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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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公元1127年—公元1279年),是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五月初一由宋徽宗赵佶第九子、宋钦宗赵桓之弟赵构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重建的赵氏宋王朝。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迁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史称南宋,共传九帝,享国一百五十三年,先后与西夏、金、蒙等国为并存政权。国号“宋”,是宋太祖赵匡胤时确定,因赵匡胤曾任归德军队节度使,归德军的治所在宋州(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宋”就是选择...

南宋(公元1127年—公元1279年),是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五月初一由宋徽宗赵佶第九子、宋钦宗赵桓之弟赵构在南京应天府(今河南商丘)重建的赵氏宋王朝。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迁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史称南宋,共传九帝,享国一百五十三年,先后与西夏、金、蒙等国为并存政权。

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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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号“宋”,是宋太祖赵匡胤时确定,因赵匡胤曾任归德军队节度使,归德军的治所在宋州(今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宋”就是选择了“宋州”中的宋。北宋立国之初,赵匡胤授意“有司言国家受周禅,周木德,木生火,当以火德王”,由此,宋王朝自命为“火德”。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赵构建立南宋王朝,年号为“建炎”,有火德中兴之意,南宋亡国之后,益王称帝于福州,改年号为“景炎”,仍寓意火德,火德贯穿两宋始终,故当世和后世以“火宋”或“炎宋”称赵宋王朝。靖康之变后,徽钦二宗被俘,北宋灭亡。为保国脉,康王赵构在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后又将国都迁到临安(今浙江杭州)。从地理位置看,靖康之变前宋的都城汴梁在北,故称北宋;赵构即位后都城临安在南,故称南宋。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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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赵宋

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十月,金国入侵宋朝,京城汴梁陷入危机。同年十二月,北宋第八任皇帝宋徽宗将帝位禅让给儿子赵桓(即宋钦宗),次年二月金军退军。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八月,金太宗完颜晟再次发动大军进攻宋朝,宋钦宗率大臣前往金营并按金军统帅的要求写下降表,接着金人令宋朝君臣面北而拜,宣读降表。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二月六日,宋钦宗被废为庶人;第二天,宋徽宗等人被迫前往金营。四月初一,金军俘虏徽、钦二帝和后妃、皇子、宗室、贵戚等3000多人北撤。宋朝皇室的宝玺、舆服、法物、礼器、浑天仪等也被搜罗一空满载而归,史称“靖康之变”,北宋由此灭亡。

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三月初七,金人立张邦昌为帝,建立伪楚政权。同年四月十一日,元祐皇后(宋哲宗的xxx位皇后)垂帘听政,张邦昌退居左相,伪楚自行消亡。随后,孟太后和张邦昌去济州请求康王赵构称帝主持朝政,在磁州知州宗泽建议下,同年五月初一,宋徽宗第九子康王赵构在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即宋高宗,改年号为建炎元年,南宋王朝拉开序幕。

仓皇南渡

宋高宗即位后,对金采取妥协路线,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五月初九任命宣义郎、假工部侍郎傅雱为大金通和使去金朝求和,同时令张邦昌写信给完颜宗翰和完颜宗望,表示愿意像靖康元年(公元1126年)的和议那样以黄河为界。右相李纲建议赵构在战、和、守中选择“守”,宋高宗表面上接受李纲的建议任用宗泽、张所、傅亮等人以图收复隔让给金人的三镇,实际上却听从黄潜善和汪伯彦之议,在七月十七日下诏“巡行东南”。李纲被迫在八月十八辞相位,十月初一,宋高宗离开应天府前往江宁,留守东京的宗泽力主抗金,连续二十余次上书宋高宗请求返回东京,以图恢复基业,但宋高宗不为所动。

李纲被罢相后,宋高宗任命黄潜善为左相、汪伯彦为右相,继续派人向金人求和,但金太宗完颜晟在建炎二年(公元1128年)发动南侵,建炎三年(1129年)正月二十七日攻占徐州,进入淮东地区,进犯泗州,随后金军击溃韩世忠、刘光世的军队,渡过淮河。同年二月,金军急袭扬州,宋高宗在御营司使都统制王渊等五六人的陪同下,急忙披甲乘马出逃,直奔瓜洲乘小船渡江到镇江(今江苏镇江),史称“瓜州之渡”,直逃至临安(今浙江杭州)。就在宋高宗渡江之时,金军已进入扬州,追至瓜洲没有追上,金才望江撤退。

时局动荡

宋高宗到临安后,提拔御敌无策导致扬州溃逃的御营司都统制王渊为同签书枢密院事兼御营司都统制,引起先抵达杭州的将领苗傅、刘正彦等人的愤恨,于是发动兵变,逼迫宋高宗诛杀宦官并传位皇太子。宋高宗被迫退位,年仅三岁的皇子赵旉被扶上皇位,隆祐太后垂帘听政,改元明受。兵变的消息传出后,吕颐浩自江宁府率所部万人勤王,刘光世、王德、韩世忠相继引兵来会和。苗傅、刘正彦在韩世忠等人的围攻下,被迫恢复宋高宗帝位,恢复当年为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赵构赐予两人免罪“铁劵”,暂行安抚。同年四月,韩世忠的军队在临平击败叛军,苗、刘二人率兵出逃。不久,赵构离开杭州抵达江宁,并改江宁称建康府。五月中旬,刘正彦、苗傅先后在福建的浦城和建阳被俘,后被押赴建康处死,苗刘兵变平息。

经此事变,宋高宗听从张浚关于“中兴当自关陕始,虑金人或先入陕取蜀,则东南不可保”的意见,加强西北边防,同时向金求和。金军粘罕表面答应求和,实际以武力逼迫赵构投降。当时金军一路攻破黄州(今湖北黄冈)、大冶(今湖北大冶)、洪州(今江西南昌),后又转往茅山(今江苏句容、金坛县界),金军遂占领建康。宋高宗在宰相吕颐浩“既登海舟之后,敌骑必不能袭我”的建议下,逃往明州。同年十二月,金军攻陷临安,宋高宗坐海船先后逃亡定海县、昌国县,随后,金军攻陷越州、明州,继续追击宋高宗,宋高宗一路逃到台州和温州。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二月,金将完颜宗弼从镇江北归时被韩世忠袭击,金军大败后退入建康东北地区的黄天荡,在韩世忠、岳飞的人的进攻下,将完颜宗弼困于黄天荡四十八日,史称“黄天荡之战”,打破了金军主力短期消灭南宋的意图。四月中旬,金军渡江北归。宋高宗从温州北上到越州,结束了五个月时间的海上逃亡生活。

和议之争

岳飞收复失地

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正月,宋高宗改元绍兴,十月越州升为绍兴府。在绍兴,宋高宗重新组织诸班直,废除御营司,由宰相兼任枢密使,此外还设立镇抚司,加强分区防守,后镇抚司虽废,但从此立下了分路防守的规模,使诸大将的权力进一步得到加强。绍兴元年(公元1131年)二月,秦桧被任命为参知政事,同年8月又升任右相兼知枢密院事,执掌军政大权,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正月,宋高宗返回临安,不久,秦桧因与宋高宗政见不和被罢相。

