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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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市场经济一经产生,便成为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载体。迄今为止,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纷纷走上了市场经济的道路。这种经济体制的趋同,一方面表明市场经济具有极强的吸纳能力和兼容能力,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市场经济模式的多样性和丰富性。美国、德国、日本市场经济体制是迄今世界各国中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模式,它们各有特点,各具风格。这种市场经济模式的多样性、差异性,既是各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内容,也是各国相...

基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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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一经产生,便成为xxx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载体。迄今为止,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都纷纷走上了市场经济的道路。这种经济体制的趋同,一方面表明市场经济具有极强的吸纳能力和兼容能力,另一方面也意味着市场经济模式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美国德国日本市场经济体制是迄今世界各国中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模式,它们各有特点,各具风格。这种市场经济模式的多样性、差异性,既是各国市场经济体制的特殊内容,也是各国相关经济政策、国情和文化历史传统差异的折射。1991年,世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转换到市场经济》的研究报告中提出了成功的市场经济的三种主要模式:美国的自由主义市场经济模式;德国和北欧一些国家的社会市场经济模式;法国、日本的行政管理导向型市场经济模式。

国外市场经济模式的共性

世界各国市场经济的丰富实践,使得市场经济的模式在多样化的基础上日益走向互相整合。现代市场经济存在着以下共同特点:

市场经济市场经济

(1)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资源配置是指为使经济行为达到最优和最适度的状态而对资源在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进行分配的手段和方法的总称。市场经济区别于计划经济的根本之处就在于不是以习俗、习惯或行政命令为主来配置资源,而是使市场成为整个社会经济联系的纽带,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社会各种资源都直接或间接地进入市场,由市场供求形成价格,进而引导资源在各个部门和企业之间自由流动,使社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

(2)经济行为主体的权、责、利界定分明。市场经济中的行为主体如家庭、企业和政府的经济行为,均受市场竞争法则制约和相关法律保障,赋予相应的权、责、利,成为具有明确收益与风险意识的不同利益主体。如果经济行为主体的权责利不界定清楚,那么,主体特别是企业这一微观层次就很难成为真正的自主性市场竞争主体。

(3)经济运行的基础是市场竞争。从市场经济的理念上普遍强调竞争的有效性和公平性。为达到公平竞争的目的,政府从法律上创造出适宜的外部环境,为企业提供平等竞争的机会。如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日本的禁止垄断法等等。只有把各市场利益主体的活动都纳入到法律的框架内,才能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性和正常运行。

(4)实行必要的、有效的宏观调控。在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时期,国家的经济职能主要是保护经济发展的秩序,不直接干预经济运行。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调控便成为经常的、稳定的体制要求,政府能够运用经济计划、经济手段、法律手段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经济实行干预和调控。其目的,一方面是为经济的正常运转提供保证条件;另一方面则是弥补和纠正市场的缺陷。

(5)经济关系的国际化。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经济,它使各国经济本着互惠互利、扬长避短的原则进入国际大循环。经济活动的国际化不仅表现在国际进出口贸易、资金流动、技术转让和无形贸易的发展等方面,还表现为对协调国际利益的各种规则与惯例的普遍认同和参与。上述的所有市场经济的共同特征,对于发展中国家建立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都是值得借鉴的,同时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相异特点也应该借鉴。比如美国“企业自主型”市场经济强调对企业自主地位的确立和保障,政府对企业的关系真正的含义是服务;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以稳定求发展和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之问良陛循环的做法,对于处理好发展与稳定、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日本“政府指导型”市场经济强调市场与计划的有效结合,对于后发达国家发挥政府调节的优势,提高资源利用的时空效率也不乏参考价值。

模式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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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市场经济模式

美国模式,即“企业自主型”市场经济模式,又称“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它十分强调保障企业作为微观经济活动主体的权利,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一般较少直接触碰企业,而是指向市场。其体制与运行特征主要有:

(1)企业享有比较充分的自主权。美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是自由企业制度。企业作为市场活动的独立主体,拥有比较完整、充分的权利,生产什么、生产多少和怎样生产等微观决策通常都是由企业自行决定。美国自由市场经济的重点是企业的自由。当然,企业的这种“自主性”是建立在较完备的法律基础上的。因此,企业经营中一般都很重视法律方面的工作,较小的公司聘有专职律师,较大的公司一般都设立法律部。

