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地区: 安徽 · 滁州 · 来安县
文化遗产名称:秧歌灯
遗产编号:Ⅲ—4
遗产类别:民间舞蹈
申报日期:2006
申报人/申报单位:滁州市来安县
遗产级别: 省
明朝末年发源于来安县广大乡,是由农民对“神灵”的祈祷活动发展起来的。起初以唱为主,伴以极简单的动作,后来形成了秧歌灯雏形。清代,秧歌灯歌曲曲调和演唱内容较前丰富得多,伴奏乐器已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和民间锣鼓。
明朝末年发源于来安县广大乡,是由农民对“神灵”的祈祷活动发展起来的。起初以唱为主,伴以极简单的动作,后来形成了秧歌灯雏形。清代,秧歌灯歌曲曲调和演唱内容较前丰富得多,伴奏乐器已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和民间锣鼓。 秧歌灯的曲调丰富多彩,抒情悦耳,舞蹈动作柔美朴实,轻松愉快,歌词通俗流畅,动人以情。由于以上特点,秧歌灯很快流传到滁州、全椒和江苏省六合、江浦、浦口一带乡间。群众自诩秧歌灯“有九腔十八调,调调有花色,三天三夜唱不完,唱转头不算本事高。”
秧歌灯是一种综合性的大型歌舞,以前均在广场演出,上场人数多则82人,少则32人,角色分为“主伞”、“鞑子”、“包头”。主伞为灯头,持串铃领舞;鞑子为男角,服饰为箭衣、马褂、圆顶卷边黑色帽,脑后垂长辫,脚穿短筒靴;包头为女角,身着彩色大衣襟褂子,脚穿彩鞋。主伞服饰与鞑子相同。其余男女表演者均手持纸扇和荸荠形彩灯。 中国民间文化是中华民族劳动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并经过千百年历史沉淀而成的。它是中华民族重要的精神与情感的载体,是维系中华民族统一、团结的基础。作为民间文化之一的民间歌舞,它涵盖了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文学、美术等多门学科。它与民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丰富了群众的业余文化生活,以淳朴的风格、直率的形式、生动活泼的内容以及古老深厚的寓意而受到广大普通百姓的喜爱。发源于安徽省来安县的一种民间歌舞——秧歌灯,以载歌载舞的表现形式深受当地百姓的喜爱,可以堪称是皖东民间文化的一个精品。
秧歌灯又名宝塔灯,是流传于安徽来安及江苏江埔一带的一种民间歌舞。2006年12月1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为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据《来安县志》记载,明末清初,滁州之东,来安之南,方圆几十里,原是一片水乡泽国,人烟稀少,清政府为发展农耕,从徽州移民至三城、广大、大英一带定居,并圈圩造田,就地耕种,以增税赋。由于圩区受长江内涝威胁极大,每年夏季农田常被淹没,有时甚至颗粒无收,于是他们便祈祷神灵,以求保佑五谷丰登、人丁兴旺,在民间做会及寺庙集会期间说唱一些大吉大利、颂扬神灵之词,继而又发展成说唱农事的即兴表演。
在这些表演形式中,有一种叫“道士跑方”,是道士们依照阴阳八卦的原理,跑出“一字长蛇”、“乌龙盘柱”、“乌龙摆尾”等七十二阵式。秧歌灯艺人们运用这一形式,以一男二女、三人一组的阵式进行表演,并融入其他表演形式,以跑场、花场、做场三种形式进行表演。
秧歌灯 |
秧歌灯来源于圩区人民的真实生活。圩区在夜间抢种抢收时,在秧田、稻场上使用桅灯、凤灯照明,故称秧歌灯。除了取其“义”而外,又取了圩区盛产的荸荠外形,制作灯具。为使表演具有美化形象的作用,又添加一折扇,灯头持“万民伞”。这样,一个完整原生态的“秧歌灯”形式便形成了。
秧歌灯的内容有“大场子”和“小场子”之分。大场子中的队形有串花阵、金龙盘柱、二龙戏水、剪子交股,以及叠罗汉等;小场子的节目有姜太公钓鱼、小放牛、对花名、看灯、卖杂货等。小场子实际上是表演唱。演唱的曲调有金垛子、九连环、鲜花调、八段锦、采莲等民间小调。其唱词,一是祈祷类,二是说事类,三是抒情类。其伴奏乐器以锣鼓打击和丝弦伴奏为主,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等。
秧歌灯的表演者为农民,没有固定的组织与师承方式,技艺均由前辈艺人传授,代代相传。
一般每年玩三次,xxx次为春节到二月二,第二次是农历三月二十八日三城寺庙会,第三次是中秋节。