金朝在“搜山检海”的军事行动结束后,在中原扶植刘豫为傀儡皇帝,建立伪齐政权。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三月,赵构任命襄阳镇抚使桑仲等人讨伐刘豫,因军队内乱,讨伐不成。同年十二月,原桑仲部将、襄阳镇抚使李横从京西山寨出发攻打刘豫,其后翟琮率领山寨余众偷袭郑州获得成功,宋军收复颍昌,准备向东京挺进。伪齐向金人求援,金兀术亲率大军增援,李横等人的军队因外无应援,内无粮草而溃败,颍昌再次落入伪齐之手,在金、伪齐的反击下,李恒退守汝州(今河南临汝),接着弃襄阳、荆南(湖北江陵),翟琮等人的军队也先后撤退,虢、邓、唐、随、郢等大批州郡先后丢失。

绍兴三年(公元1133年)十一月,金国派使节到南宋要求宋高宗将出逃到南方的北方民众送还北方,并想让南宋和伪齐划江为界,宋高宗没有接受。次年春,岳飞上《乞复襄阳札子》,提出收复陷于伪齐政权的襄汉六郡(襄阳府、郢、随、唐、邓等州、信阳军)的主张,在宰相朱胜非、赵鼎的支持下,宋高宗决定派岳家军出兵收复襄汉六郡,又令韩世忠、刘光世等人为岳家军增援。岳家军节节胜利,先后收复郢州、襄阳、随州、邓州、唐州、信阳军,襄汉地区重归南宋版图。宋高宗升任岳飞为清远军节度使,但是反对北伐,力求和金朝议和。

坚持和议之策

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宋高宗下诏询问朱胜非、李纲、范宗尹、汪伯彦、秦桧、张守、叶梦得等十九人关于对金合战的态度,绝大部分大臣主张对金人用兵。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右相张浚部署韩世忠、岳飞等北伐,并请求赵构移驾建康,以图恢复中原,但遭到左相赵鼎的反对,十二月,赵鼎罢相,政局完全由张浚主持。绍兴七年(公元1137年)正月,宋徽宗病故的消息传回,张浚借机再次提议移驾建康,同年二月,赵构下诏移驾建康。与此同时,宋高宗积极与枢密使秦桧商议和议对策。随后,宋高宗以王伦为徽猷阁侍制,出使金朝,向金乞和。同年年底,王伦返回,带回金朝同意宋朝称臣、交纳岁币议和的条件,并答应废刘豫,归还宋徽宗等人的梓宫以及河南等地。宋高宗得到消息后,议和的态度更加坚决,命王伦等人准备再次出使金朝,遭到了赵鼎等人的反对,但宋高宗坚持议和。

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春,宋高宗从建康返回临安,升任秦桧为右相兼枢密使,以加强主和派的力量。同年五月,宋金议和的消息传出,立即遭到群臣的反对。其中韩世忠认为此时金人废掉伪齐刘豫北伐中原的好时机,他请求朝廷全师北伐,自己愿意率先出兵迎敌;岳飞称金军不可信,讲和不可取。三天后,宋高宗仍然表示坚决议和,又过了三天,秦桧见宋高宗对议和之事坚定不移,于是拿出自己制订的方案,并言“乞决和议,不许群臣干与”,宋高宗接受了秦桧的建议。同年八月,宋高宗先后罢去参知政事刘大中和左相赵鼎的职位,把议和大权全部交给秦桧;同年十一月,宋高宗启用赞成议和的孙近为参知政事,萧政、勾龙如渊等人为台谏官,命他们弹劾对议和持异议的人。

xxx次和议失败

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十月,金朝以张通古、萧哲为江南招谕使,携带金熙宗诏书与王伦南来。诏书不称宋而称江南,不称“国信”而称“招谕”,还要宋高宗跪拜于金使脚前,接受诏书,奉表称臣。金人的无理条件引起朝臣议论纷纷,多数人反对和议。枢密副使王庶七次上疏、六次面见宋高宗,反对和议;枢密院编修官胡铨上书直谏,要求斩王伦、孙近、秦桧之首以绝和议,以谢天下。但是宋高宗与秦桧不为所动,罢免了王庶,并将胡铨除名、编管,决心采取高压手段,强行通过和议。同年十一月,王伦在入见宋高宗时,自觉金人条件苛刻,便接病请辞,宋高宗仍坚持议和。

同年年底,宋廷借口宋高宗正在给宋徽宗守丧,向金使要求由宰相秦桧代行接受诏书的跪拜礼。经过王伦的恳求,金国最后同意秦桧代行跪拜礼。南宋与金商定:南宋向金朝称臣纳贡;金朝“赐与”南宋原刘豫所据河南、陕西地,以及归还宋徽宗和韦太后、宋钦宗、宗族的梓宫。同时,宋高宗正式定都于临安,以向金朝表示他已经彻底放弃收复北方领土的打算。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春,南宋派王伦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充迎梓宫、奉还两宫、交割地界使,不久又任命他为东京留守兼开封府尹。王伦到达开封府见金兀术,双方交割地界,南宋得东、西、南三京,寿春府、宿、亳、曹、单州及陕西、京西诸州之地。但由于宋金在正朔、誓表、册命等问题上达不成协议,双方迟迟未能签订正式和议。

同年六月,王伦第四次第四次出使金朝;但在和议期间,金朝发生政变,主持对宋和议的完颜昌倒台,反对交割河南、陕西的金兀术上台,王伦也在七月被扣押于中山府,宋高宗继续派出工郎莫将等出使金朝,又被金人囚于涿州。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五月,金熙宗完颜亶采纳完颜宗干、金兀术的建议,公开撕毁和议,下诏元帅府伐宋,河南、陕西州县在一个月内又落入金人之手。南宋军民奋起反击,同年六月,东京副留守刘锜取得顺昌大捷,宋高宗命令刘锜不得追讨;同年七月,岳飞取得郾城大捷和颍昌大捷,一直打到离东京只有四十五里的朱仙镇,此时,河北的抗金xxx已经发展到四十余万,岳飞上书给宋高宗,表示现在是中兴的xxx时机,希望乘胜抗金。宋高宗不听,诏令岳飞班师回朝,岳飞被迫撤军,河南大片州县再次被金军占领。

绍兴和议

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四月,宋高宗采纳给事中、直学士院范同的建议,召韩世忠、张俊、岳飞三大将回临安府,宋高宗任韩世忠、张俊为枢密使、任岳飞枢密副使,夺其兵权;同年七月,又罢去刘锜的兵权,秦桧升任为左相,封庆国公。七月十六日,右谏议大夫万俟卨秉承旨意上书弹劾岳飞;八月,岳飞被罢去枢密副使之职,十月十三日,岳飞及其子岳云遭下狱审讯,后岳飞被宋高宗和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毒杀。

同年十一月,宋金达成和议,宋金和议内容包括南宋向金称臣,并且世世子孙都如此;宋金疆界以淮水中流,西以大散关为界;南宋向金岁贡银二十五万两,绢二十五万匹。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二月,金熙宗允许归还宋徽宗夫妇和赵构原配邢秉懿的梓宫,并放回赵构的生母韦氏。绍兴和议,换来了南宋二十年的苟安局面。