(2)市场是经济运行的中心环节,政府宏观调控活动集中在市场上。美国政府比较强调市场的合理性,注重限制垄断,保护竞争。美国通过了一系列的反托拉斯立法,以法律手段尽力为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最早的反托拉斯法是1890年通过的《谢尔曼法》,对托拉斯的行为作出了限制。其后100多年来,针对反托拉斯过程中的问题又通过了不少相关立法。另外,由于市场调节的有效与否取决于市场提供给企业的信号是否真实,美国政府把尽可能地使市场信号真实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职责,目标主要是反周期和反通货膨胀。

(3)政府宏观调控手段偏重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美国政府对经济运行的介入和干预也是依法进行的,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依据对市场总需求的分析,采用或松或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其直接目的是为了扩大或压缩市场上的有效需求,通过市场上供求总态势的变动,引导企业对市场作出反应的形式进行决策调整。相对而言,美国政府宏观调控手段不那么强调具体功能以及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

(4)体制关系的透明度较高。美国模式中政府、市场和企业的相互关系以及各自地位,一般都有明确的法律作出规定。尤其是政府的行为,都要以立法为依据。政府的宏观干预和调节,也必须落实到法律上,通过立法来贯彻执行,具有较高的公开性。

德国市场经济模式

德国模式,即所谓社会市场经济模式。德国认为它实行的是宏观控制的社会市场经济,既反对经济上的自由放任,也反对把经济统紧管死,而是将个人自由创造和社会进步的原则结合起来,通过国家的有限干预实现“社会公正”。路德维希·艾哈德是社会市场经济的主要奠基者,他把社会市场经济概括为“自由加秩序”。其体制与经济运行特征主要有:

(1)政府的首要职责是保证自由竞争,限制垄断。市场竞争是推进经济发展的xxx大动力,也是社会最主要的支柱。垄断和“不道德竞争”是市场机制有效性的xxx威胁。政府干预的首要目标,就是建立和维护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消除有碍市场机制发生作用的因素。只要市场机制健全,就能合理引导企业,因此政府不必对企业进行“多余”的直接干预。在市场自由的基础上,企业也是自由的;企业的自主性,又是市场机制有效作用的必要条件。

(2)宏观调控的核心目标是实现稳定与均衡。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经济环境的有序和经济运行的稳定,其中主要是指价格稳定、货币稳定、增长稳定以及收入稳定。为此,宏观调控的政策手段主要是制度政策、稳定政策和社会政策。制度政策即保证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政策;稳定政策包括物价、货币、就业和经济增长的稳定,具体手段有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政策和结构政策等;社会政策包括收入再分配、社会保障等。

(3)有比较发达的社会保障制度。德国市场经济力争经济高效率又兼顾社会公平。为维护社会公平,德国通过立法推行监督、影响之下的雇主与职工“共向决定”制度。有关工人就业和收入的一系列具体问题,工人都有参与决定的权力。另外,德国进一步扩展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企业和职工(认保缴费)的“三方付费”制度,建立起了比较完备、具有较高水平的医疗、失业、退休和事故等各种各样的保险,以及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制度。

(4)体制关系的透明度很高。在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中,法律保障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通过各种立法建立和维护有序的、合理的和公平的竞争秩序。体制关系中透明度很高。

日本市场经济模式

日本模式,即所谓政府指导型,又称“社团市场经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除近年有所停滞外,曾历经几十年的持续高速增长,在1950~1990年的40年问,年均增长率高达7.7%。日本非常强调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政府既调控市场,也直接引导企业,并且将重点放在后者之上。日本市场经济体制与运行的特点有:

(1)比较突出地强调政企合作。日本“政府指导型”市场经济,并不是指企业的自主发展必须充分考虑来自政府的各种信号,而主要是寻求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协调一致。在这种体制关系中,十分强调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参与决策,尔后分别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具体实施。企业仍然是独立的微观经济主体,但受到政府有关经济计划的明显约束,从这个意义上讲,其自主程度相对较低。

(2)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把计划与市场有机结合起来。日本的市场经济模式在发挥市场调节的同时,重视政府宏观调控对社会资源配置的作用。日本的政企关系建立于市场与企业关系的基础之上,政府宏观调控的作用不是取代市场调节,而是设法强化市场机制的作用,弥补市场调节之不足。

