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裕县财政局

长期建档 锁定
本词条由“匿名用户” 建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执行县与乡、与企业等分配政策。 (二)拟定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

富裕县财政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财政、税收、会计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执行县与乡、与企业等分配政策。

(二)拟定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全县年度预决算草案;受县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决算执行情况,并组织预算执行分析及其各类报表;管理县级各项财政收入,管理县级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管理有关性基金;实行预算内外收支统一管理,综合运用地方财力;会同有关部门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管理收费罚没票据。

(四)根据全县预算安排,参与制定全县年度地方税收计划,提出地方税政政策、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地方所得税和对全县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

(五)管理全县财政公共支出;拟定和执行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制定需要全县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审核自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来源。

(六)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及省市县投资目的财政拨款、县级财政投入的挖潜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开发资金管理;负责管理科技三项费并参与项目的审议评定;监督和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七)执行国家、省市和本县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县国有资产管理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县级年度国有资产经营预决算,拟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国有资产清产核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国有股管理、产权纠纷调处和资产流失查处等工作;负责办理和指导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和财产评估业务。

(八)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执行的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参与拟定全县地方金融、国家债务、证券xxx政策,管理和监督县的内外债务,办理和监督世界银行xxx转贷业务。

(十)贯彻执行《会计法》,拟定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县会计工作,做好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证书颁发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参与组织全县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确认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十一)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执行情况,监督全县财政收支和县直各部门的财政活动;检查财政政策、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查处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收费和罚支进行稽查、负责治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工作。

(十二)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与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县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对在建项目、竣工项目的检查和验收;负责实施项目法人制、项目合同制、项目招标制和项目监理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拨款、xxx、有偿资金回收、财务核算及决算。

(十三)负责全县契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契税、耕地占用税征管计划,编制税收决算,参与核定税收政策减免。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的财源建设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中长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财政支持项目建设和吸引社会投资政策;指导乡(镇)财源建设工作。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财政干部的教育培训规划;负责财政调研、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六)承办县委、县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人秘股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秘书事务、档案管理和办公自动化等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起草领导讲话、报告和重要文件;管理综合调研、财政信息、财政宣传和新闻发布;参与财政政策研究;负责落实督办、检查、反馈领导交办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工作;负责机关经费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值班值宿、安全、卫生管理、外事接待及职工生活工作;负责做好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财政系统文明建设和“双评”工作;负责全局系统职工的教育培训及年度考评工作。

(二)预算股

负责全县财政预算管理,编制年度县级预算和决算;参与全县宏观决策和财税政策的制定;负责全县预算收支的管理;参与制定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及定额;审查和批复部门预算;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措施和;编制县级预算外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追加追减事宜;负责制定县乡财政体制;指导乡级预算管理工作;代县起草全县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报告,监督、分析、汇总预算执行情况,并接受的咨询监督;承担与县经济办有关联络事宜;负责与财政审计有关的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税法规;提出税制、税种税率调整、减免税等重大事项;负责协调税费工作;监督地方税收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拟定全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制度、标准和实施办法;负责财政支出效益的组织实施部署和检查;推进县级财政业务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绩效评价;建立全县财政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指导县、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建设、管理全县财政绩效评价信息资源数据库和网络体系。

(三)综合计划股

研究财政发展战略和财政分配政策,编制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研究社会财力的综合平衡;对财政经济运行态势进行分析预测,评价主要财政经济政策的执行效果;拟定财政体制规划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政策及规章制度,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的;参与住房、物价、工资、国有土地使用等方面制度调整的研究,提出政策性;审批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参与标准制定;负责综合性财政统计及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地方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财务监管;拟定xxx管理制度及发行计划,监督xxx发行,管理xxx基金收支。

(四)教科文股

负责制定分管部门经费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分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参与研究制定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专项支出指标;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五)经济建设股

参与分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及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的项目预算和提出支持;负责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协调,审核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会同分管部门研究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及管理和预算外专项支出指标;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负责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并进行效益评议;负责审查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负责基本建设管理及决算审批;参与基本建设投资年度计划的制定,下达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参与项目的前期研究论证、评估及投资概算的确定和招标工作的指导;负责投资项目的“三算”工作;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制定工程取费、工程造价和工程定额的管理;负责核定、下达城市建设资金年度收支计划;制定有关城建资金管理政策,负责城建收费立项的审查和申报工作。

(六)农财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支农政策,参与拟定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综合财政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负责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制定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管理办法;审核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

(七)社保股

承担分管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基金和再就业资金、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资金的管理;参与编制全县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内外资金的执行情况,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专项支出指标;汇同有关部门提出社会保障开支标准、定额的;负责监督管理卫生、救灾救济、优抚抚恤等事业经费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经办机构经费;负责编制、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部门预算内外财务预决算;管理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制定社会保障财务制度和参与有关政策的制定;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医疗救助、农村医疗救助;管理离休人员医疗统筹和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困难企业军队解困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八)企业股