宋孝宗中兴

隆兴和议

绍兴三十一年(公元1161年)九月,金主完颜亮率大军南侵,宋高宗被迫下令备战,金军得胜计划渡江之际,被南宋使丞虞允文在采石击败。金世宗完颜雍在国内即位,金军将领在军帐中杀死完颜亮,同年十二月,金朝都督府派任到镇江安排金军从两淮撤兵,至此,金朝南侵宣告失败。次年六月,宋高宗宣布退位,立皇太子赵昚为帝,是为宋孝宗。宋孝宗即位后,停止屡行“绍兴和议”,并积极准备进行北伐。宋孝宗先后恢复了胡铨、李光等人的官职,起用积极主张抗金的陆游等人,并下诏雪岳飞之冤,驱逐秦桧党人。

隆兴元年(公元1163年)正月,宋孝宗任命史浩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张浚进枢密使,都督江淮东西路军马,开府建康,负责用兵事宜。五月,李显忠攻取灵璧(今属安徽)、邵宏渊攻取虹县(安徽泗县),金将蒲察徒穆、大周仁及萧琦先后出降,金国河南都统奚挞叛金降宋。同年五月,李显忠与金将纥石烈志宁的军队战于宿州城下,宋军大败。张浚听说宋军溃败后急退到扬州,并建议宋孝宗议和。随后,南宋被迫与金签订了隆兴和议,隆兴和议要求宋继续遵守绍兴和议,归还唐、邓、海、泗四州外,再割让商、秦二州与金,南宋与金不再以君臣相称,而是以叔侄相称。

乾淳之治

隆兴和议订立后,宋孝宗仍没放弃收复中原的打算。乾道五年(公元1169年),宋孝宗任命虞允文为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章事、兼枢密使及制国用使,掌握了政权、军权和财权。在宋孝宗的支持下,虞允文为北伐做准备,在军事上积极练兵,同时注意选拔人才和稳定政局,如奏请恢复成闵、李显忠的官职。乾道九年(公元1173年)十月,宋孝宗密诏虞允文催促四川宋军早日北伐,虞允文以“军需未备”为由不奉诏,并上奏表示时机未到,需要国富兵强才能北伐。次年二月,虞允文因病去世,妥协势力在朝廷里占上风,宋孝宗最终放弃恢复中原的计划,宋金关系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

宋孝宗在支持北伐的同时,在内也采用了一系列的措施整顿内政,发展经济。他重用王淮、周必大等人为相治理国政,还提拔王十朋、范成大、杨万里等正直的大臣,积极整顿吏治,裁汰冗官,惩治贪污,形成了良好的政治风气。宋孝宗关心民间疾苦,轻徭薄赋,兴修水利,控制会子的流通量,使之与铜钱等值,保持会子币值的稳定,这些措施让南宋经济得到了发展。这一时期,南宋文化发展繁荣,理学家朱熹、陆九渊,学者陈亮,诗人范成大、陆游等都创作了丰富的作品。

走向衰败

淳熙十六年(公元1189年)二月,宋孝宗禅位给太子赵惇,即宋光宗。宋光宗即位之初,多次下诏减免百姓的赋役负担,启用宗室赵汝愚执政及擢升陈亮为进士xxx人;同时严惩赃吏、严格执行赃吏连坐法。这些措施在统治初期取得了一定的政绩,但赵惇始终受制于皇后李氏与寿皇(宋孝宗),于是大臣赵汝愚、韩侂胄等人策划政变。绍熙五年(公元1194年)七月,宋光宗被迫将皇位禅让给皇子赵扩,即宋宁宗。宋宁宗即位后,升任赵如愚为枢密使,进而升任右相,韩侂胄为汝州防御使,后韩侂胄逐步掌权后赵汝愚被罢相,同时打击赵汝愚党羽及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派。

韩侂胄掌权后,先后被加太师,封平原郡王,到开禧元年(公元1205年)七月,拜平章军国事,立班在丞相之上,三省印全部在他手上。次年五月,韩侂胄请宋宁宗下诏北伐,对金xxx正式开始,史称“开禧北伐”。北伐过程中宋军接连受到挫败,期间四川将领吴曦叛变,在吴曦叛变粉碎后,南宋川蜀地区趋于稳定。开禧三年(公元1207年),在宋宁宗皇后杨后等人策划下,礼部侍郎史弥远伪造诏书杀死韩佗胄。

嘉定元年(公元1208年)三月,宋宁宗为向金表明求和的决心,恢复了秦桧谥号。同年九月,“开禧北伐”以失败告终,南宋与金签订和议,史称“嘉定和议”。和议内容是宋金两国改叔侄为伯侄关系,岁币银绢各三十万 ,又以三百万缗钱赎回淮、陕两地,是宋金之间最屈辱的和议。同年十月,史弥远升任为右相,南宋进入史弥远掌权时期,从此走向衰败。嘉定十七年(公元1224年)闰八月,宋宁宗病死。史弥远、郑清之二人不顾反对,强行立赵贵诚(后改名赵昀)称帝,即宋理宗。宋理宗即位后,朝廷事都由史弥远决策,直到绍定六年(公元1233年)十月史弥远去世。

端平更化

绍定五年(公元1232年)十二月,蒙古派使臣到宋商议宋蒙合作,夹击金朝,蒙古承诺灭金之后,将河南归还宋朝,宋蒙结成抗金联盟,随后,理宗任命史嵩之为京湖制置使兼知襄阳府,主持灭金事宜。绍定六年(公元1233年),宋军出兵攻占邓州等地,于马蹬山大破金军武仙所部,又攻克唐州,切断了金哀宗逃跑的退路。十月,史嵩之命京湖兵马钤辖孟珙统兵二万,与蒙军联合围攻蔡州。端平元年(公元1234年)正月,蔡州城被攻破,金国灭亡。金国灭亡后,蒙古毁约只将陈(今河南淮阳)、蔡东南一带归还给南宋。宋理宗派军收复河南失败后与蒙谈判,结果未达成协议,从此进入宋蒙对峙与交战时期。

史弥远去世后,宋理宗亲政,他在积极部署对蒙防御的同时,在内政上也做了变革,他尊崇理学,以最高统治者的身份承认了理学在儒家传承中的正统地位,理学正式成为官学,成为南宋后期政治统治的指导思想和伦理道德的基本规范;在用人上,理宗贬黜了一些劣迹昭彰的史弥远同伙,如梁成大、李知孝、莫泽这所谓的“三凶”,分别被削夺官职,驱逐到边远州郡“居住”;同时起用了一批理学家,如真德秀、魏了翁、洪咨夔等,肃清了部分朝纲,史称“端平更化”。端平更化是南宋后期黑暗政治中的短暂亮色,对革除史弥远专政时的弊政,对稳定理宗亲政后的政局与社会经济,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南宋王朝已不是那些澄清吏治、整顿财政等治标不治本的措施所能奏效的。