(3)有一套官民结合的严密而有效的经济管理的组织体系。日本的“政府主导型”还表现在它的经济组织制度上。从政府机构到半官方的经济审议会,再到民间的行业团体和企业问内部的横向联系,是一个政府主导、民问经济界充分参与的多层次官民一体型体系。官与民相互联系,互通意见,有机结合。这样既便于政府制定的经济政策切合实际,平衡各方利益,又有利于经济政策得到企业和公众的响应和自觉执行。

(4)政府宏观调控的手段侧重于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从战后日本经济的发展来看,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尤以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为佳。经济计划具有全局性、长期性和战略性等特点,主要任务是提出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趋势和总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政策措施与手段。产业政策是由通产省主持制定的产业结构设想和产业组织政策,指明产业的发展目标,实行产业倾斜,并从税收、金融等方面给这些产业以一定的优惠,以推动实现产业结构、技术结构和出口结构的优化,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5)体制关系的透明度较低。日本市场经济模式强调政企合作,既有政府对企业大量的随机监督与指导,又存在着企业经常寻求政府指导和扶持的现象。由于这种密切的联系,不可能时时处处诉诸法律程序,因此,日本市场经济的公开性较差,透明度也较低。

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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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西欧各国率先实现工业化的原因,从根本上来说,是由于欧洲国家连年xxx不断,内耗过大,15世纪末叶、16世纪初叶,欧洲直通印度新航线的开通和美洲大陆的发现,以及环球航行的成功,使英国的对外贸易迅速增长。当时的英国王权较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1603~1625在位)即位时西班牙与英格兰的xxx还在继续,詹姆士一世和议会之间因为拨款的问题产生的矛盾冲突非常严重,而议会主要由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控制。詹姆士一世不关心英国的海上贸易,不重视建设海军,这些政策xxx阻碍了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引起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强烈不满。另外詹姆士一世为了不背叛和荷兰人的和约而不再允许英国对荷兰的海盗行为,虽然劫掠荷兰商船是英格兰很久以来的获利丰厚的合法海盗行为。

后来的资产阶级xxx建立君主立宪制,限制了君主的权力,地主贵族为了生产肉类和商品粮以供应城市的需要,扩投资,改善土地的生产能力,同时加速进行圈地。资产阶级则大力鼓励圈地。政府通过议会立法使圈地合法化,资本主义工业迅速发展起来。在资产阶级xxx之前,真正的机械化生产还没有发展起来。

英国是欧洲xxx个建立君主立宪制的国家,工业xxx(TheIndustrialRevolution)发源于英格兰中部地区。西欧各国率先实现工业化,主要是因为国与国之间的xxx、新航线的开辟、王权相对较弱。所以在英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控制下的议会容易取得对国家的控制权。

深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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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场经济时代,随着工业成为主导产业,厂商成为基本的经济组织形式,农业和家庭双双发生了危机。

首先就农业来讲,其比较经济效益显着下降,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农民的贫困问题日渐突出,农民的社会地位一落千丈,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土地涌入城市,成了社会上长期受到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问题的原因当然是非常复杂的,但从根本上来说,则是农业时代向工业时代发展过渡时期的社会经济转型所带来的必然结果。自近代以来,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趋势就是工业和服务业的兴起,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随之不断地由农业向工业、服务业流动。就象“水往低处流,人往高处走”一样,资源是由经济效益低的行业向经济效益高的行业流动。因此,伴随着现代工业和服务业的发展,必然是农业的比较经济效益低于工业和服务业。在这一历史大背景下,任何企图提高农业比较经济效益的努力从根本上说都是徒劳的。要解决农民的贫困问题,根本出路只能是“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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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世界性的家庭伦理危机日益严重。家庭的规模在不断缩小,“三世同堂”式大家庭已基本成为过去,一对夫妇及其孩子组成的“核心家庭”已取而代之成为目前最普遍的家庭形式。但家庭规模的缩小并没有到此为止,而是还在进一步缩小中,出现了大量非典型不完整家庭,如各种单亲家庭、丁克家庭(Double income no kids,DINK)、单身家庭等。与此同时,家庭的职能也在不断剥离。在农业时代,家庭可以说是全职全能的,包括生产经营、生活消费、两性情爱、生育后代、抚养教育、赡养老人以及承担社会义务等许多职能。

