款、抽逃出资两项依法。据杭州检方通报,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李兴华犯罪嫌疑人董忠义等另外13人,借炒作普洱茶收藏升值之名非法吸收存款1.27亿余元,1000余人深受其害。  检方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李兴华为实现以公司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活动的目的,于20...

  涉案

  

  记者前日从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获悉,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鸿如)董事长李兴华,于6月15日被该院以非法吸收存款、抽逃出资两项依法。据杭州检方通报,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李兴华犯罪嫌疑人董忠义等另外13人,借炒作普洱茶收藏升值之名非法吸收存款1.27亿余元,1000余人深受其害。

  检方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李兴华为实现以公司名义进行非法吸收存款活动的目的,于2007年6月、2010年10月、2011年4月,分别注册设立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杭州鸿如茶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鸿如)和鸿如文化发展控股集团(以下简称鸿如)。2007年6月至2011年5月,李兴华犯罪嫌疑人董忠义等13名犯罪嫌疑人,分工合作、互相配合,在杭州先后以“云南鸿如”、“杭州鸿如”公司的名义,针对不特定的老年群体,利用公共场所散发赠券和召开品牌推介会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借用普洱茶收藏升值概念并许以年收益不低于16%的承诺,并通过鸿如进行海外上市配发原始股,通过签订所谓的普洱茶销售合同和委托销售合同,大肆进行非法吸收存款的活动,其间共计非法吸收资金高达1.27亿余元,涉及被害人1000余人。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在杭州以经销普洱茶为名,变相吸收存款数额巨大,国家金融秩序,依法以涉嫌非法吸收存款罪批准,其中犯罪嫌疑人李兴华在云南鸿如成立后,将1000万元注册资本全部抽逃,还涉嫌抽逃出资罪。

   非法

  上述嫌疑人被仅仅是侦办普洱茶集资案的开始。

  云南鸿如旗下品牌“老同子”曾是2010博鳌国际旅游论坛指定用茶和上海世博会接待用茶,李兴华本人更是频频在上露面,曾打造“中国普洱茶航母”。2010年云南鸿如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面在一家中央电视连做三期节目,对观众侃侃而谈,“老同子”品牌普洱茶拥有400多年历史,从海拔最高的古代商“茶马古道”走进上海世博园。

  2006年至2007年上半年,由于大量游资进入普洱茶市场,普洱茶价格被疯狂爆炒,平均升值xxx~200%,有的甚至升值超过10倍以上,几十元一公斤的茶饼被炒到几千元甚至几万元。当年热炒普洱茶的人多达千万,厂家、商家甚至老百姓都在囤积普洱茶。可是好景不长,2007年下半年以来,云南普洱茶几乎是一夜之间坠入谷底,之后一下跌,身价被打回原形。

  据杭州调查,鸿如公司的营销模式类似于“返本销售”。合同分成两份,一份是普洱茶购买合同,另一份是普洱茶委托销售合同。操作模式大致是:甲方(者)出资向鸿如公司购买一定的普洱茶,再将茶委托由鸿如公司销售,一开始合约期限是3年,3年内如果鸿如公司没有将普洱茶销售出去,将按每年出资额的20%比例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作为回报,普洱茶由鸿如公司按原价回收,扣除本金和回报额,剩下的利润归鸿如公司。在整个过程中,甲方仅需要支付小额的仓储管理费用。2009年6月,鸿如公司作出一定调整,将新加入的投资者每年回报额降为16%,按季度支付,每年支付4次。

  集资者方式很隐蔽,销售合同一个价,保底回购合同一个价,保底回购价与销售价之差就是固定收益,超过保底回购价的收益就是浮动收益。有两个合同约束,销售方似乎没让投资者承担任何商品价格波动风险。大量投资者口耳相传,纷纷前来咨询。

  先付款购买、再寄存、然后等待公司回购的投资者连续出现,而公司拿出来签销售、代藏、回购协议的商品数量可能极少。在这个集资模型中,只用少量有价值的商品,就获得了众多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权。上述知情人士称,销售价低,回购价高,委托储藏费用少。三个合同都没有什么问题。但是放在一起就能够变相吸收存款。做法极其隐蔽,监管和定性都存在一定困难。

  变相吸收存款的目的,也不全是“卷款潜逃”,有的企业是为了投资。比如利用黄金吸收存款时,就可以拿少量的xxx资金去期货市场上做对冲交易;“销售全款”与xxx资金之间的差额就用来投资。

  杭州市检方人士透露,“李兴华的集资的目的是什么,现在仍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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