蒙古南侵

端平二年(公元1235年)六月,蒙古兵分三路南下侵宋,西路蒙军于同年十二月侵入四川,围南宋四川制置使赵彦呐于蜀北的咽喉青野原(今陕西略阳西南陕甘边境),利州都统制曹友闻率部击败蒙军。次年九月,曹友闻战死,蒙军占领川西重镇成都等地,大肆劫掠后北归。同年,中路蒙军侵入宋境,占领襄阳、随州、荆门、阳等地。蒙军在进攻江陵(今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时,被宋将孟珙率军击败,蒙军渡江南侵计划破灭。宋军继又连败蒙军于信阳(今河南信阳)、光化(今湖北丹江口市),遂收复襄阳等失地,但不久襄阳宋军降蒙,嘉熙二年,襄阳蒙将又降宋。

面对蒙军南侵的严峻形势,宋理宗于嘉熙三年(公元1239年)正月,将参知政事史嵩之升为右丞相兼枢密使,由督视京湖军马升兼都督两淮、四川、京湖军马,依旧置司鄂州(今湖北武汉武昌区),全面负责抗蒙事务。后又升任吴潜为兵部尚书、浙西制置使,兼镇江知府;董槐任江州(今江西九江)知州兼都督府参议、太平州(今安徽当涂)知州吴渊兼都督府参赞、鄂州江陵府都统制孟琪兼都督府参谋,进行抗蒙的全面部署。

淳祐元年(公元1241年)十一月,蒙古窝阔台汗病死,蒙古内乱无暇伐宋。淳祐十一年(公元1251年)蒙哥继承汗位后又开始南侵,而此时宋理宗耽于享乐,不以国事为重,朝政由贾似道把持。淳祐十年(公元1250年)三月,李曾伯出任京湖安抚制置使兼江陵知府,从战略高度认识到襄阳地位的重要性,即提出“经理襄阳”的方略,经过二三年的经营,襄阳、樊城(今湖北襄樊市樊城区)重又成为华中前线的堡垒。襄、樊终于成为进可战、退可守的堡垒,阻挡了蒙军进攻的步伐。

景定元年(1260年)六月,宋理宗选定其侄子赵禥作为继任者。景定四年(1264年)十二月,赵禥继位,即宋度宗,改年号为咸淳。咸淳元年(公元1265年)八月,蒙军进攻庐州、安庆(治今安徽潜山)等地,宋将范胜、张林等战死,战火燃及两淮。咸淳三年(公元1267年)十二月,宋度宗任命吕文焕为京西安抚副使兼襄阳知府。次年九月,蒙军开始围攻襄阳、樊城。咸淳五年(公元1269年)三月,京湖都统制张世杰率马步军及水军援救襄、樊,与蒙军战于襄阳东南的赤滩浦;襄阳守将吕文焕多次出战,也未能击退蒙军。

同年十二月,京湖制置使吕文德病死。次年正月,又调李庭芝任京湖安抚制置使,兼夔路策应使、江陵知府,接替吕文德措置华中防务,并督师援救襄阳。襄阳危机,但是当宋度宗问起襄阳的情况时,贾似道谎称蒙军已退。咸淳七年(公元1271年)十一月,蒙古改国号为元,以表明元王朝取代宋为封建正统,于是元军更加紧了对南宋的进攻,南宋西起四川,东至襄、樊,全线告急。次年三月,樊城外城失守,退守内城。咸淳九年(公元1273年)正月,坚守达五年之久的孤城樊城被攻破;二月,襄阳知府吕文焕降元。

投海国亡

咸淳十年(公元1274年)七月,三十五岁的宋度宗病逝;年仅四岁的赵㬎即位,即宋恭帝,尊皇太后谢道清为太皇太后,垂帘听政。同年九月,元军兵分两路攻取荆湖。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元军顺江而下,相继占领黄州、蕲州、江州、安庆。第二年,元军攻占南宋首都临安(今杭州),赵㬎被俘,南宋的势力已经衰退。然而南宋的残余力量如陆秀夫、文天祥和张世杰等人,他们先后扶持两位幼年皇帝(宋端宗和幼主),并在南方创建了小朝廷。赵昰在福州称帝,即宋端宗,改年号为景炎。

景炎三年(公元1278年)春,南宋小朝廷抵达雷州;同年四月,年仅十一岁的赵昰去世。陆秀夫与众臣在(今港梅窝)拥戴赵昺为帝,即宋怀宗,改年号为祥兴,南宋小朝廷逃至新会至南海一带。文天祥在海丰兵败被俘,在元军猛攻下,雷州失守,小朝廷迁往崖山。祥兴二年(公元1279年),元军将领张弘范率兵紧追在后,对崖山发动总攻,宋军无力战斗,全线溃败,史称崖山海战,又称崖门战役。崖山之战,南宋全军覆没,陆秀夫身背幼帝赵昺投海,随行十多万军民相继殉国,南宋灭亡。

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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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疆域总体概括为秦岭、淮河以南,东南沿海的澎湖列岛。南宋初,金军一度攻入今湖南、江西和浙江三省的中部。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金朝领三省事宗磐等人将河南、陕西之地归还宋朝。 绍兴九年(公元1139年),宋金xxx次和议成立,双方确定以当时的黄河为界。但次年金军毁约,出兵占领河南、陕西两地。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南宋与金规定双方以淮河中流为界,唐(治今河南唐河)、邓(治今河南邓州)二州也属金,各守境土,大规模xxx告一段落。此后,南宋的疆域,大致在今青藏高原一云南省界以东,秦岭 淮河以南的南方地区。议定以淮河为界。第二年又将西部界线调整至大散关(今陕西宝鸡市西南)及秦岭以南。以后只局部变动,基本以这条界线以南为南宋行政区域。

南宋疆域(1142年)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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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沿袭北宋路制,将全国划为16路,建炎四年以后,合在江南东西为一路,绍兴初年复分。后又分利州为东西二路,唯乾道四年复合为一路(利州常有分合,但以合为多),因此南宋一代以16路为最久,此十六区划大致如下:

南宋行政区划

路名

所辖府州军监

备注

两浙东路

绍兴府(越州)、庆元府(明州)、瑞安 (温州)、婺州、衢州、处州、台州

宋高宗绍兴三十二年分两浙为东西两路

两浙西路

临安府(杭州)(为临时都城一种“行在所”)、平江府(苏州)、镇江府(润州)、嘉兴府(秀州)

建德府(严州)、安吉州(湖州)、常州、江阴军、南兴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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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东路

建康府(又作江宁府)、宁国府(宣州) 太平州、徽州(歙州)、池州、饶州、信州、广德军、南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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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西路

隆兴府(洪州)、赣州(虔州)、江州、吉州、薛州、抚州 、筠卅l(又作瑞州) 、兴国军、南安军、临江军、建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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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东路

扬州、楚州、滁州、泰州、通州、真州、安东州(初为涟水军) 、高邮军、招信军、淮安军、清河军

初有海泗二军,没于金,泰州则先失陷,后收复

淮南西路

安庆府(本为舒州)、寿春府(本为寿州) 、庐州、蕲州、和州、濠州、蒋州(光州)、黄州 、无为军、六安军、怀远军、镇巢军、安丰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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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湖南路

