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有关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和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进行行政执法工作。
(二)制定和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各行业和专业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三)管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监督检查,负责对生产企业实施产品质量和强制检验;管理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组织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四)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工作;组织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组织拟订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发展规划、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参与省局对重大产品质量事故和锅炉、压力容器与毛衣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省局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认证和质量体系认证的管理工作;依法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标准化工作;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标准登记工作,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指导企业的标准化工作,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管理全市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六)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推行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和溯源;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七)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八)依法对质量检验机构授权和相关的社会中介组织实行监督管理。
(九)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与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十)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严格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生产、加工不合格食品及其他质量违法行为,无证生产食品行为,并将生产许可证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及时通报卫生、工商部门。
(十一)负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管理防伪技术产品工作。
(十二)承担打假办的日常工作。
(十三)管理局直属单位;指导挂靠的学会、协会工作;领导、管理下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工作、管理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等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所在市人民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与纪检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制订机关工作制度;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组织综合性会议;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外事、信息、调研、、计算机网络、后勤和国有资产实物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县级局的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行业作风、宣传、学习、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工、青、妇等工作。
2、政策法规科
对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制订本局规范性文件;承担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县级局的行政执法工作。
3、计划财务科
负责本系统发展规划、技术和科技进步工作;组织编制全市系统经费收支预算、决算;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县级局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质量科
对全市质量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组织实施国家关于质量振兴的政策和措施;组织研究并拟订提高本市质量水平的规划、意见;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组织实施国家质量方面的励制度,推进名牌战略;负责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对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检(抽)查,对重点产品实施质量和强制检验;协助省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和质量体系认证工作;依法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市各行业、专业和地方对产品质量实施的检查;管理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对质检机构(包括授权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受理产品质量投诉;对各类相关的中介机构实施监督指导;负责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
5、标准化科
组织、监督标推的实施工作;管理企业标准备案和企业执行标准的登记发证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组织重要标准的宣传贯彻和检查实施情况;指导企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以及新产品、引进技术和设备的标准化审查工作;管理全市的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建立标准信息网,指导标准化活动。
6、计量科
负责全市计量工作的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推行国家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管理制度,组织执行国家、地方检定规程和计量技术规范;组织全市量值传递和溯源,监督强制计量检定工作实施;规范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对社会计量服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推行工业计量现代化,指导和帮助各类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体系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其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
7、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科(加挂特种机电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科牌子)
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设备及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架空索道、大型游艺机、防爆电器等特种机电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环节实施安全监察,负责使用单位的设备检验和证理;负责对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协助省局调查处理设备的重大事故,负责处理设备的一般事故。
8、人事教育科
管理全市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管理的日常工作;按管理权限承办干部考核任免工作,组织干部学历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职业资格考评工作;制定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
9、食品监管科
负责本辖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工作,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卫生的日常监管,实行生产许可、强制检验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二)直属行政单位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加挂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举报投诉中心牌子)。
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计量、质量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组织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违法活动;受理质量技术监督案件的举报;协助和参与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区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处;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管理、指导本市系统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承担市打假办的日常协调工作和省打假办交办的工作。
受理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面的举报、投诉,并协助行政机行处理。
领导分工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简介及分工信息
党组、局长李健实同志主持局党组及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工作。
党组、调研员陈荣润同志分管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保密、、宣传、信息化、安全、后勤管理,以及稽查罚没物资管理和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工作。
党组、副局长谢锐同志分管计量、稽查执法、举报投诉、打假办日常工作,联系鹤山市质监局和江门市质计所计量部工作。
党组、副局长陈天水同志分管计划财务、食品监管工作,联系台山市质监局和标准化协会、质检协会、计量学会工作。
党组、副局长郑岳剑同志分管政策法规、质量监管、科技及技术机构规划和能力建设工作,联系市质监局和江门市质计所质检部、国家摩托车及配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工作。
党组、副局长林亮华同志分管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监督、应急管理、政务公开工作,联系恩平市质监局和江门市编码所、江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所、特种设备协会工作。
党组、纪检组长张全勤同志分管纪检监察、审计、机关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文明建设、扶贫工作,联系新会区质监局工作。
工作动态
江门市质监局召开行政执法交叉评查及执法知识培训会
为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质监系统行政执法案件的办理质量和水平,我局于2013年11月7日至8日在局机关召开了江门质监系统行政执法交叉评查及执法知识培训会,并邀请了省局法规处俊科长作《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分析》的。
会议首先由郑岳剑副局长讲话,他强调无论行政执法人员、法规工作人员,都要爱岗敬业,依法行政、严格把关,确保办案质量,力争把每一案件都办成铁案。
随后,俊科长进行,王科长逻辑清晰、内容充实,案例详实丰富,指导性强;各单位部门分组讨论时积极发言,加强之间互相督促,互相沟通,互相学习的力度,取长补短,重质重量,提高对执法案件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应对能力,使案件办理机制更加顺畅,将对本局系统今后的行政执法工作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
本次执法检查,我局打破行政执法检查通常采用抽查的方法,率先采用了交叉评查的模式,按照先评查,再讨论,最后总结的流程,让市稽查与各县市(区)级局能够根据自身行政执法的实际情况,对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疑点、难点进行梳理与比对,规范案件的日常细节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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