秧歌灯由于反映人们群众的疾苦和愿望,其演唱的内容具有一定的反封建思想,故常遭统治者取缔禁演。民国二十六年以后,来安的秧歌灯几乎灭迹。全国解放后,党的文艺方针使秧歌灯获得了新生。改革开放以后,秧歌灯进入了繁荣鼎盛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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秧歌灯又名“宝塔灯”,产生于明朝末年,发源于安徽省来安县南部圩区的三城、广大、相官、汊河、大英、汶山等乡镇一带,它是来安及江苏江浦一带劳动人民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文化,其主要表现形式是歌舞。安徽三城、广大等地区与南京毗邻,靠近长江,地势低洼,在明朝末年经常发生水灾,为了祈求“神灵”保佑,每年在正月都要举行祭司活动,开始以唱为主,动作也比较简单。歌唱的内容主要是关于祈求神灵保佑一年五谷丰登、人畜平安等,后来逐渐发展成载歌载舞的秧歌灯雏形。到了清代,秧歌灯有了一定发展,曲调和内容都较原来丰富,伴奏乐器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和民间锣鼓等。歌词通俗流畅,悦耳动听,舞蹈动作柔美动人,令人有轻松愉快之感,倍受当地人的喜爱。因此,它很快流传到周边的滁县、全椒和江苏省六合、江浦、浦口等一带乡间。经过这些地方人们长期的实践与改进,演唱的曲目不断增多,歌词涉及的内容也不断广泛。因此就有了“九腔十八调,调调有花样,三天三夜唱不完,唱转头不算本事高”的说法。
解放前,由于战乱,人民无心排练,秧歌灯几乎要灭迹了。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党的“双百”文艺方针的指导下,秧歌灯这种民间艺术之花又得以重新绽放。1956年,来安县文化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走访老艺人,对秧歌灯进行搜集、整理材料,在老艺人的帮助和指导下组织一批新人重新排练。剔除了“坐场”,保留了“跑阵”和“花场”即“大场子”和“小场子”,使之成为一个极为完整的、艺术性较强的小型歌舞。1957年1月,秧歌灯参加了安徽省xxx届民间音乐舞蹈汇演,荣获优秀节目奖、表演奖、整理奖和挖掘奖等多项奖。同年三月参加全国第二届民间音乐舞蹈汇演,后在全省演出推广,秧歌灯从此走出来安,走向全国。1959年,该节目经过改进,又参加省第二届音乐舞蹈会演,随后赶赴北京为苏联外长葛罗米柯为代表的16个国家外交使节演出,并得到一致好评。
秧歌灯是一种综合性的大型歌舞,所以要在广场演出,上场人数多则82人,少则32人,另外加一个领队的。领队的一手撑着一把花伞、一手持着串铃,所以领队的也称为“主伞”,或叫“灯头”,其作用是领舞,服饰为箭衣、马褂、圆顶卷边黑色帽,脑后垂有长辫,脚穿短筒靴。秧歌灯的主要角色还有“鞑子”和“包头”。“鞑子”为男角,服饰与主伞相同;“包头”为女角,身着彩色衣襟大褂,脚穿彩鞋。除“主伞”以外,其余男女表演者均一手持彩扇,一手持荸荠形彩灯(因为此地产荸荠),彩灯通常为红色,象征着日子要红红火火。过去灯里用蜡烛作为光源,现在大多情况下采用干电池和小灯泡,灯下有一个手柄以便表演者拿在手里,灯在表演者的手里还要不停地转动,同时还要跟随着队伍有规律地舞动。彩扇的xxx也很多,光是开扇和合扇的花样就有十多种。
秧歌灯 |
现在秧歌灯表演形式有“大场子”和“小场子”之分。“大场子”通常有82或32人组成,一般分为两组。“灯头”一手持伞一手持串铃作为领头,为全场指挥,其后有一人举伞带队布阵,其余的人左手持灯,右手持扇随阵势的变化边跑边舞。82人的“大场子”通常分为两组或多组同时表演,其中有“长蛇阵”、“串花阵”、“金龙盘柱”、“二龙戏水”、“剪子交股”和“叠罗汉”“双龙出水”等节目。“长蛇阵”通常有两队,有“灯头”带队表演者踩着锣鼓点边跑边舞,彩灯随着队形上下左右翻舞,彩扇在两边扇动,远远看去酷似两条火龙在空中翩翩起舞。在“长蛇阵”表演形式中又有“别梨花”、“跑八字阵”等节目。“别梨花”就是两组表演者并排相互交叉边跑边舞,宛如两条缠在一起相互嬉戏的巨龙;“跑八字阵”是两个队伍分别跑阿拉伯字母“8”字形。两个“8”字是相互交错的,所以两组队员跑时要相互交替,同时要边跑边舞。这要求两组队员要有很强的协调性和配合性,在跑的过程中要配合的相当默契,如果有一个队员没有配合好,其必然会导致两组队员相互碰撞,整个场面会乱着一团,其难度可想而知。
“小场子”一般以三人为一组,通常是两女一男。每次演出都有多个“小场子”,每一小场演唱一首或数首秧歌小调。其表演形式是轻歌曼舞,唱的内容多以地方小调或地方民歌为主。男女演员相互对唱调侃以此取乐观众。有时也可以是两组或多组对唱。“小场子”的节目有“姜太公钓鱼”、“小放牛”、“对花名”、“看灯”、“卖杂货”等等。“大场子”的特点是激烈奔放,“小场子”是以轻盈欢快为特点。通常“大场子”和“小场子”相互交替出场表演,高潮不断,这样不会使观众因长时间激动而感疲劳,也不会因轻快懒散而无法集中注意力。无论是“大场子”还是“小场子”,都具有秧歌灯所特有的“灯中有戏,戏中有灯,边唱边舞”的特点,故秧歌灯又有“雨夹雪”之称,让你看三天三夜不知疲倦。
