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鸿英

长期建档 锁定
本词条由“匿名用户” 建档。
生平简介 叶鸿英(1860 — 1937),民族实业家、鸿英图书馆建立者。本名逵。福建同安人。自幼经商。鉴于中国文化教育未能普及,愿将部分资产捐献为公共事业所用。特设鸿英教育基金董事会,专办图书馆及乡村小学两项事业。所捐资产约100万元。 1860年5月6日(清威丰-年闰三月十六日)生。其父叶丽水在沪经商。1867年随父母迁居上海,后成为沪城著名巨商。14岁在其父经营的大昌杂货店当学徒...

生平简介

叶鸿英(1860 — 1937),民族实业家、鸿英图书馆建立者。本名逵。福建同安人。自幼经商。鉴于中国文化教育未能普及,愿将部分资产捐献为公共事业所用。特设鸿英教育基金董事会,专办图书馆及乡村小学两项事业。所捐资产约100万元。

1860年5月6日(清威丰-年闰三月十六日)生。其父叶丽水在沪经商。1867年随父母迁居上海,后成为沪城著名巨商。14岁在其父经营的大昌杂货店当学徒。满师后,随张尚德赴日本北海道经商,往来于北海道与长崎之间,采购海味杂货运往上海销售。由此叶学会了日语,熟悉了商情。

1877年,张尚德等集资在长崎开设丰记号,经营海味业,叶鸿英在丰记号任职员,因其经营有方,深为业主器重。越年,叶协助丰记号在朝鲜的釜山、仁川、元山各埠扩大贸易,进展顺利。

1881年,叶鸿英离开丰记号,返回上海开设源润昌行。生意有了进展之后,又赴长崎、海参崴组织货源,扩充外贸业务。1889年,叶鸿英筹集巨资,开设源来号,经营进出口贸易,直接从日本进口海参、鲍、鱼翅、干贝米、海带商品批发给“行家”(小型批发商),并经营出口木材棉花海蜇、金针、木耳等商品。叶从日本大批进货时,由上海的日本银行开出信用证,对方凭信用证办理货物出口并结算货款,有时是对方开来押汇,货到付款。当时进口商品的利润高达xxx,出口商品的利润也有50%左右,源来号生意越做越大,资财越积越多。

1895年,叶鸿英周游日本列岛,调查市场情况,在长崎、、横滨三地设源来号联号,进一步拓展业务。叶发现生粉在长崎销不畅,但生粉在上海是畅销的热门货,就通过联号包销长崎一部分的生粉。日本长崎、、横滨的华侨甚多,华侨爱吃四川榨菜,叶即通过联号打开了四川榨菜在日本的销。

1914年xxx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源来号从日本源源进货,由于日元价格不断下跌,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利润。1923年,叶鸿英在大连开办升源机器油坊,就近采购东北大豆,又利用大连港海运销往国内外,因此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翌年,叶鸿英被北洋农商部聘为名誉顾问。

1931年,叶鸿英又在上海开设元兴行,并在设分号,由其长孙叶元和任经理,负责向南洋群岛开展贸易。初时专营进口印尼海味,继又进口南洋群岛土特产如栲皮、石花菜、胡椒、生粉、大米、食糖、檀木等,出口布匹、绢丝等,还兼营南洋华侨来货代销业务,得到了南洋华侨的信赖。

叶鸿英靠经商起家,拥有巨资,在上海先后投资的工商企业有:申大面粉厂、立大面粉厂、永豫纺织厂、荣大织布厂、永茂轧花厂、华商电气公司、华兴保险公司、华安保险公司、华成保险公司、源裕花行、源丰花行、源盛花行等;投资的金融企业有:通和银行、正利银行、正大银行、正华银行、银行、国安信托公司、元大钱庄、福泰钱庄、信康钱庄、泰康钱庄、源安钱庄、明德钱庄、怡丰钱庄、晋德钱庄、瑞元钱庄等多家。

