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国务院法制办编
出版时间: 2010-3-1
ISBN: 9787509317730
开本: 16开
定价: 180.00元
内容简介 一、自从中华人民国成立以来,全国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含中央人民及政务院)制定了大量的法律、行规。随着形势的发展和变化,国家在不断制定新法的同时,也对原法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特别是在2001年底、2002年初,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的需要,国家对原有的法律、行规进行了清理,制定、修改了一批法律、行规。
二、本书是在国家对建国以来所有法律、行规进行清理的基础上编辑而成的,收录了中华人民国成立至今现行有效的全部法律、行规,共847件,其中,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264件,行规583件,截止时间为2002年6月20日。
三、本书是根据读者的要求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编辑的,与目前国内现有的法律法规出版物相比,具有容量大、收录全、编排新、实用方便等特点,适合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和广大,特别是国家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高等院校师生,学习、贯彻法律、行规的需要。
四、本书收录的法律、行规按照法律部门分为:类、民法商法类、行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刑法类、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共七大类。同时,为了方便读者查阅,本书采取了以下编排方式:(1)在大类中又细分了中类和小类;(2)在书后增加了字母索引,字母索引选取法律、行规名称中主干词的xxx个字的汉语拼音中的xxx个字母,按照A、B、C、D……顺序排列;(3)收录经过修正、修改的法律、行规文本,修正、修改情况在文本题注中予以详细说明,有关的修正案、修改决定不予收录;(4)1997年3月14日八届全国五次会议修订刑法以前,部分法律(如未成年人保、铁法等)援引的刑法条文,仍为刑法修订前的条文,请使用时注意。
五、本书编辑时,一些新修订的法律的实施条例尚未完成修订,内容有与新修订的法律不一致的地方,请在使用时注意。
图书目录 拼音索引
一、类
二、民法商法类
三、行类四
四、经济法类
五、社会法类
六、刑法类
七、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
2图书信息 书 名: 法律法规全书
作者: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出版社: 中国法制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09年03月
ISBN: 9787509310137
开本: 16开
定价: 180.00 元
内容简介 收录齐全:《法律法规全书(第7版)》收录了中华人民国成立至今现行有效的全部法律、行规共820件,并收录了部分重要法律问题的决议、决定和解释,以供读者参考。品质保征:《法律法规全书(第7版)》选用40克高级字典纸,仿皮封面,装帧精美,制作精良。依据法律、行规最新清理。收录全部现行有效法律、行规。
我国的社会主义立法,特别是30年来。取得了辉煌的,制定了大量法律、行规,基本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006年起至今,国家对现行法律和行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宣告废止、失效和修订了一大批法律和行规。据此,2008年3月《法律法规全书(第7版)》出版了第六版。2008年3月至2009年3月,常务委员会新颁布法律3件,修改、修订法律6件,废止法律1件;国务院新颁布行规18件。修改、修订行规13件,废止行规6件。
本版反映了以上最新的立法动态,收录了截止2009年3月1日我国全部现行有效的法律231件、行规589件。
权威编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图书目录 拼音索引
类
(一)
(二)国家机构法
1.选举、代表
2.国家机构组织
(三)立法制度
(四)民族区域自治
(五)特别行政区
1.
2.澳门
(六)相关法
1.国籍、国旗、国徽
2.领土、领海、领空
3.基层组织
4.
5.其他
民法商法类
(一)总类
(二)物权
(三)债权
(四)知识产权
1.著作权
2.专利权
3.商标权
4.其他
(五)婚姻、继承
1.婚姻
2.继承
3.收养
(六)商法
1.企业
2.公司
3.破产
4.信托
5.保险
6.票据
7.证券
8.期货
9.海商
行类
(一)总类
1.综合
2.行政机构设置、职权划分
3.行政区划
4.保密
5.档案
6.
(二)国防
(三)
1.综合
2.警务督察
3.户籍
4.出入境
5.治安
6.交通管理
7.物品、特种行业管理
8.消防
9.边防
10.禁毒
11.其他
(四)
(五)海关
1.综合
2.关税征管
3.进出境监管
4.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规则
5.口岸管理
(六)民政
1.安置
2.优抚
3.婚姻登记
4.社会事务
5.其他
(七)司法行政
1.律师
2.公证
3.
4.狱政
5.其他
(八)人事
1.公务员
2.其他人事管理
3.政纪、监察
(九)民族事务
(十)教事务
(十一)侨务
(十二)教育
1.教育制度
2.教师
4.其他
1.科学技术进步
2.科技
3.国际科技合作
4.其他
(十四)文化、体育
1.新闻出版
2.影视
3.文化管理
4.文物
5.体育
6.其他
(十五)卫生、计划生育
1.疾病防治
2.卫生、保健
3.医疗机构管理
4.医师、
6.计划生育
7.其他
(十六)城乡建设
1.城市建设
2.村镇建设
3.工程建筑
4.房地产
5.风景名胜
6.测绘
(十七)
1.综合
2.海洋
3.大气污染防治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5.水污染防治
6.噪声污染防治
7.放射性污染防治
(十九)气象、地震
1.气象
2.地震
(二十)旅游
(二十一)应急管理
经济法类
(一)经济体制
(二)财政
1.财政
2.国债
3.会计、财务
4.注册会计师
(三)国有资产监管
(四)税务
1.所得税
2.流转税
3.地方税务管理
4.征收管理
(五)金融
1.综合
2.货币政策
3.金融机构管理
4.金银管理
(六)外汇管理
(七)地质矿产
(八)能源
1.综合
2.电力
3.煤炭
4.核能
5.石油
6.节能
(九)交通
1.水运管理
2.水上安全监督管理
3.港口管理
4.水运设施管理
5.公运输管理
(十)铁
(十一)民航
1.综合
2.航空运输
3.飞行规则
4.航空器适航管理
5.航空安全
(十二)邮电信息
1.邮政
2.无线电与电信管理
(十三)土地
(十四)水利
(十五)农林牧渔
1.农业
2.林业
3.畜牧业
4.渔业
5.动植物检疫
(十六)商业、企业
1.商业管理
2.烟草专卖
3.企业管理
(十七)对外贸易经济合作
1.对外贸易管理
2.对外货物贸易
3.对外技术贸易
4.外贸货运管理
5.对外经济合作
6.外商投资
(十八)事务
(十九)审计
(二十)统计
(二十一)物价
(二十二)技术监督
1.计量
2.标准
3.产品质量
4.质量认证
5.进出境商品检验
6.进出境动植物检疫
(二十三)工商管理
1.企业登记
2.市场规范管理
3.广告管理
社会法类
(一)社会组织
(二)社会救济
(三)特殊保障
(四)社会保险
(五)劳工
(六)劳动
(七)工资福利
(八)企业劳动争议
刑法类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类
(一)刑事诉讼
(二)民事诉讼
(三)行政诉讼
(四)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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