宝庆府(本为邵州)、潭州、衡州、道州、永州、郴州、全州 、武冈军、茶陵军、桂阳军(本为桂阳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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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湖北路

江陵府、德安府、常德府(本为鼎州) 、鄂州、岳州、复州、澧州、峡州、归州、辰州、沅州、靖州汉阳军、荆门军、寿昌军、信阳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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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西南路

襄阳府、均州、房州、随州、郢州 光化军、枣阳军

南宋京西南路,南宋京西南路,一称 京西路原有唐邓二州,皆没于金。金州则并入利州。京西一路,区域最小, 《宋史·地理志序》,未予列入而称为十五路

广南东路

肇庆府、德庆府(本为康州)、英德府(本为英州)、广州、连州、韶州、南雄州、循州、惠州、梅州、潮州、新州、南恩州、封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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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西路

静江府(本为桂州)、庆远府(本为宜州)、昭州、梧州、藤州、容州、郁林州、浔州、贵州、横州、邕州、宾州、象州、柳州、融州、高州、化州、雷州、廉州、 钦州、琼州、贺州、南宁军(本昌化军)、万安军、吉阳军(本朱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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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路

福安府(本为福州)、建宁府(本为建州)、漳州、汀州、南剑州、兴安州(本为兴化军) 、 邵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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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府路

成都府、崇庆府(本为蜀州)、嘉定府 (本为嘉州)、彭州、绵州、汉州、简州、眉州、邛州、雅州、黎州、茂州、威州、隆州(本为仙井监) 、 永康州、石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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澶州府路

潼川府(原为梓州)、遂宁府(原为遂州)、顺庆府(本为果州) 、资州、普州、昌州、叙州、江安州(即泸州)、合州、荣州、渠州、怀安军、宁西军(又作广安军)、长宁军(本为淆井监)、富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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夔州路

重庆府(本为恭州)、绍庆府(本为黔州)、咸淳府(本为忠州)、夔州、万州、开州、达州、涪州、施州、思州、播州、云安军、梁山军、南平军 、大宁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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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路

兴元府、隆庆府(本为剑州)、同庆府(本为成州)、沔州(本兴州)、利州、洋州、阆州、文州、巴州、龙州(即政州)、蓬州、金州、阶州、风州、西和州(旧岷州)、大安军、天水军

利州即秦岭南,汉中与川北地方,从北宋神宗时始分峡西路 置利州路,南宋时成西北锁钥。开禧二年,吴曦之叛,曾以阶、成、和、凤四州附降于金,明年曦诛,恢复故境

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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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政策

南宋初期因战乱问题,人口骤减。为稳定社会秩序,鼓励流民回乡生产,宋高宗重视北方南下的流民问题,严令禁止杀婴,并对收养孤儿的人家给予奖励。绍兴五年(公元1135年) 下旨,遭受xxx破坏的州县,以垦垦田多少和撂荒多少,作为守令 (州县官)考课的重要标准之一,同时继续实行北宋时期的把xxx增减作为考课地方官的重要条件。具体规定如下:遭受xxx破坏的州县亲民官,到任和离任时,都要接收或交割xxx数,增者升官受赏,减者降职受罚。在南宋初期一系列政策推动下,南宋初期人口得到了增长。但绍兴十一年 (公元1141年) 南宋与金议和后,宋高宗赵构大兴士木,修建奢华的宫殿苑林,仅花园就多达 40 余所,大量消耗人力财力,剥削严重。同时由于南宋土地兼并严重,人口增长缓慢。

人口迁徙与分布

历时一百五十三年的南宋因战乱曾发生三次人口大迁移,xxx次是南宋建立之初,金人灭辽后,大举南侵,对中原人民烧杀抢掠,南宋人民被迫逃亡;第二次是蒙古南下进入中原,为使农田变成草场,发展游牧经济,蒙古大量屠杀中原人,以致南宋人口骤减;第三次是蒙元灭亡南宋时期,又分两个阶段。xxx阶段是灭亡南宋的准备时期,当时江北四川地区大批人口南徙,第二阶段是南宋理宗宝五年(1257)蒙元大举南攻,反复剿杀无辜人民,南宋人口骤减。

南宋由于xxx影响,人民向江南和四川逃亡,江北平原变得人烟稀少,尤其是准河两岸。与之对应,一些地方因社会稳定,出现了爆炸性人口增长,特别是巴蜀地区,汉水中游河谷地区成了人川的主要通道。但南宋后期,在蒙古军队的残害下,巴蜀地区人口骤减。另外江南西路 (主要今江西省,不含鄙阳湖以东地区)、福建路 (今福建省)、荆湖南路(今湖南东南部地区)、江浙地区等地区人口都出现大幅度的增长,其中江浙地区是南宋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

人口总量

南宋在政治上既是北宋的继续,其人口方面的政策规定与北宋相似。南宋执行着乾德元年的诏令,它的基本特点就是“女口不预”,以及一些僧侣无从考证,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人口都需加倍计算,并且只是最低的估计。据统计公元1124年南方约有1360万户,到公元1135年南宋境内约有1086万户、5650万人,平定民乱和和议后南方人口逐步恢复,至1162年南宋约有1162.26万户、6450万人,到宋高宗末年南宋境内的人口数量已接近北宋后期的水平。南宋中后期受xxx影响,人口增长缓慢。南宋人口大体以嘉定十六年(公元1123年)统计为准,再加少数民族人口约490 万(按分析北宋统治区少数民族人口 550 万,减去陇西地区 60 万),共约6154 万(不含云南地区),每平方千米30人。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教授吴松弟和葛剑雄考虑到隐户问题认为嘉定十六年(公元1223年)应有1550万户、8060万人。

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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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

官制

南宋继承了北宋“强干弱枝”政策,在中央地方权力、官僚机构、司法、军权等方面加强中央集权的系列措施。从用人制度上看,南宋是“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时代。南宋初期,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及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枢密使、副使、知枢密院事、签书枢密院事等职位,统称为执政,与首相一起称为宰执。从此,首相成为全国最高行政官,尚书省只负责六部,执行政务。由首相和次相负责朝务,对皇帝负责。宋孝宗乾道八年(公元1172年),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法律

根据宋史研究中心副主任郭东旭先生对宋朝法制的考察,南宋基本继承北宋的法制体系。两宋三百年间立法在行政立法、民事立法、财经立法等方面取得了超越隋唐的成就,两宋主要的立法活动是修订《宋刑统》,编敕、编例、编制条法事类。

《宋刑统》:在北宋修订完成,南宋延用。

编敕:是普遍适用效力的一种立法活动和法律形式,但宋代编敕均已失传。

编例:分为断例和事例。断例是可以作为断罪定案的成例事例,又称为“指挥”;把对审判具有指导意义的判例编纂成集的立法活动,叫做编例,由此而产生的这种案例集也泛称编例。宋神宗时,就出现了“以例破律”的情况,此后历代皆是以例为用,南宋时这种现象达到顶峰。南宋时例的发达和编例的出现及其强化,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基本法典与其他法规的权威性。