1933年4月3日拨50万专用于图书馆建设。并将原甲子社人文类辑部,以10万元专办乡村教育,以40万元扩充人文图书馆,于1933年6月改为“鸿英图书馆”,基金董事会由他延聘蔡元培、沈恩孚、黄炎培、黄金荣等15人组成。该馆以收藏社会科学、历史图书为核心,昼收藏近代史资料,并在今淮海中1413号筹建新馆。1942年夏,藏书15万册,3600余种,保存日报计130余种,其中《时报》、《申报》、《新闻报》、《新报》等,自创刊号起均有完整收藏。解放后。鸿英图书馆和新闻图书馆合并,改称报刊图书馆。后又和上海图书馆、上海科学技术图书馆、历史文献图书馆合并为上海图书馆。鸫英图书馆的存有,有它特殊的性质,对于教育、文化及社会各方面也有其特殊的贡献。

叶鸿英曾先后任北洋农商部名誉顾问、上海城厢总工程局议董、上海县总商会会董、红十字会、贫儿院、残废院、南洋慈善会等董事。热心地方公益,致力慈善事业。曾被推举为上海城厢总工程局议董、上海县总商会会董、公断处评议、泉漳会馆董事、东洋杂货业董事,以及红十会、济生会、仁济堂、贫儿院、残废院、公立医院、广益中医院、南洋慈善会等慈善团体的董事。26年(1937年)2月17日,病逝于上海。

往事略集

▲上海金融界小有名气的叶鸿英

事情还需从头说起,1927年旧历正月间,地处上海市华界的南市繁华地带,有一家新银行挂牌开业,名称叫做商业储蓄银行,规模不大,仅有股本25万元,以叶鸿英为董事长,朱嘉瑞为经理。

提起叶鸿英其人,在上海金融界也是小有名气,此前他先后参与创办了华大商业储蓄银行和正利商业储蓄银行,还在几家钱庄拥有股份。拿他与王宝仑等人创办的正利商业储蓄银行来说,该银行于1920年开业,有股本50万元,总行设在南市,另在北市设分行,专营商业往来及抵押放款,生意做得红红火火。到了1925年,却不知何故,突然对外不愿继续经营而关门收歇。歇业后所有放款全部如数收回,全部存款也如数发还,股东除股本外,还分得红利三分。这样的善后处理结果在当时的停业倒闭银行中是不多见的,受到社会的称道。

自此叶鸿英沉寂了一段时间,两年后又重操旧业,东山再起,继续干起经营银行的老本行来。

▲再度出山却败在棉纱期货交易

但是,对于再度出山的叶鸿英来说,如今已是事过境迁,过去的光彩业绩早就成为明日黄花。商业储蓄银行开业后的几年中,经营颇为不顺,业务进展迟缓。至30年代以后,在全国各地资金开始急剧汇集上海、多数银行的存款大幅度增加的同时,该银行却仍不见有起色,1930年度的存款总额勉强只达到50余万元,仅为资本额的两倍;其它各项贷放、投资业务更是不尽如人意,银行已经开始出现亏损,股东的红利分配恐怕也会落空。眼见着多数经营银行的同行们生意兴隆,赚足了钞票,叶鸿英实在不甘心,苦苦思索扭转企业经营窘迫境况的良策。

他看到当时有不少银行通过投资证券业、进行公债买卖而获取了大量利润,非常羡慕,也想跻身于公债市场去搏一番。尽管他一向经营作风稳健,即使过去在大肆发行公债时期也未参与其中,然而这次为了改变银行的经营现状却不惜去赌它一把。

于是,他不顾经理朱嘉瑞和其他股东的劝阻与反对,以较高的利率向同业拆进100多万元资金,全部投进了证券交易所进行投机。初战告捷,xxx笔交易赚了,随后的第二笔、第三笔又连连得手,银行的经营状况也很快有所转机。

此刻的叶鸿英好不得意,把别人的劝告更加不当回事,以更大的规模继续进行公债投机,并开始把投机的重点转向期货交易市场。当时,在投机成风的上海,期货交易是赚头xxx、也是风险性最高的一项投机事业。