进入工业时代以来,这些职能都开始相继从家庭中分化独立出来,程度不等地实现了市场化、社会化。生产经营差不多已经完全由各类厂商所包办,生活消费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天伦之乐”已让位于“天涯之乐”,孩子的抚养教育不再由家庭大包大揽,而是由各类托儿所、幼儿园、学校承担了相当大一部分,老人的赡养也不再完全由子女承担,而是由各类托老组织承担了一部分。最叫人难以接受的是,夫妻感情日渐淡化,婚外恋大量涌现,非法色情交易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发展至今,除了生育职能基本上完全由家庭承担以外,其它职能都已经全部或部分越出了家庭的范围。导致这些问题的具体原因当然是非常复杂的,但从根本上来说,也是由于进入工业时代以来,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结果。一个基本的事实是,随着生产经营职能完全由厂商所取代,人们正在日益远离家庭,融入社会,最终必然导致家庭的解体。

对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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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Market economy)时代最基本的特征是,工业取代农业占据了社会经济的主导地位,市场营销成为最普遍的经营形式,由此导致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化。

开放化

市场营销要求根据市场需求,广泛利用各种市场资源,在极其广阔的时空范围内进行生产,而不是像传统小农那样局限在一个家庭范围内,使用家庭资源,为满足家庭需要而进行生产。在这里需要特别强调一下“广泛利用市场资源”。到目前为止,国人一般已经普遍接受了面向市场需求的概念,但广泛利用市场资源的观念依然十分淡薄,经常见诸媒体的一句话是“立足于当地实际,从当地实际出发”,乍一看似乎的确无疑,但其实是一种典型的小农经济观念,应当从根本上予以革除。

机器

从历史发展来看,世界各地小农经济统治数千年间并不曾发明过任何一台最简单的机器,而15世纪末以来,随着市场经济逐渐成为世界经济的主流,人们便开始尝试发明这样那样的机器,特别是自18世纪下半叶以来短短二三百年时间,人们便便发明了无数精巧绝伦、神通广大的机器,各行各业都普遍实现了机器化。事实表明,机器化是与市场化相联系的一个历史范畴。从理论上来分析,首先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手工生产是无法满足的,必须大量应用机器生产;其次,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广泛的社会分工协作,集广大民众的智慧和汗水于一体,为各种机器的发明和制造提供了充分的现实可行条件。于是,经过人们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实现了机器大生产,其主要特点是:以煤炭、石油等非生物能源为动力,能够大功率、高效率、长时间连续作业。简言之,历史发展的逻辑表明,机器化是市场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伴随产物,没有市场化,就没有机器化。

科学

由于面向市场经营,使用机器大生产,这就要求人们改变以往小农经济状态下那种凭经验靠估计的做法,而代之以科学的定量测试、计算和分析。注意:这里“科学化”并不简单地局限于科学技术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而是主要指人们观察和分析问题时的思维方式的科学化。

经营化

面对巨大的市场需要,仅靠家庭劳动力显然是无法满足的,必须大量引入家庭外劳动力。抽象地来讲,使用家庭外劳动力,可以有两个途径:一个是强迫一些人当自己的奴隶;另一个是通过支付工资来雇佣他人为自己工作。但是,大量强迫本国人当奴隶,会使国家统治失去基本的依靠力量,导致社会秩序彻底崩溃,因此使用奴隶劳动原则上只能抓掳其他贫穷落后弱小国家的民众,如美国早期历史上曾大量抓捕非洲黑人从事奴隶劳动,就是一例。但是,抓捕外国人来当奴隶,决非长久之计,因为任何一个国家的人口都是有限的,并且增长缓慢,远远赶不上非人的奴隶劳动折磨下人口减少的速度,同时大量抓掳外国人当奴隶,还会引起越来越强烈的反抗,不利于海外市场的扩大。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市场经济条件下只能通过支付工资的办法来雇佣本国自由民从事生产劳动。此外,大量机器的应用及由此导致的技术分工,使大量工人能够真正融合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共同完成生产过程,为大规模雇工经营提供了技术基础。否则,在手工生产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缺乏内在的技术分工和联系,勉强将大量的人集中在一起劳动,不过是聚沙成塔,徒劳无功,就如同上个世纪70年代末以前的人民公社一样,最终还得散伙。

专业

使用机器大生产和雇工经营的结果,是社会分工变得越来越细,整个社会经济呈显专业化和社会化的特点,社会成员普遍养成了分工协作的习惯和理念,这也是社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高的重要原因。