编制条法事类:是宋朝出现的一种独特的法典编撰形式。它是以事类(公事性质)为标准分门(篇章)编纂的法规大全,每项事类中同时收入相关的敕、令、格、式、申明等。条法事类的出现改变了以往法典编撰过程中以法律性质作为编撰标准的做法,是宋朝法典编纂体例上的又一创新。南宋时有《淳熙条法事类》和《庆元条法事类》。其中南宋宁宗嘉泰二年(公元1202年)七月颁布的《庆元条法事类》是保留下来的惟一事类汇编。因其奉诏于庆元年间而颁行于嘉泰年间,故兼称《庆元条法事类》《嘉泰条法事类》,凡437卷。所收为南宋初年(公元1127年)至庆元年间(公元1195—1200年)敕、令、格、式和随敕申明,分职制、选举、文书、榷禁、财用、库务、赋役、农桑、道释、公吏、刑狱、当赎、服制、蛮夷、畜产、杂门共16门。

同时在南宋,司法官员审判依据多元化。在南宋,地方官员利用各种手段,包括正式和非正式的方法,进行案件侦查和审判,旨在查清事实和实现正义。这些官员为百姓提供了真实有效的帮助,能够让受冤的人得到平反。

地方

官制

宋代地方实行州、县两级的行政机构,与州平级而又根据它们的重要性与作用不同,还有府、军、监三种建置,一般都称“州郡”。为限制州郡长官的权力,又在州郡之上设立路一级的监察区。州郡长官分别称为知州、知府,知军和知监,统掌本州郡的政务。州郡下面是县,长官称县令或知县,另设负责文书和财赋出入的主簿,负责治安的县尉,但小县也不全置。州郡长官全由朝官担任,根据州郡大小、事务多少,他们的品级很不一样,甚至有前任宰相出任知州的,故称为判州事。至于幕职州县官,一般都由选人一级的低级文官充任。

在路的一级,设有安抚使司、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等彼此既平行又互相监督的机构,它们分别代表中央掌管和监察所属州郡的军政、财政、刑政、农田水利和赈灾救荒等事务。其中,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常平司总称为监司。在南宋初期,由于军事不稳,安抚司取代其他监司,成为路级最重要的管理机构。随着和议达成和南宋政权的稳定,安抚司衰退。南宋中期至末期,四个主要的路级机构的权力被新的高级政区机构,如宣抚司、制置使司等取代,使得原路级机构成为执行机构。由于南宋末年地方社会贫穷,确保税收的充足成为了这些机构的主要任务,其功能更加偏向财政事务。

赋税制度

南宋时期赋税制复杂多样,有经界法、义役法、括田法、公田法、“二税制”(即秋税和夏税)等。

  • 经界法

经界法是南宋时期一项重要的土地管理政策,旨在核实私家农户纳税耕地的实际面积,以确保政府的赋役收入并实现赋均役平的目标。在南宋初年,由于战乱和版籍残缺,赋税征收失去了依据,导致官僚、地主和豪强与地方官吏勾结。南宋政府委托李椿年负责实施经界法。

具体实施经界法的方法如下:首先,在转运司下设立了专门机构“措置经界所”来执行经界工作。然后,以“都”为经界的实施单位,要求官户和民户按照规定填写“砧基簿”,上面写明户主姓名、田地面积、四至、丘段、土地来源,并附有地形图。填写完毕后,保正会召集田主和佃客逐一核实和确认,并在图籍的四至处押字,同时上报经界所。经界所会派官员按图勘验和核实,如发现不实之处,将予以处罚。砧基簿经过勘查核实后,成为田地所有权的证明。未来的土地交易必须出示砧基簿和契书到县级机关进行批凿,否则将不被承认为有效交易。没有上报砧基簿或填写虚假信息的田地,一经查实将受到惩罚。每个县存有一份本乡砧基簿,另外还制作了三本备份,分别存放在县、州和转运司。

李椿年在经界法中引入了砧基簿和地形图的创新做法。但之后王铁简化了手续,取消了核心环节,田地信息的真实性难以保证,经界法失去实效。

  • 义役法

义役起源于南宋初年的浙东地区,并逐渐在浙西、福建等地推行,持续至南宋末期与差役并行。义役的实施经历了成功和失败的案例,初期成功较多,但中期以后失败案例增多。

义役最早由浙江省松阳县民间xxx。宋代县乡两级政权机构庞大,吏役名目繁多,日常事务由吏承担,但吏役无俸禄,由地方官按民户资产分配。为了应对保正、保长、户长的役务,松阳民间开始出现了“义役”制度。义役的具体做法是以一个乡或一个都为单位,由应役户出田或购买一定数量的田地作为助役田,所收取的田租用于支付应役费用,出田的数量根据贫富不同而不同。直到1171年,范成大担任中书舍人时再次上奏推广义役制度,才得到朝廷的同意。此后,政府将义役制度作为正式制度加以推广,逐渐由民间创设发展成为“官督民办”的形式。各地纷纷效仿。到了淳熙十一年(1184年),监察御史谢谔的奏议推动了义役法在各地继续推行。

在南宋末年,文天祥在为家乡江西吉水县永昌乡的义役所写的序文中肯定了义役,并指出差役的弊端。

  • 括田法

括田法是南宋时期为了解决财政困难而实施的一项经济措施。在淳祐七年(1247年),为增加财政收入,宋理宗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他设立了田事所,并任命史宅之为提领官,负责括田法的相关事务。同时,计院检阅、右司赵与膺担任参详官,赵与誉和谢献子负责文字工作,协助史宅之。括田法的目标是将南宋各地的围田、沙田以及没官田等纳入国有,统一由田事所进行管理和经营,收入归朝廷统一支配。此外,在淮西地区、两浙地区和江东等地设立分司,派遣朝廷官员到各州县,负责测量和确定公田界限,并具体执行中央政策。在括田法的实施过程中,由于下级官吏的偏差执行,不属于公田的土地也被错误地纳入,对待民户的标准也不一致。民户为了避免被括抄,争相贿赂地方官吏。随着赵与膺、史宅之等负责人去世,括田法最终被废除。田事所收入的公田归安边所统一管理。

  • 公田法

宋理宗在贾似道的建议下,推行公田法。该法案的初衷是解决军饷供应和财政问题,通过回购官田来解决。公田法的实施由刘贵良负责,最初在各郡设立专门官员负责管理,后来由路级机关直接管理。公田法的价格和对象发生了变化,原本针对官户的政策转而实行派买,回购价格也大幅下降。然而,地主们对此失去了积极性,使得回购公田变得更加困难。

在公田法实施过程中,遭遇了各种反对声音。一些大臣、学士、太学生、宗学生和武学生纷纷上书批评公田法,要求废除该政策。但在宋理宗的支持下,公田法继续推行,并镇压了反对者的声音。贾似道在咸淳十年(1274年)被罢免后,公田法受到影响,大臣们再次上书要求废除该法。尽管朝廷原计划将土地归还原佃主,但由于军情紧急,最终未能实施。南宋灭亡后,这些公田全部被元朝政府没收,并赐给了蒙古贵族。