半年后他终于失手了,在一次棉纱交易中惨败下来,造成巨额亏蚀,累及商业储蓄银行,不得不于1931年11月宣告停业,进行破产清理。

▲被其他商号抓住破绽打官司

在清理过程中,由于叶鸿英投机亏蚀太多,几乎耗尽银行的大半资力,不用说退还股东的股本,就是连如数归还商号及个人存款也成了问题。但是,商业储蓄银行考虑到由此可能会引起社会波动对已造成不利影响,很快便以仅存的资金清退了全部普通市民的存款,而对其他商号的存款则依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破产予以部分退还。按通常的惯例,破产清理工作到此也就可以结束了。一部分未能全额索回存款的商号只好自认倒霉,完结了事;但也有一部分精明的商号不甘吃亏,事后他们仍多方努力,设法收回自己损失的存款。不久以后,终于发现了商业储蓄银行在公司注册登记中有一个很大的破绽。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最初叶鸿英等人创办商业储蓄银行时,上海的华界尚处在的控制之中,他们便向当时的上海县知事及财政部金融监督管理局进行注册登记,确定银行的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领取执照后开张营业。不久南京国民取代了,并设立实业部,负责全国各类工商企业的营业执照发放事宜。后来国民又颁布了《公司法》,明令从193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施行。根据《公司法》的有关,原有的各类公司应该重新向当地的主管部门社会局登记,然后转报实业部取得其签发的有限公司或无限公司执照。而商业储蓄银行在停业前一直没有重新登记过,也没有领取新的公司执照。不管他们是有意还是无意,这显然成为一个致命的要害问题。

于是,这些商号便以此作为合理依据,重新向商业储蓄银行提出清偿所欠存款的要求。该银行向债权人作出答复,再三强调他们的银行确系有限公司性质,各股东并无连带责任,因而不能予以。在此情况下,这些商号便联合其他债权人,组成商业储蓄银行债权人总会,以该银行未曾向实业部注册领取执照,从而引起股东责任问题为事由,推举五金商人钱选青为代表,向上海xxx特区地方法院起诉商业储蓄银行董事长叶鸿英等人,请求所欠存款。与此同时,他们还向南京国民实业部和上海市社会局提出咨询和。

法院方面接受了讼诉状,很快开始调查案情,并于1932年6月14日下午二时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其实,案子并不大,但因涉及面颇广,有不少人前来旁听,还引起了新闻界的注意。

官司虽胜犹败 教训有三

在激烈的法庭辩论中,原告律师胡觉胸有成竹,抓住商业储蓄银行在公司注册登记中的破绽,,提出了如下理由及要求:“实业部及上海市社会局批示,均详细载明被告银行是在财政部取得营业执照,并未取得实业部有限公司执照,当然是合伙营业性质。查公司法有限无限之区别,应依照二十年(即1931年)七月一日施行之公司法为根据。被告既未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一条之,取得实业部有限公司执照,及呈由主管官署之社会局登记,转报实业部发给执照。今被告以不之上海县知事及财政部金融监督管理局之批照,均系不律之,显属毫无理由。至营业执照,即有限无限,均可营业。原告所提,法律上上均足证明被告系合伙性质,应负共同连带责任,原告之欠款洋三万三千六百三十五元二角二分及负迟延之利息。”

在原告方的逼近下,被告方尽管处于守势,但也毫不示弱,被告律师魏支翰、吴国昌以历史事实为依据,反复申明:“被告是有限公司,已有上海县财政部金融监督管理局执照为据,应请驳斥原告之诉。”不断给原告方以还击。

由于原告方和被告方所持的立场态度有很大差异,致使法庭辩论一度陷入僵局。此案最后由上海xxx特区地方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并于6月20日下午一时正式宣判,判定原告商业储蓄银行债权人总会胜诉,但在存款问题上,由原、被告双方各自作出。中称:“被告应原告银一万九千一百四十三两一分,以银行财产抵偿,不足之额由被告等共同负连带之责,并自是年(即1931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至执行终了止迟延利息及原告其余之请求驳斥,讼费由被告负担。”