厂商化

机器大生产和雇工经营,必然突破家庭经营的局限,使厂商成为最基本的经济组织形式。与小农家庭相对简单的内部结构,厂商内部结构要复杂得多,其中包含了种类繁多、数量巨大、分工精细的各种生产要素,是一个巨大复杂的经济系统

私有化

厂商成为基本经济组织形式以后,私有制的范围就扩大了,虽然名义上仍然是私有制,但在实际经营和管理层面上,所有者已经不能完全随心所欲地支配和处分自己名下的财产了。这与封建农业时期的个体私有制相比,已经不可同日而语了,这是一种“扩大的私有制”,其内部正在孕育产生新兴公有制萌

利润化

由于在极其广阔的时空范围内组织市场经营,厂商生产的目的不再象小农经济那样以获取产品为直接目标,而是以利润为直接生产目的,产品的生产变成了获取利润的手段。在这里,利润是泛指一切价值增值。

资本化

随着利润成为直接的生产目的,一切生产要素都相应地变成了赚取利润的手段,即通常所谓“资本”。整个社会经济从此都置于资本的支配之下,受资本统治,“资本主义”成了这一时代的xxx音。

机制化

市场分配成为最基本的分配形式 包括各种市场资源和劳动产品,都通过市场交换来进行分配,实行“各增其值、等价交换”原则,即个人向厂商提供生产要素,按系统论观点,每一种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都实现增值,并得到各自的报酬,形成个人收入,个人再以其收入按等价交换的原则向厂商购买各种消费品。

竞争化

由于市场分配成为最基本的分配形式,一切生产要素和产品都要通过市场来分配,于是千千万万的厂商和个人便在市场上围绕有限的市场资源展开了广泛而激烈的市场竞争,使每一个人和每一家厂商都随时面临严酷的市场压力,从而推动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

民主化

众所周知,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生产者差不多都是自给自足的,都直接生产自己需要的绝大部分消费品,因而他们的生活资料的取得,多半是靠与自然交换,而不是靠与社会交往。一小块土地、一个农民和一个家庭,旁边是另一小块土地、另一个农民和另一个家庭。一批这样的单位就形成一个村子,一批这样的村子就形成一个地方,就“好像一袋马铃薯是由袋中的一个个马铃薯所集成的那样”,相互间除了简单的地域联系之外,“再没有任何丰富的社会关系”与经济交往。自然,也就不会存在只有在这种关系、交往中才可能发生的利益分化与利害冲突,更不会存在只有在这种关系、交往与分化、冲突中才可能出现的对个人自由与社会平等的现实追求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情况则完全两样。在这里,“交换的主体生产各种不同的商品,以适应各种不同的需要,如果说每个人依赖于一切人的生产,那么一切人则依赖于每个人的生产,他们由此而互相补充”。这样一来,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就不可避免了。与此同时,由于“交换过程的各主体表现为商品的所有者”,随之而来的就必然是各商品所有者之间在交换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利害冲突,以及他们在这种冲突过程中对社会平等和个人自由的现实追求。这种现象,用马克思的话来概括,便是:个人之间以及他们的商品之间的这种差别,既是使这些个人结合在一起的动因,亦是使他们作为交换者发生他们“被假定被证明为”平等的人与自由的人的那种社会关系的动因。

其次,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则乃至法治原则的实现,只有在市场经济关系中才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每一个生产与消费单位之间是不存在积极意义上的经济交往的。然而这并不排斥各个单位内部的交往。问题在于,由于小农处在对地主的人身依附之中且承受着后者的超经济强制,这种交往也就根本不可能是自由的和平等的。市场经济则不然,所谓商品交换纯粹是各商品所有者之间的等价交换,自由原则和平等原则就在这种交换中成为了现实。