  • “二税制”

“二税制”起源于北宋,又叫田税,是按照土地质量好坏,分夏秋两季征收。到了南宋时候,为了增加收入,政府在收税的时候采取一些方法来增税,具体有正税及加耗、和籴、加大量器、折帛钱、和预买等方式。

正税及加耗:南宋初年加耗是临时性的。加耗有一斛取五斗的,也有一斛取一斛,后形成制度固定下来,并形成恶性发展,南宋晚期,甚至出现正税一石,加耗至二石五六者。

和籴:本为宋政府粮食短缺,置场按价收买粮食的一种制度。“绍兴和议”后,有官府置场收买的,并搭配钱、银,变成一种硬性的摊派,变成了附加税。

加大量器:南宋中期以后,官府采用民间加大的升斗对农民进行征税,各地不一,有的地方税米多量一倍以上,有的地方甚至增加到二倍以上。

二税中的夏税按亩出绢、布等丝麻织物,正税沿袭北宋,附加主要是折帛钱与和预买。

折帛钱 :农民在夏税纳绢时,按市价折交现钱,称为折帛钱。但南宋时,农民往往被迫以市价的二倍到三倍的价格交纳折帛钱。

和预买 :南宋时政府向民间买绢,当时不给钱,之后给物或钱。原来和买时,官府还给钱、给盐,南宋中期以后,都变成了白科,一折为钱,再折为银,越折越多。

除了正税之外,南宋还以军事需要设立名目来向民间纳税。

南宋设立的税收

名称

始征时间

征收对象和岁额

经总制钱(经制钱和总制钱的合称)

南宋初年

两种税都是官府在榷茶、盐、,及卖糟、田宅牙税、楼店务房钱等税收中,每千钱增收五十六文头子钱,多时约占南宋全部税钱的四分之一以上

月桩钱

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

原从上供、经制等钱中支出,但不足需要,于是就想办法进行敲诈勒索,名目繁多,有曲引钱、纳醋钱、卖纸钱、户长甲帐钱、保正牌限钱、折纳牛皮筋角钱等,月桩钱多时,全国总数曾达四百五十三万余贯,少时也有三百九十万贯

版帐钱

南宋初年

非法妄取,其名目举不胜举,知不甚知,并以两浙尤甚,岁额没有统计数字

两川激赏绢

建炎四年(公元1130年)

今四川地区按户等输纳,以助军赏,每年三十三万余匹

称提钱

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

在益、梓、利三路盐茶酒课及租佃官田应输钱上,每千别加三十钱,每年共得四十三万缗

教育制度

中央官学:南宋的教育制度是承袭北宋,官学有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主要有太学、武学、宗学、律学、算学、书学、医学、画学八所,其中宗学为赵氏宗室子弟而设。南宋建炎(1127一1130)年间设国子监,只有国子监生三十六人;绍兴十三年(公元1143年)设立太学,太学设置仍仿北宋三舍法,生员名额700人,以后有屡增名额,到绍兴十六年(公元1146年)外舍生已达1000人,内舍生100人,上舍生30人,总数1130人。

太学的最高长官为祭酒,一般以学行卓著的四品官员担任,副长官是司业,为正六品官。下面还设国子监丞、博士、学正、学录、学谕等官。太学学习内容是经术、诗赋和策论,基本与科举考试的内容一致。太学之外的官学设置的课程各有不同,如武学课程内容为《七书》兵法和弓马、步骑射,根据成绩不同可以授予相应的官职,也可参加武举;医学学习《素问》《难经》《脉经》《巢氏病源》《三部针灸经》等,根据成绩可以授予医职。

地方官学:南宋的地方官学比北宋发达,首先,南宋在各个州县都设立了公立学校,如南宋两浙路就有七十四所公立学校。其次,南宋的县学扩张很快,如当时建康府学的校舍总数为一百二十五间,其中主要建筑有大成殿、祠堂、御书阁、讲堂、议道堂、教授东西厅、斋舍、直舍、祭器库、公厨、钱粮厅、射圃等。州县学的学习内容与太学大同小异。考试办法为:每十日参加一次习试(练习性的测验),每三个月举行一次堂试,生员根据积分多少升学。

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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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与金

南宋与金的关系是宗藩关系,对峙之初,两国之间xxx频繁。绍兴八年(公元1138年),两国初次达成和议,南宋向金称臣,每年向金朝交纳岁贡银绢五十万两匹,金、宋两国结成了君臣关系。绍兴十年(公元1140年),金朝撕毁和议伐宋,南宋几路大军北伐取得胜利,其中岳家军逼近汴京。次年冬,宋金再次达成和议,宋对金奉表称臣并纳贡。绍兴三十二年(公元1162年),宋、金再次交战,征宋的金主海陵王完颜亮去世后,即位的金世宗完颜雍派使者表现出和平的姿态。隆兴二年(公元1164年)宋金达成和议,改金、宋君臣之国为叔侄之国,宋主称金主为叔父,双方往来文书为平行文书,交纳的银、绢有所减少,即献银二十万两,绢二十万匹;金归还或割让宋海、泗、唐等六州。自此双方保持了四十多年的和平状态。开禧二年(公元1206年),南宋北伐失败,两国于嘉定元年(公元120年)三月再次议和,这次议和增加了岁币的数量,还多了三百万贯的犒军费。端平元年(公元1234年)南宋联合蒙古将金灭亡。

南宋与高丽

南宋初年,高丽曾有与南宋朝廷通好之意,如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闰四月,高丽国王派礼部员外郎崔清等向南宋入贡黄金、白银、绫罗、人参等物,宋高宗接见贡使,回复答谢诏书后遣还贡使。之后,高丽不再遣使到南宋,南宋也担心与高丽交往会被金朝利用而不利于国防,故南宋与高丽不复保持邦交关系,两国交往只保持在地方层级上。

南宋与西夏

西夏与宋朝本为藩属关系,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西夏不再向南宋称臣,南宋与西夏从宗藩关系转变为平等的国家关系。同年,南宋谋划抗金北伐,想要与西夏结盟,派遣使丞到西夏请求结盟,但被西夏皇帝乾顺拒绝入境。建炎四年(1130年),南宋再次联系西夏,乾顺依旧不予回应,之后,南宋与西夏关系暂绝。绍兴二年(公元1132年),金国攻打西夏,西夏国王乾顺派遣使臣到南宋请求通好,此后双方虽保持联系,但因双方都缺乏诚意,两国关系并无实质性突破。绍兴十一年(公元1141年),南宋与金达成“绍兴和议”,南宋与西夏领土上不再毗邻接壤,此后五十余年间南宋与西夏几乎断绝关系。

南宋与交趾

北宋时交趾已由南疆藩镇变为属国,南宋初期延续北宋惯例,也授予交趾统治者交趾郡王等封号。淳熙元年(公元1174年),宋孝宗下诏赐安南国名,册封李天祚为安南国王,南宋提高了交趾的地位。