秧歌灯的音乐由民间小调和锣鼓小调两部分组成。民间小调多为欢快抒情的地方戏或民歌,歌唱的内容为人物和事件,演唱形式为独唱、对唱、齐唱。通常伴有轻舞,它在整个表演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
解放前秧歌灯的表演形式有三部分组成,一是“跑阵”,二是“花场”,三是“坐场”。“跑阵”即“大场子”是集体群舞; “花场”现在称“小场子”;“坐场”,多在夜晚表演,演唱小戏和折子戏。新中国成立后取消了“坐场”,这使得秧歌灯更加完整和紧凑。改革开放以后,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经过当地艺人的不断改进和创新,秧歌灯表现形式和内容又有了很大的变化,它更加符合新时代的要求,更能反映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民的精神面貌。
1、在创建和谐新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中,秧歌灯乐观进取、和谐合作的精神,为创建和谐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支持。作为人类文化意识形态结构中最底层的民间文化,其本身就具有和谐的因素,它对维持社会稳定和谐起了不可低估的作用。秧歌灯最初的思想是祈求“神灵”保佑一年丰收和人畜平安。其实质是一种最为朴实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要和睦相处的和谐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它又被赋予新的历史内涵。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方针指导下,要实现“乡风文明”就是要达到社会安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这是建设和谐新农村的重要标志。做到“乡风文明”就要重注农村文化建设,发展农村文化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新农村的重要途径。如今的秧歌灯已不再是祈求神灵保封建迷信活动,而是当地百姓在劳动之余的一种积极健康的娱乐活动之一。它丰富了当地人们的业余生活,对提高人们的思想境界和创建和谐社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2、在地区经济建设中,秧歌灯作为地方民间文化的代表,它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当地人们日常生活。如今,民间文化在地区经济发展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文化与当地经济相互融合、相互渗透,形成了文化生产力。民间文化与地方旅游相结合,这不仅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为文化的传扬提供了经济基础。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下以及在“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的口号下,民间文化已经不仅仅停留在乡村,也不仅仅为了满足于当地人的自娱自乐,而是成为能带来经济利益的新产业——文化旅游业。发展文化旅游业,这不仅可以有效地保护和弘扬民间文化,而且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秧歌灯作为地方文化的代表,是当地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把秧歌灯开发为本地区民间文化旅游的重要内容,这不仅可以繁荣当地的旅游业,更是对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种保护。地处琅琊山的滁州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琅琊山不仅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而且风景秀丽,环境宜人,许多风流雅士纷至沓来。游完琅琊山没有其他可玩的,大多离去。每年在旅游高峰季节,这里可以举办一次民间文化节。白天游客可以登山望远,体会一次当年欧阳修的情怀,再约几个知己在醉翁亭中畅饮几杯,吟上一段《醉翁亭记》,那一定别有风味。下山后品尝一下当地的土家菜,晚上欣赏当地的民间歌舞。除了秧歌灯外,还有洪山戏、走太平、凤阳花鼓等。这样不仅带动了地方旅游业的发展还推动了餐饮、住宿等行业的发展,这对滁州地方经济发展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秧歌灯和众多民族传统文化一样,是广大劳动人民集体长期创作出来的,不仅丰富了民众的文化生活,调节了人们的情操,而且还在调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创造和谐生活环境,构建和谐新农村等方面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因此,保护和传承好秧歌灯这种民间文化,不仅具有文化意义,更具有现实意义。