这场官司的最后结果是叶鸿英等银行股东自掏腰包债务了事。至此,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停业风波算是结束了。

这场风波给人们留下三点深刻的教训:xxx,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靠投机是极其的,必然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象叶鸿英那样热衷于公债、期货市场投机,虽然能得手一时,但终难逃脱失败的厄运,给企业造成了无可的后果;第二,企业的组织制度建设是企业经营的至关重要一环,不可忽视,一切都要照章办事,否则也会造成意想不到的经济纠纷;第三,在法制社会中,人们的所有经济活动都必须在法律条文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健全的法律制度对保障正常的市场经济运行秩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福建富商

海味业起家的叶鸿英

叶鸿英的商海生涯与黄奕住大不相同,代表了上海闽商的一种类型。年间,上海闽商就整体而言并不占据上海商界的优势,但叶鸿英仍以他的财力和义举,既为上海闽商,也跻身于上海商界高层。

叶鸿英,名逵, 1860年5月6日出生于福建同安的商人家庭,。其父叶丽水1830年就到上海经商,开设大昌杂货店。叶鸿英7岁随父母迁居上海,住上海城西蓬莱。入私塾受教育,很受塾师和父母赞赏。14岁在其父经营的杂货店当学徒,满师后,不愿株守家园,随其父好友张尚德赴日本北海道经商,往来于北海道与长崎之间,采购海味杂货运往上海销售。做事相当勤勉,颇得张尚德器重。叶鸿英初到日本,不通日语,他利用业余时间,在北海道补习日语,与日商洽谈业务时不靠译员,借以日语,学用结合。 进步很快,不久,既熟悉了商情,又学会了日语。1877年,张尚德等集资在长崎开设丰记号,经营海味业,叶鸿英在丰记号任职员, 协助丰记号在朝鲜的釜山、仁川、元山各埠扩大贸易,因其经营有方,深为张尚德器重。这也为他以后的经商生涯积累了经验。同年六月,叶鸿英丁父忧,回沪奔丧,丧葬既毕,不愿留沪继承祖业,牢记“勿守一隅”的庭训,仍然回到长崎,协助丰记号在朝鲜的釜山、仁川、元山各埠,扩大贸易,进展顺利,张尚德倚为左右手。

叶鸿英出生商人家庭,但他自己的事业主要还是靠自己经营海味业进出口生意而崛起的。1881年,叶鸿英22岁,婉辞了丰记号的职务,回上海筹集资金,在十六铺洋行街开设源润昌行,经营海味业;生意有了进展之后,又亲往长崎、海参崴组织货源,扩充业务。依靠勤奋敬业,叶鸿英为源润昌逐步奠定了基础。

不容违言,叶鸿英27岁时的一场婚姻也为他的事业夯实了基础。1887年,他与同安苏氏结婚。苏氏名本清,为上海著名的闽商苏升之女。苏本清贤惠,处理家务井井有条,叶鸿英有了贤内助,更专心致志于外贸业务的经营。更为重要的是,以苏升的声望和经商基础,对于叶鸿英的发展以推动作用是勿用置疑的。

1889年,叶鸿英筹集巨资,又在洋行街开设了源来号,经营进出口贸易。洋行街是海味杂货的集散地,是海味杂货批发一条街。大型批发商称“号家”,小型批发商称“行家”。号家资本大,直接从海外进货,批发给行家,行家再批发给店家,号家不直接批发给店家。源来号是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大型批发商,从日本进口的商品有海参、鲍鱼、鱼翅、干贝、虾米、海带等,出口的商品有木材、棉花、海蜇、金针、木耳等。 源来号从日本大批进货时,由设在上海的日本银行开出信用证,对方凭银行信用证办理货物出口并结算货款,有时是对方开来押汇,货到付款。当时,进口商品的利润可达100%,出口商品的利润也有50%。源来号生意越做越大,资金也越积越多。1895年,叶鸿英周游日本四岛,调查市场情况,研究拓展之道,于是源来号又在长崎、、横滨三地设立联号,进一步开展业务。叶鸿英发现生粉在长崎销不畅,但生粉是上海适销的热门货,就通过联号包销长崎一部分的生粉。长崎、、横滨的华侨甚多,叶鸿英发觉日本人和华侨爱吃四川榨菜,他又通过源来号的联号,顺利地打开了四川榨菜在日本的销。1914年xxx次世界大战爆发后,源来号从日本源源进货,由于日元价格不断下跌,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利润。