自由原则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实现,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xxx,尽管每一个个别的生产者的“劳动的内容由社会联系所决定,他只是作为社会联系的一环而劳动”。但他的活动毕竟是依据“他本身的精神的和天然的特性”而展开的。不仅如此,由于每一个别劳动均是“人类整个发展中的一环”,就使得每一个“个人能够以自己的特殊活动为媒介而享受一般的生产,参与全面的社会享受”,从而实现“对个人自由的肯定”。第二,每一个商品生产者“在交换行为中作为这样的人相对立:互相承认对方是所有者,是把自己的意志渗透到自己的商品中去的人,并且只有按照他们共同的意志,就是说实质上是以契约为媒介,通过互相转让而互相占有。”显而易见,“这里边已有人的法律因素以及其中包含的自由因素”。第三,“每个人在交易中只有对自己来说才是自己的目的;每个人对他人来说只是手段;最后,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他人的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并且只有达到自己的目的才能成为他人的手段”。这样一来,“每个主体都作为全过程的最终目的,作为支配一切的主体而从交换行为本身中返回到自身。因而就实现了主体的完全自由。”第四,商品交换是一种“自愿的交易”。尽管个人A需要个人B的商品,但他并不是用暴力去占有这个商品,反过来也一样,……谁都不用暴力占有他人的财产。每个人都是自愿地出让财产。”“因此,在这里xxx次出现了人的法律因素以及其中包含的自由的因素。”第五,“表现为全部行为的动因的共同利益,虽然被双方承认为事实,但是这种共同利益本身不是动因,它可以说只是在自身反映的特殊利益背后,在同另一个人的个别利益相对立的个别利益背后实现的。”在这里,共同利益不仅不排斥个别利益,相反,每一个个人“同别人利益相对立的个别利益的满足,正好就是被扬弃的对立面即一般社会利益的实现。”

平等原则在商品交换过程中的实现也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xxx,在商品交往过程中,“每一个主体都是交换者,……作为交换的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平等的关系。在他们之间看不出任何差别,更看不出对立,甚至连丝毫的差异也没有。”第二,“他们所交换的是等量的交换价值,因为这里的前提是等价物的交换。每个主体所给出的和获得的是相等的东西,这是这里的过程本身的明确的要素。”第三,“他们实现为交换者,因而实现为平等的人,而他们的商品则实现为等价物。他们把自己的物的存在只是当作价值相等的东西来交换。他们本身是价值相等的人,在交换行为中证明自己是价值相等的人”。第四,由于各个生产者所拥有的“商品的使用价值的物质差别”的客观存在,由于“他们互相需要,并且这是只用等量劳动时间来满足的需要”,就使得等价交换不可避免,从而也就使得交换者之间的“平等成为实现了的社会关系”。第五,“当货币出现的时候,它决不是要消除这种平等关系,实际上它是这种平等关系的现实的表现。”在货币流通过程中,即使卖方只是“一个价格三先令的商品的所有者”,而买方却是一个富有天下的国王,买卖双方的地位亦是完全平等的,“都表现为三先令的形式。”

再次,民主政治是贯穿于市场经济关系始终的自由原则与平等原则在观念上层建筑与制度上层建筑中的反映。

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条件下,“由于各个小农彼此间只存在有地域的联系,由于他们利益的同一性并不使他们彼此间形成任何的共同关系,形成任何的全国性的联系,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所以他们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因此,他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来保护自己的阶级利益,无论是通过议会或是通过国民公会。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所以,归根到底,小农的政治影响表现为行政权力支配社会,”表现为极端的专制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情况就全然不同了。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双方一开始就是作为自由的和平等的商品所有者出现的,他们通过自由竞争和等价交换,最后又确证了自身的平等和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产生的现实的基础。”这一切表现在上层建筑上,便是民主观念与民主制度的确立。作为民主的观念,“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作为民主的制度,平等和自由仅仅是交换价值的交换“在法律的、政治的和社会的关系上发展了的东西”:一方面,民主意味着自由,意味着为法律、政治和社会制度所保障的种种公民权利;另一方面,“民主意味着平等,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

规范化

市场经济是一个由千千万万的厂商和个人参与的过程,因此必然要求对人们的行为作出严格的规范,包括国家法律制度、厂商内部的管理制度、各种技术性操作规范以及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标准等。这就好比,在乡间小道上,一个人或很少的几个人走路,无需交通规则,但在大城市,数以万计的行人、车辆一起上路,就必须制定交通规则了。总之,规范化是与市场化相联系的,没有市场化,就没有规范化。

扩张化

市场经营由封闭走向开放,厂商经营规模越来越大,最终势必突破国家疆界,向全球扩张,这样市场经济的扩张性就与小农经济的保守性形成了尖锐的矛盾,这是15世纪末以来长达数百年的殖民侵略活动,以及20世纪上半叶发生两次世界大战的根本原因所在。

