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社
编辑农业合作社,也称为农民合作社,是农民在某些活动领域集中资源的合作社。
农业合作社的广泛类型分为农业服务合作社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服务合作社为其个体农业成员提供各种服务,而农业生产合作社则汇集生产资源(土地、机械)并由成员共同耕种。
农业生产合作社的例子包括前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农场、以色列的基布兹、集体管理的社区共享农业、Longo Maï 合作社和尼加拉瓜生产合作社。
英语中agricultural cooperative的默认含义通常是agricultural service cooperative,是世界上数量最多的形式。 农业服务合作社主要有两种类型:供应合作社和营销合作社。 供应合作社为其成员提供农业生产投入,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和机械服务。 营销合作社由农民成立,负责农产品(农作物和牲畜)的运输、包装、定价、分销、销售和推广。 农民还广泛依赖信用合作社作为流动资金和投资的融资来源。
目的
编辑合作社作为一种商业组织形式与更常见的投资者所有制公司 (IOF) 不同。 两者都是作为公司组织的,但 IOF 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而合作社则努力为其成员创造的利益xxx化(通常涉及零利润运营)。 因此,农业合作社是在农民无法从 IOF 获得基本服务(因为提供这些服务被 IOF 判定为无利可图)或 IOF 以不利条件向农民提供服务(即服务 可用,但利润驱动的价格对农民来说太高了)。 前一种情况在经济理论中被描述为市场失灵或缺少服务动机。 后者推动合作社的创建,将其作为竞争标准或作为允许农民建立反补贴市场力量以反对 IOF 的手段。 竞争尺度的概念意味着,面对 IOF 的不理想表现,农民可能会组建合作公司,其目的是通过竞争迫使 IOF 改善对农民的服务。
创建农业合作社的一个实际动机与农民集中生产和/或资源的能力有关。 在农业的许多情况下,农民生产产品或接受服务的成本太高了。 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一种加入“协会”的方法,通过这种方式,一群农民可以获得比单独行动更好的结果,通常是经济上的。 这种方法与规模经济的概念相一致,也可以作为一种经济协同形式,即两个或多个xxx一起工作以产生任何xxx独立无法获得的结果。 虽然合作社越大越好的结论似乎是合理的,但这不一定是正确的。 合作社存在广泛的成员基础,一些合作社的成员少于 20 人,而其他合作社的成员可能超过 10,000 人。
虽然经济利益是组建合作社的强大驱动力,但这并不是xxx的考虑因素。 事实上,合作社的经济利益有可能以其他组织形式复制,例如 IOF。 对于农民来说,合作社的一个重要优势是他们保留了协会的治理权,从而确保他们拥有最终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这确保了利润补偿(通过股息支付或回扣)仅在农民成员之间共享,而不是像 IOF 中那样在股东之间共享。
由于农业生产往往是农村和贫困地区就业和收入的主要来源,农业合作社在社会经济发展、粮食安全和减贫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它们为小农户提供了获得自然资源和教育资源、工具以及其他无法进入的市场的途径。 生产者组织还可以增强小农的能力,使其更具弹性; 换句话说,它们建设农民的能力,以限制脆弱性并促进其可持续性的方式来准备和应对经济和环境压力和冲击。 研究表明,与培训、认证或信贷等其他独立投资相比,生产者组织的成员资格与农民产出或收入的相关性更高。
内容由匿名用户提供,本内容不代表vibaike.com立场,内容投诉举报请联系vibaike.com客服。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vibaike.com/230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