叶鸿英很有经营头脑,目光远大,誉满当时。他投资特点表现在两方面:一是工贸结合、二是结合。1923年,叶鸿英前往辽东半岛,调查那里的农业工业、商业和运输业的实际情况;中国东三省盛产大豆。东三省著名的大豆、豆油、豆饼皆由营口、大连运输出口。叶鸿贡决定在大连开办升源机器油坊,在东三省采购原料,在大连进厂加工,优点是当地货源充沛,进货价格低,运输费用省,生产成本少,工厂有较高的经济效益。 大连港港阔水深,入冬海面不封港,海运费用低,商人多从大连转运货物出口,在商场竞争中处于优势。豆油、豆饼在上海属于紧俏商品,供不应求。叶鸿英既在上海开设贸易商行,又在大连开办机器油坊,工贸结合,产销挂钩,密切联系,大连油坊为上海商行充分提供货源,上海商行为大连油坊的产品打开销,相互配合,多产多销,两翼齐飞。1924年,因经营有方,被聘为北洋农商部名誉顾问。

叶鸿英与不少上海闽商一样,在经商方面不保守和固步自封。往往立足上海,面向海外市场。1931年,叶鸿英在十六铺开设元兴行,由其长孙叶元和任经理,向南洋群岛开展贸易。元兴行从印度尼西亚进口的海味是xxx货,进价高,利润厚,但由于货品辗转运抵上海,往往在途中耽误时间过久,影响资金周转,垫款甚巨。为了加速资金周转,元兴行又在设分号,凡印度尼西亚来货,先到,由分号及时办理转运手续,同时分号根据港、沪两地商品行情,或由分号迅速办理手续,转运上海,或由分号就地脱销,灵活掌握,从而使货物脱销快,资金回笼快,减少垫款,加速了资金周转。后来,元兴行扩大进出口业务,从南洋群岛进口的土特产有:栲皮、石花菜、胡椒、生粉、大米、食糖、檀香木等,向南洋群岛出口的商品有布匹、绢丝等。此外,还兼营南洋华侨代销业务,元兴行得到南洋华侨的信赖,代销业务不断发展。

叶鸿英投资企业

工厂:申大面粉厂、立大面粉厂、永裕纺织厂、荣大染织厂、永茂轧花厂

公司:华商电气公司、华兴保险公司、华安保险公司、华成保险公司、国安信托公司等

银行:通和银行、正利银行、正大银行、正华银行、银行等

钱庄:元大钱庄、福康钱庄、信康钱庄、泰康钱庄、源安钱庄、明德钱庄、恰丰钱庄、晋德钱庄、瑞元钱庄等

花行:源裕花行、源丰花行、源盛花行、源泰花行、慎余花行等。

文教:鸿英图书馆、民立中学

叶鸿英对有益的民族工商业,均酌予扶持,而不计较个人投资的报酬。在其投资的工商企业中,他或任董事,或任监理,多数系名誉职务。叶鸿英为了实业救国,大力推动民族工商业的共同发展。

叶鸿英经商多年,勤勤恳恳,白手成巨业。30年代初期,估计他私人拥有财产1000余万元,成为上海著名的富翁。晚年,散财以济公益,捐款兴办教育,愿以经商得来的财富用于福国利民的事业,受到社会的好评。他晚年对社会的捐助多在教育事业和地方公益。他曾于1906年捐助并筹募资金在上海文庙设立民立女子中学。叶鸿英的夫人苏本清,国学有相当基础,义务担任民立女中教员,夫唱妇随,传为佳话,上海县志,亦有记载。