参与全县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研究和拟定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国有企业财务制度;负责企业技术、亏损补贴、税收返还、xxx贴息的指标管理及资金的追踪问效。负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粮油价差补贴和粮食简易建筑费等政策性补贴和专项支出;负责全县“家电汽车下乡”补贴工作;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事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参与研究制定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研究提出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审核分管部门预算,监督分管部门预算执行;审核分管部门和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九)采购管理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采购法》,拟订采购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拟订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制定采购预算政策,汇总采购预算;监督管理采购预算执行,编制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形式和采购方式,审核采购资金的拨付;认定进入本级采购市场的供应商资格,建立供应商库;认定进入本级采购的评审专家资格,建立专家库;认定社会中介机构取得采购业务的代理资格;依法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对集中采购机构进行业绩考核;受理同级采购投诉,组织采购管理人员培训;负责采购信息的统计、汇总、分析、编报;负责公务用车的定编和审批工作;办理采购其他事务。

(十)乡财股

研究制定全县乡镇财政建设规划,制定乡镇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办法;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管分管部门预算执行;负责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乡镇财务收支活动;负责制定和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负责性债务监管工作;负责优抚资金的发放工作;负责乡镇财政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和财政所干部培训工作。

(十一)会计管理股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全国及省市和拟定全县会计管理法规、制度;负责全县《从业资格证书》的考试、颁发及年检工作;参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确认工作;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负责管理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管理全县会计基础工作;负责全县会计账簿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会计学会及珠算协会工作;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会计法》执法检查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股

拟定全县财政监督检查的方案、制度和办法;监督检查全县各部门、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各乡镇执行财税法规以及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事项情况;对县本级年度预算编制进行监督,监督检查全县预算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具体组织全县财政收入检查,预算外资金收支执行检查,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检查,银行账户清理检查,“小金库”清理检查,会计信息质量核查检查,行政性、事业性经费支出检查,各项专项支出的监督检查,及其他财政专项资金检查等;开展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负责财政部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工作;受理和查处有关财经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事宜;根据县和上级财政机关等部门授权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十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

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起草全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制度和规章,对全县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体制研究并提出政策性;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共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产权登记、产权变动审批、财产清查登记、资产占有统计及转作经营资产的收益作用实施监督;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占用、使用、处置、权益、考核、监督及资产运营收益和资产占用费管理等方面地方(部门)政策法规的制定、监督及执行;负责全县事业单位转作经营资产的审验登记、产权界定、股份设置、产权转让等运营作用权的审批及经营收益作用的监督和资产占用费的具体管理;负责全县文教企业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股份管理。

(十四)资本运营管理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资本运营的法律、规章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和章程,办理授权经营手续;对资本运营机构重大决策和年度经营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资本运营机构进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对其代表人提出惩;负责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及权属企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流失查处工作;负责国有资本运营机构及权属企业股权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向资本运营机构委派董事、董事长和监事会;负责组织建立全县国家投资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统计、监测和分析工作,组织开展企业评价工作,建立数据库;制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对制定的国家投资企业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增值、保值和减值结果进行计算、核实确认;负责拟定全县清产核资的政策及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日常清产核资工作;负责拟定并执行地方性资产评估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和管理制度;按对国有资产及投资企业、单位评估项目立项、确认管理;承担或有关部门委托的资产评估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有经济发展规划和国有经济调整的。

(十五)行政股

负责制定行政性及公、检、法、司等部门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参与分管部门相关政策、制度及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的研究制定工作;提出财政支持分管部门事业发展项目及;审核、编制分管部门年度预算、监督预算内外资金的执行情况,管理部门和单位预算内外专项支出指标和审核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的范围、标准、经费测算工作。

(十六)国库股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金库管理条例》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拟定全县国库管理方面的有关和办法;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账户及银行开户;办理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县级收入协调工作;审核、汇总编制全县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工作人员工资的拨付工作及全县工资统发指纹采集工作;配合各业务股室做好有关审计、检查工作。

(十七)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股

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全县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县本级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含以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直接征收,组织、委托和督促各执收、执罚单位做好非税收入的征缴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申报事宜;负责编制非税收入年度计划,核定执收、执罚单位非税收入计划指标、征收成本和统筹比例;负责管理非税收入票据,制定票据管理制度,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的发放、登记、检查和缴销等管理工作,会同物价部门清理整顿非税收入项目和标准,开展非税收入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依法查处各种违反非税收入征管的行为;负责归集、管理罚没物资,对罚没物资提出处置意见,并组织公开拍卖;负责县本级非税收入的核算与统计,管理、监督“非税收入专户”资金的清算与化解工作;负责对全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的指导工作,总结和推广各地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经验。

(十八)财源建设股

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的财源建设工作;负责财源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立项、融资以及服务工作;负责财源建设优惠政策拟定和兑付工作;负责财源建设项目库的建设和财源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中长期财源建设发展规划;参与研究拟订财政收入增收政策;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财政支持项目建设和吸引社会投资政策;负责组织财源建设项目考察和问效工作,编制财源建设项目扶持计划,向上申请财源建设项目扶持资金;指导乡(镇)财源建设工作。

内容由匿名用户提供,本内容不代表vibaike.com立场,内容投诉举报请联系vibaike.com客服。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vibaike.com/31948/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