市场经济就是指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

局限性

市场经济是一个由千千万万的厂商和个人自主参与交易形式,在市场经济中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指挥。这只看不见的手就是市场的价值规律。一般来说,商品的价格是受供求关系影响,沿着自身价值上下波动。所以在交易过程中,我们常能看到同一种商品在不同时期价格不同。当涨价时,卖方会自发的加大生产投入;当减价时,卖方会自发的减少生产投入,这就是市场经济的一个特点:自发性。市场的范围之大使得谁也无法客观宏观的去分析观察,参与者们大多以价格的增幅程度来决定是否参与,与参与程度,这就体现了市场经济的第二个特点:盲目性。参与者盲目自发的投入生产,而生产是一个相对于价格变动耗时较长的一个过程,所以我们常能看到一种商品降价后,它的供应量却在上升,这就是市场经济的第三个性质:滞后性。

功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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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业经济崛起的过程中,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曾对外发动了持续数百年的殖民扩张活动,在世界各地到处犯下了罄竹难书的滔天罪行,在其内部则由于市场经济的残酷竞争,贫富分化愈益加剧,社会财富日益集中在少数富人手里。这使得资本主义制度受到了有史以来最为激烈的指责。但尽管如此,在工业时代,人类的生活状况,整个来说,还是xxx改善了。欧美日等率先实现了工业化的国家,到了21世纪,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争相效仿的榜样,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都在致力于推进国家的工业化。而正是这种争相效仿的行为,使资本主义国家从旧殖民主义顺利过渡到新殖民主义,这里的秘密就是不等价交换,不仅仅是科技工业产品,欧美日等工业化国家的一切都具有更高的交换价值。

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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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古典经济学

亚当·斯密亚当·斯密

新古典经济学是21世纪在中国流行、并被主流经济学奉为圣经。其著名的市场调节原理即所谓“看不见的手”的理论,这一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在理想的市场制度中,供给和需求通过价格涨落机制得到灵活调节和自动平衡。当供给不足时,商品价格上涨,高利润通过价格信号刺激投资者,促使其将资源、劳动力、技术转入短缺部门,于是供给增多,使需求得到满足。当供给超过需求时,商品价格下跌,低利润及低价格信号促使投资都转移资源、劳动力和技术,减少生产,于是供求恢复平衡。

同时,在供给趋向满足的进程中,市场竞争激烈化,进而自然淘汰低效益的投资者,自然调整经济结构,从而保持生产的高效率。在这只看不见的市场之“手”的调整下,经济结构和制度自动得到调整和运转,资源得到最有效的配置,永远不会有生产过剩和供给不足的长期情况发生。

但危机的发生,即经济周期波动和震荡的发生,与市场经济的本质直接关连着。只要是市场经济,就无法摆脱这个周期性危机的机制。

引发生产过剩

这个市场自动调节理论看起来是一个非常美妙的经济“模型”。实际上,这个模型如果想要成立,至少必须借助于三个假定条件:

一是生产者要根据价格信号及时进行投资的灵活转移是无需成本的。

二是既成社会生产力结构是弹性的。

三是保证投资转移和生产力改造可能性的资源、技术资源可以无限量地供应的。

首先,即使市场需求通过价格和利润给投资者以有诱惑力的巨大信号,他是否可能立即抛弃或改造他原已拥有的全部设备、技术,抛弃其现有工人,而把资金转向另一个有利所图的生产部门?这种转移在经济上要支付的代价有多大?是否可以保证投资转移者必定获利?

其次,投资转移是需要时间的。事实是生产能力的改造总是落后于需求变化的,从投资到收回投资和利润的时间,往往长于需求旺盛的时间.

市场需求总是千变万化。当投资者购置设备,雇佣工人,引进技术建造新的生产线,形成了新的生产能力时,原来在市场上闪现高利润的需求可能已经满足而改变。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的整个生产配置、生产能力将再度成为过剩能力。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已配置巨大资源、劳动力的生产线,就会成为社会性的浪费。

因此,市场经济根据其天性天然地存在宏观失控即发生生产力过剩的可能性。

导致经济问题

美国经济大危机美国经济大危机

市场调节经济在微观角度(对个别消费者)似乎是有效率的。在宏观角度(对全社会)往往是低效率的,并且必然发生供求失衡与周期性经济危机。实际上,这种周期性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在那种理想市场模型中已经隐含。即,当供给大于需求时,价格下跌,利润率下降,甚至无利润,导致投资必须自动退出这个部门的生产领域。

