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中国商法年刊:金融法制的现代化2008》为大学出版社出版。
图书目录
2007-2008年商法研究综述
xxx部分 金融秩序与金融法体系
论金融现代化与和谐社会的建构--以金融为中心
票据法修正之基本思
信托公司违反信托义务的民事责任及立法完善
金融政策的效力与效率问题研究
单船公司破产债权受偿顺序问题研究
私理:金融法制的回归
论第三领域保险的几个理论问题--以完善我国医疗费用保险的理赔机制为立场
从现实世界虚拟世界--修改我国《票据法》的新思
典当行运营模式及其法律问题研究
5·12汶川大地震后跨国公司捐赠的法律思考
论我国公益信托监察人法律制度的完善
论农村资金互助社立法的若干问题
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制度构建初探
论我国有限合伙制风险投资的法律机制
试论澳门预防及遏止清洗黑钱犯罪立法新进展
中国商法年刊(2008)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金融创新手段初探
金融法二元规范结构的协调与发展趋势--完善金融法体系的一个视点
论保险业商业贿赂的成因及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法律模式选择
试论金融市场法律秩序的构建
不良金融资产与法律公平--对最高〔2001〕12号《》的追问
我国金融能主义倾向的反思
论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完善
新形势下我国QDⅡ监管制度的完善
xxx与权证制度的比较研究
对完善我国征信立法的若干思考
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障碍及对策探讨
第二部分 新型金融组织的商法规制
公益信托监察人制度评析
我国风险投资退出的法律分析
我国商事信托制度建构中的思考
析私募股权基金退出的制度障碍
论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法律监管的缺陷及完善
论我国公司型基金的发展
论集合投资计划的法律规制--以日本法为中心
我国风险投资企业法律形态选择的困境与突围
外资银行与对冲基金的监管
金融衍生品的市场准入控制
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分析
证券交易的法律性质及风险分析
完善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的分析与思考
论信托法的历史演进及对我国继受信托法的反思
论私募股权运作的商法调整
论保单质押的适用与风险防范--兼论我国《保险法》的修改完善
网络银行监管的商法探析
信托财产安全和受托人责任关联等问题和法律对策研究
论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制度(REITs)的困境及出
论我国小额xxx公司的监管定位与核心规则
创业风险投资首次公开上市退出法律制度探析
我国证券场外交易监管制度的完善
私募基金的信托化运作
资产管理法制初探
论我国私募基金规制的几个问题
商业信托的法律特征及规制
综合金融监管更优之辨--金融综合监管评述的视角
信托型私募股权基金的制度框架、运作机制与法律规制
我国私募基金法律规制研究
私募基金监管立法的制度架构
对新兴金融组织的商法规制应遵循正当程序原则--主要从网络银行商法规制的视角
论信托公示的理论基础与制度设计--兼评我国《信托法》第10条之
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探析
信托投资机构信托义务的一般释义
剥离不良资产运作中的法律思考--以国有商业银行债转股为例
OTC市场的商法规制
论私募基金与非法的界限
论小额xxx公司的法律规制
关于中国私募发行制度的一些思考
中国沪深股市的之道及政策
风险投资与有限合伙制度的契合
第三部分 金融安全的商法保障
债权人破产之信托设计
物流保险现状及法律原因分析
不同证券持有模式下投资者权益制度研究
论保险人之强制说明义务和投保人之如实告知义务
论土地抵押金融风险的防范
论证券无纸化条件下证券资产安全的法律机制
金融安全与金融机构破产
票据伪造风险负担规则的探讨
无纸化证券登记法律问题研究
证券无纸化与中国证券登记存管制度
浅谈我国证券无纸化立法的三个问题
我国公司转投资制度的再探讨
论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创制及其风险防范
金融创新中的中小投资者权益
票据法期后背书制度研究
论证券无纸化下的善意取得--以股份公司股权为例
论商业银行对客户的安全保障义务--以第三人非法侵害客户财产为视角
第三方支付的法律规制
保险客户逆向选择与风险的界定
和而有序--论金融安全与银行服务相对益的冲突与协调
建立股市平准基金的几个问题
国有企业整体上市的金融风险及商法保障
……
第四部分 国外金融法制的新发展
文摘
xxx部分 金融秩序与金融法体系
票据法修正之基本思
《中华人民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实施13年来并未进行过实质性修正。其颁行之初,票据市场刚起步,立法技术不很成熟,漏洞和不足在所难免;加之中国经济生活十余年的巨大变化,许多已不适应当今票据市场及经济生活的需求,对其修正与完善已迫在眉睫。
促进票据流通是《票据法》的首要和最终的。流通是票据的生命,流通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一部《票据法》的成败。因此,《票据法》的修改与完善,重在重构其流通制度与规则。只有奠定的理论基础,提供丰富的流通手段,明确流通的与效力,才能真正确保票据的高效流通。
一、克服立法技术缺陷,夯实票据流通的理论基础
(一)票据流通的理论基础--无因性
无因性是指票据具备《票据法》所的形式要件就是有效票据,即可产生票据,至于票据的产生原因则在所不问。换言之,票据一经产生,即与其赖以产生的基础关系相分离,票据于其基础关系之外而存在,其效力不受其基础关系效力的影响,即使基础关系被撤销或被确认无效,也不影响票据关系的效力。
无因性是票据的本质特性,无因性原则是《票据法》最重要的原则,也是票据流通的理论基础。世界票据法普遍确认票据的无因性,主要是基于助长票据流通和确保交易安全的考虑。无因性的确立,保障了票据内容的确定性、兑现性及安全性,受让票据者只需审查票据在形式上是否符合票据法的即可,而不必顾虑票据基础关系的存在或有效与否,从而极大限度地保障了票据交易的安全性,进而促进了票据的高效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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