秧歌灯的曲调丰富多彩,抒情悦耳,舞蹈动作柔美朴实,轻松愉快,歌词通俗流畅,动人以情。由于以上特点,秧歌灯很快流传到滁州、全椒和江苏省六合、江浦、浦口一带乡间。群众自诩秧歌灯“有九腔十八调,调调有花色,三天三夜唱不完,唱转头不算本事高。”
秧歌灯是一种综合性的大型歌舞,以前均在广场演出,上场人数多则82人,少则32人,角色分为“主伞”、“鞑子”、“包头”。主伞为灯头,持串铃领舞;鞑子为男角,服饰为箭衣、马褂、圆顶卷边黑色帽,脑后垂长辫,脚穿短筒靴;包头为女角,身着彩色大衣襟褂子,脚穿彩鞋。主伞服饰与鞑子相同。其余男女表演者均手持纸扇和荸荠形彩灯。
秧歌灯表演形式有“大场子”和“小场子”之分。“大场子”中的队形有“串花阵”、“金龙盘柱”、“二龙戏水”、“剪子交股”和“叠罗汉”等;“小场子”的节目有“姜太公钓鱼”、“小放牛”、“对花名”、“看灯”、“卖杂货”等。无论是“大场子”还是“小场子”,都具有“灯中有戏,戏中有灯,边唱边舞”的特点,故秧歌灯又叫“雨夹雪”。
1957年1月,来安县排演的《秧歌灯》作为安徽省xxx届民间音乐、舞蹈会演节目,获得表演奖和挖掘整理奖。1959年,该节目经过加工,又参加省第二届音乐舞蹈会演,并赴北京为苏联外长葛罗米柯等16个国家的外交使节演出。
秧歌灯的内容有“大场子”和“小场子”之分大场子中的队形有“串花阵”、“金龙盘柱”、“二龙戏水”、“剪子交股”以及“叠罗汉”等。小场子的节目有“姜太公钩鱼”、“小放牛”、“对花名”、“看灯”、“卖杂货”等。小场子实际上是表演唱。演唱的曲调有“金垛子”、“九连环”、“鲜花调”、“八段锦”、“采莲”等民间小调。
一是“祈祷类”二是“说事类”三是“抒情类”。如说事类的歌词有“阳雀喳喳满天飞,小满处处秧歌声”。祈祷类的有:“秧歌一唱心花开,万粒归仓庆丰收”。抒情类有“十里水乡十里歌,万亩良田万担粮”。
秧歌灯伴奏的乐器以锣鼓打击和丝弦伴奏为主,有笛子、二胡、四胡、琵琶、三弦等。
不同的历史时期秧歌灯有不同的唱调,建国后的秧歌灯唱词有反映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辉煌成果,农业大丰收的歌词。如“公社粮仓园又尖,社员堆谷上了天,扯把云彩擦擦汗,凑着太阳吸袋烟”等新歌颂词。以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类的歌词。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秧歌灯以喜悦欢快的形式展现在舞台上,其唱词充分反映和表达了广大水乡农民在实行生产责任制后的愉悦心情“百花捧出秧歌灯,春风引来玩灯人,绿柳黄莺唱新歌,千家万户开秧门”。
原生态的秧歌灯服饰、道具
包头:淡绿色汉族大襟短便装,脑后梳一根独辫,头戴花。
鞑子:缎绣清装,腰系绸带拖于腰两侧,脚穿黑色短靴,主伞胸前佩大红绸彩球。五鞑子服装可一色,亦可多色,除黄色皆可着。
帽子:黑缎制成,帽顶及穗为大红色。
扇子:即一般白纸折扇,扇面上一面绘“凤”,一面绘“龙”象征龙凤呈祥,扇轴系大红扇坐。
手灯:灯为椭圆的荸荠灯形,灯衣为绿色,灯顶上有红色鲜花装饰,并间有水稻叶子。高度25厘米。直径20厘米。
伞:用竹做成骨架,外蒙五彩伞衣,下端缀五彩丝穗
改革后的秧歌灯服饰、道具
1、服饰:一律为现代装,男角为白色舞衣;女角为粉红色彩衣。
2、道具:手灯(为荸荠形灯笼)、彩扇。
xxx代传人:
花笑玉:三城乡 1879年生
村大荣:三城乡 1876年生
秧歌灯 |
徐同贵:三城乡 1880年生
徐守光:三城乡 1881年生
王刘氏:三城乡 1882年生
徐王氏:三城乡 1880年生
王李氏:广大乡 1883年生
赵郑氏:广大乡 1881年生
第二代传人:
杜官庆:广大乡 1935年生
王承发:广大乡 1934年生
第三代传人:
魏大才:大英镇 1929年生
章思林:大英镇 1949年生
厉从梅:大英镇 1963年生
宋艺梅:大英镇 1959年生
简玉珠:大英镇 1961年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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