但是这种投资过旺、生产力过剩,即所谓“结构调整”,在现实中却是隐含着严重可怕的社会代价的。

商品积压、工厂破产、银行倒闭、工人失业下岗,就是经济学中所谓价格信号下落,利润率下降自动调节供给的必然结果。在自由市场经济中,要使资本离开一个工业部门转移到另一个部门去,就必须经过危机。

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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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主体的自主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必须是名副其实的、
拥有充分自主权的市场主体,能够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也就是说能够根据市场需求状况,自主决定生产经营项目、范围和方向。从市场购买生产经营所需的商品或要素,又通过市场销售其商品或要素,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实现商品或要素的价值。自主性的根本标志,是市场主体具有独立产权,包括财产权、知识产权及其他无形产权等。只有拥有独立产权,才能真正确立市场主体的法人实体地位或经济实体地位。

2)市场活动的竞争性。市场活动的竞争性是市场经济的固有产物,表现为竞争压力和竞争动力的统一,促使各类市场主体认真研究市场情况,分析市场信息,了解市场需求,化解市场风险,适应市场需求及其变化。当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经济活动的竞争性内涵丰富.既包括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等有形实力的竞争,也包括组织结构、管理技术、知识产权、组织文化等软实力的竞争,是从产品研发到服务和消费领域的全过程竞争,从经营理念到制度文化的全方位竞争。

3)市场关系的平等性。市场关系的平等性,指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在身份上是平等的,没有等级、特权,即交易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相互平等,表现为市场交换关系。交易行为的等价性,遵循等价交换原则,交易双方或多方各自所得和所付在价值上大体相等,任何当事
人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占有他人的财产、劳动成果,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要求商品或要素获得的市场平等和价值实现的市场平等。同时,还要求为所有市场主体创造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创造平等参与和公平竞争的法制环境,使市场机会均等。

4)市场运行的法制性。法制性是市场经济的根本要求。法制性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活动正常秩序
的法律体系,包括市场立法和执法两大方面,其核心是保证市场运行过程的公平交易秩序。市场经济要求多种市场活动行为有法可依,要求市场经济活动过程法制化、规则化、制度化,行政部门依法监督市场活动,规范市场参与者自觉遵法、守法。[1]

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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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市场经济是法制的社会,人们会不断完善立法,因此在有条件控制的情况下,一定会从法律层面直接做好过程控制,没有条件控制,那只能用法律来做事后威胁。一旦严格立法,自主经营、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只能是违法的,因为市场经济会面临所有权不清晰的问题:

——法律原则不应该有漏洞,而市场经济在法律上的漏洞表现为:

1)国家不保证员工的就业;

2)企业可以决定员工的岗位、任免、工资;

3)企业运营的信息管理权掌握在企业管理者手中;

4)企业员工和企业管理者之间在法律上是平等交换劳动的关系,人身控制属于违法行为。

——这个漏洞可能导致的结果是:

在社会竞争压力巨大的情况下,企业管理者可以让员工做伤害社会的事、企业管理者可以伤害员工的利益,员工要么失业、要么听从企业管理者的指令,而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可以一起将问题掩盖起来,使问题在对社会和消费者造成严重伤害的时候才暴露出来。

如果信息管理权在企业管理者手中,国家法律就无法做到过程控制,国家法律就只能靠事后威胁的方式保障企业的生产,造成所有权不清晰的后果几乎是必然的,因为企业管理者会为了方便盈利决定生产、决定员工的劳动行为、岗位和应得的报酬。而事实上员工不属于企业主、产品最终只能属于消费者。只有当企业的信息管理权直接掌握在国家手中,法律才能做到有效的过程控制。

既然有这样一个漏洞,法律一定会试图弥补。如果严格立法,那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国家不掌握企业的信息管理权就属于违法。一定有相关的法律原则能支持“国家掌握企业的信息管理权”这一点。一旦国家开始直接掌握企业信息管理权,市场经济最终一定会直接转变为计划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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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目录
  1. 基本模式
  2. 国外市场经济模式的共性
  3. 模式分类
  4. 美国市场经济模式
  5. 德国市场经济模式
  6. 日本市场经济模式
  7. 原因
  8. 深层问题
  9. 对于影响
  10. 功过
  11. 危机
  12. 新古典经济学
  13. 引发生产过剩
  14. 导致经济问题
  15. 基本特征
  16. 法律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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