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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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香港期货交易所的前身是1977年开始运营的香港商品交易所。香港商品交易所起初经营原糖和棉花交易,1979年开始大豆交易,1986年5月生指数期货合约开始交易,交易量迅速超过其它合约,占1987年总交易量的87%。香港商品交易所最初每5年进行一次检讨,1982年的检讨认为其经营并未获得成功,1984年对交易所改组和对管理条例修订后才重新牌,将香港“商品”交易所更名为“期货”交易所,并把生指数期货...
概况

香港期货交易所的前身是1977年开始运营的香港商品交易所商品交易所起初经营原糖和棉花交易,1979年开始大豆交易,1986年5月生指数期货合约开始交易,交易量迅速超过其它合约,占1987年总交易量的87%。香港商品交易所最初每5年进行一次检讨,1982年的检讨认为其经营并未获得成功,1984年对交易所改组和对管理条例修订后才重新牌,将香港“商品”交易所更名为“期货”交易所,并把生指数期货定为期货交易的头类合约。1998年生指数期货和期权合约交易量占市场总交易量的90%以上。目前在香港期货交易所上市的还有红筹股票指数、个股等金融品种的期货和期权。由于香港是国际金融中心,有着发达的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资本市场黄金市场,因此,香港期货交易所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

并入港交所

经历过多次牛市、股灾,与1998年亚洲金融风暴,香港证券市场渐趋成熟。1999年,当时的财政司司长曾荫权公布,为香港证券及期货市场进行全面改革,以提高香港的竞争力及迎接市场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建议把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与香港期货交易所(期交所)实行股份化,并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香港结算)合并,由单一控股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港交所,HKEx)拥有,当时联交所共有570家会员公司。2000年3月6日,三家机构完成合并,香港交易所(HKEx: 0388)于2000年6月27日以介绍形式在联交所上市。

结算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在结算参与者的资本规定方面,香港期货结算公司不会对直接结算参与者设定最低资本规定(同现有的中央结算系统经纪参与者),因为直接结算参与者本身必须是联交所参与者,并符合香港证监会制定的“财政资源规则”。至于成为注册证券商的全面结算参与者,其建议最低资本规定为2500万港元,与香港期货结算公司全面结算参与者的规定相同。另根据“银行业条例”注册的认可机构如希望成为全面结算参与者,须维持1亿港元最低已发行实缴股本净额(与现行对中央结算系统托管商参与者的规定相同)。

参与费,指所有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包括全面结算参与者和直接结算参与者)必须向香港结算公司缴付参与费。目前规划向直接结算参与者和全面结算参与者收取的参与费与现行经纪和托管商参与者相同。

香港期货结算所(HKCC)现时所使用结算交所系统为DCASS,即Derivatives Clearing And Settlement System 从事香港指数期货及期权的结算交易,现时市场约有128家公司为结算所参与者,其中有123家为直接结算参与者(CP)及 5家为全面结算参与者(GCP)。

全面结算参与者(GCP),指在现时中央结算系统规则下,只有经纪参与者才可以在中央结算系统进行交易所买卖的结算及交割。不过,全面结算参与者不一定需要持有联交所交易权,也可以替非结算参与者的证券交易进行结算。所有联交所参与者及具有注册证券商牌照的公司都可以成为全面结算参与者。“银行业条例”下的认可机构也会获接纳为全面结算参与者。

全面结算参与者可为本身交易进行结算(如属联交所参与者),也可按第三者结算安排替非结算参与者进行交易结算。非结算参与者则必须先委聘一名全面结算参与者代其结算,才会获准在联交所进行买卖。

直接结算参与者(CP),指只有联交所参与者,才符合资格成为直接结算参与者。直接结算参与者只能结算其本身交易,不能接受非结算参与者委聘为其结算。现有的经纪参与者将自动成为直接结算参与者。

上市品种

香港联合交易所、期货交易所和三个结算所合并后,所有的衍生品交易都放在期货交易所中(股票期权交易曾经在联合交易所交易)。香港目前有期货及期权产品四类。(1)股市指数产品系列,包括:恒生指数期货及期权、小型恒指期货、中国外资自由投资指数期货;(2)股票类产品,包括29只股票期货,31只股票期权,20只国际股票期货和20只期权;(3)利率产品,包括:1个月港元利率期货、3个月港元利率期货、3年期外汇基金债券期货;(4)外汇产品,包括:日元、英镑、欧元的日转期汇。

现状

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

在过去几十年中,香港衍生品的交易量稳步上升。2003年上半年共成交期货和期权合约540万张,其中恒生指数期货交易量占40.8%,股票期权的交易量占39.4%,小型恒指期货为6.8%,恒指期货的交易量为6.4%,三个月港元的利率期货为6.47%。总交易量在亚洲排名第二位。2001年11月19日香港交易所推出了债券(外汇)期货新品种。


目前,香港并没有商品期货市场。在1977至1980年期间,当时的香港商品交易所有限公司(其后于1985年改组为香港期货交易所有限公司)曾推出四种商品期货合约,包括棉花、原糖、黄豆以及黄金。但由于当地及国际参与者的需求不大,这些合约其后在1981年至1999年陆续停止交易。

从交易量的分布来看,以恒指期货为例,交易量中大部分来自散户投资者(57.7%),而且近几年呈现上升趋势,其次是机构投资者(35%)。交易量中78%为投机交易,13.5%为套利交易,8.5%为套期保值。 

为了更好地服务交易者,香港交易所2000年6月开始采用HKATS交易系统,进行电子化交易,同时取消公开喊价交易,2000年8月6日实现期权、期货在HKATS系统合并交易。香港交易所计划2002年中期实现衍生品结算系统合并,在DCASS系统结算和交收。期货佣金商的最低手续费规定2002年4月份取消,以鼓励经纪商开展竞争,提高香港金融业的服务水平。 

未来香港衍生品市场的发展,更加强调交易的电子化水平和国际化。未来的发展方向是,现货(股票)交易和期货期权在一个系统交易和结算,便于市场风险共同管理、抵押品共同管理,以提高整个金融衍生品市场运作效率。电子化自动交易技术将使期货市场从有形市场到无形市场,交易更加安全和便利。通过产品和交易者的国际化,来提高香港衍生品市场的竞争力。当然,香港金融业的高度开放是其国际化的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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