叶鸿英对文教事业的捐助中最值得一提的是鸿英图书馆,它创建于1933年4月,前身是由黄炎培、马士杰、史量才于1924年发起创立的“甲子社”的图书室,规模很小,无专门名称。1931年“甲子社”更名为“人文社”,遂定名为“人文图书馆”。1932年,人文图书馆计划兴建馆舍,扩充设备,估计需要资金40万元。黄炎培,凡有私人独力捐助者,以捐助人之名命名此图书馆。叶鸿英前往该馆参观,认为图书馆为开发民智所急需,对乡村教育亦主张力推广,于是捐金50万元(约合当时黄金1万两),成立鸿英教育基金会,由蔡元培等担任董事。以10万元专办乡村教育, 在上海的10个邻县各建一所“鸿英乡村义务小学”。以40万元扩充人文图书馆, 购得霞飞1413号的一幢大洋房为馆主体,挂出“鸿英图书馆”招牌,向社会,成为当时上海五家上档次的图书馆之一。次年9月,鸿英教育基金会委托中华职业教育社,在沪西漕河泾开办鸿英师资训练所。在沪郊筹设乡村教育实验区,开办四所鸿英小学,使附近的学龄儿童及失学皆能上学。

1935年正式成立图书馆董事会,管理约25万元资金余款,由黄炎培任主管董事,杜月笙、叶鸿英、沈信卿、江问渔、钱新之、魏文翰、翁文灏为董事。叶鸿英逝世后,由其长子叶贡山继任董事。资金储存在“四行储蓄会”,名为“鸿英图书馆基金”,钱新之为保管委员会主任。使用原则是不动本,以利息充当馆经费。图书馆的任务是搜集从元年起出版的中文书籍、、,多方罗集各地方志、谱等资料,并用特制的纸张、浆糊,将剪报分类装订成册,以供收藏和查阅。读者多为专家、学者、企业家、大学生。王造时、彭述之、罗隆基等著名人士,曾是图书馆的经常读者。图书馆接手编辑出版了创刊于1930年的《人文月刊》,白蕉为主编。到1938年,馆内已集得数箱刻有文字的珍稀甲骨。新中国成立后,图书馆的史料部并入图书馆,其余部分归入上海图书馆。

叶鸿英从事的义举,不仅限于文化教育事业,还涉及地方公益。如红十字会、济生会、任济堂、贫儿院、残废院、沪南慈善会、广益中医院、普益习艺所等慈善团体,或年捐巨资,或施放衣米, 因此地方屡颁荣典。叶鸿英急公好义,众望所归,曾被推举为上海城厢总工程局议董、上海县总商会会董、公断处评议、东洋杂货业董事、泉漳会馆董事等名誉职。叶鸿英对于赈济灾荒,亦竭力襄赞,1901年因办理赈务有功,得授知府职衔;1908年办理赈务有功,由候补道晋授盐运使职衔;1922年襄办华洋义赈会有功,北洋颁发五等嘉禾章及“嘉惠穷黎”匾额。另外还任东洋杂货业董事,以及红十会、济生会、仁济堂、贫儿院、残废院、公立医院、广益中医院、南洋慈善会等慈善团体的董事。

叶鸿英昆仲三人,父殁后他愿将祖业悉归伯仲二兄继承,自创新业。同时,他念念不忘后辈成长,积极扶持其后辈,在事业上自立。1915年和1927年,曾两次分授部分财产给长子叶庚三和长孙叶元和、次子叶贡山、三子叶荫三。又于1933年将所余房产、股票等平均授与次子、三子及长孙各自执业,并谆谆其子孙:“尔辈既受荫惠,当知得来不易,务必谨守俭朴家风,勿为习俗所移”殷切激励子孙,努力振兴祖业。

1937年2月17日,叶鸿英病逝于上海,终年78岁。

内容由匿名用户提供,本内容不代表vibaike.com立场,内容投诉举报请联系vibaike.com客服。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vibaike.com/3318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