南宋与大理

南宋时期,大理是南宋获得战马的新途径,马匹是推动南宋与大理往来的重要动力。宋高宗时,大理几次请求入贡,但朝廷只购买马,拒绝接受朝贡。南宋对大理的外交政策是隔离,只接受博马交易,不接受其进京朝贡。后大理成为蒙古藩属后,南宋与大理关系急剧恶化。当时南宋四川地区拒绝大理使臣人境,并且四川地区还曾突袭大理,同时南宋两次命令广西平反蒙古藩属大理等国的叛乱。

南宋与南海诸国

由于地理原因,南宋与陆上西北国家没有往来,主要与海路而来的诸国发展朝贡关系。占城、三佛齐、大食、真腊王、真里富等国都遣使到南宋,南宋也对这些国家进行过多次册封。如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南宋占城国王“检校太傅、加食邑”,授真腊王“检校司徒,加食邑”。

南宋与蒙古

南宋与蒙古最初密切往来是联盟抗金。绍定六年(公元1233年)蒙、宋联合攻金,端平元年(公元1234年),金朝政权在蒙古和南宋的联合夹击之下终告灭亡,结束了宋金之间长达100余年的对峙。

金亡之后南宋与蒙古敌对,南宋开始抗蒙xxx。从端平二年(公元1235年)至淳祐元年(公元1241年),蒙古七次攻打南宋,占领南宋江北的大片国土,后蒙古内乱攻宋暂缓。宝祐二年(公元1254年),蒙古灭大理后,多次进攻南宋,到景炎元年(公元1276年)占领临安,南宋朝廷投降。

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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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制度

南宋初,宋军经历了从大部溃散到重新编组的过程。南宋的军种大致可分“屯驻大兵”、禁兵(包括系将禁兵和不系将禁兵)、厢兵、土兵和马手五类。南宋初设御营军,改名神武诸军,大致成为川陕以外东南地区的正规军。建炎元年(公元1127年),考虑到当时枢密院和三衙已有名无实,各军“皆在行朝,不相统一”的现状,宋高宗下令另设御营司“以总齐军中之政”,由宰相和执政分别任御营使和御营副使,掌管御营军。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宋高宗下诏御营司只掌管他直接统率下的行在五军,次年六月,罢御营司。

南宋中期至后期的军制演变,大体有三个方面:一是一般由文臣担任的宣抚使、制置使等,逐渐剥夺了各屯驻大兵都统制的指挥权;二是在各屯驻大兵之外,又创设各种名目的新军,逐渐成为正规军的主力;三是各屯驻大军的兵力逐渐减削,降居正规军的一小部分。

武器装备

长期xxx的压力,朝廷的重视,南宋在火器、战船等武器装备方面有创新和突破。南宋的长兵器主要有长刀、长枪、大斧,短兵器主要有短枪、短刀、剑和铁鞭。南宋的抛射兵器,除传统的弓、弩之外,增添了炮,即使是传统的弩,南宋在形制和威力方面也有很大改进,有的弩射程达240余步,可穿透马甲和头盔。火药兵器主要有火炮、火枪、火箭、突火筒、火蒺藜、铁火桶、铁火椎等,其中火枪就有长竹杆火枪、飞火枪、突火枪三种。南宋后期,军队改进和发展了铁火炮,其威力增大,种类增多,主要有合碗式、铁罐式、葫芦式、圆球式四种。同时南宋军民在抗金中,一方面利用纸壳火球的燃烧,焚烧金军的人马和战具,另一方面把纸壳火球为初级爆炸性火器,炸击金军人马。

南宋的甲胄,按材质分类,有铁甲胄和皮革甲胄,按照军士使用武器的种类区分,主要有“枪手甲”“弓箭手甲”“弩手甲”“马甲胄”等。南宋的战船形制多样,有马船、车船、楼船、无底船等。船上的武器装备也非常丰富,除了传统的刀、枪、弓、弩之外,还增加了火器。

地方武力

为巩固政权,减轻朝廷的压力,以渡过生存的危机,宋高宗君臣在重建国防与军政体系的同时,认识到地方武力因地制宜、保乡卫土,协助正规军作战的重要性,形成了两种性质的地方武力。一是民间自卫武力,由当地百姓自动筹措财源、枪械,组织而成的xxx团体。二是由当地官员筹措财源、枪械,招募当地民丁,加以组织、训练的地方性军队。地方性军队由地方官员直接领导,受中央的指挥、调度。南宋比较重要的地方军有:湖北神劲军楚州武锋军、扬州强勇军、成都义勇军、广东摧锋军、福建左翼军等。

经济

编辑

农业

开垦面积不断扩大:南宋国土面积比北宋约减少五分之二,但农业生产发达地区都在南宋境内。南宋初,除四川、广南等地外,东南一带遭受严重的兵燹破坏,明州(今浙江宁波)、洪州(今江西南昌)等地都遭受金军屠城的惨祸。但是,大量的北方劳动人民南迁,与南方农民共同劳作,使难弄的农业很快得到恢复和发展。随着人口的不断增长,垦田面积也不断扩大。南宋平原地带已大部垦辟,如浙西平江府、两川地区,在山陵地区,还到处“垦山为田”,开垦了大批梯田。“梯田”一词即起源于南宋。

农业技术发展:随着开垦面积的扩大,农业灌溉也在提高,五十年内,南宋各地就兴建或修复较大的水利工程,如潭州(今湖南长沙)的龟塘,可溉田万顷;镇江府练湖的七十二源,溉田在万顷以上。与此同时,农具也在不断改进,铁,镬头、铡刀、镰刀等形制也有改进,轻巧耐用。戽水灌田的龙骨翻车,有全用脚踏和用牛拉的两种,已为南方农民普遍使用。南方山田的大量垦辟,使用了高转筒车,依靠水力推动,引水上山。

租佃制发展:南宋农业最显著的特点之一是租佃制发展到前所未有的历史阶段,即没有土地的贫困户可以靠租种土地解决生活问题。南宋王朝的统治阶级——地主(田主)占有80%以上的生产资料——土地资源,他们主要靠剥削佃农的剩余价值发家致富,同时也向国家交纳巨额税赋,与农民共同创造及铸就了南宋较高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

种植种类多样:南宋农业种植类型多样。南宋遍植水,品种多至上百种,早熟丰产的占城稻得到进一步推广,xxx提高了稻米的产量,当时,上等田亩能收五六石粮食, “苏(州)湖(州)熟,天下足”的谚语由此而来。除了水稻,随着北方人口大量南迁,各地种麦面积增加,南宋出现了“天下百姓皆种麦”的景象。经济作物棉花桑树果园等种植的范围和产量也在不断增加。

总的来说,由于南宋政府采取兴修水利、鼓励垦荒的措施,加上北方人口的大量南移和广大农民的辛勤劳动,南宋时期,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比唐代提高了两三倍,总体发展水平xxx超过了唐代。南宋时期农业的发展使江浙地区在元初成了中国农业最为发达的地区,出现了中国南粮北调的新格局。

手工业

纺织业

南宋纺织业仍可大致分为官营和私营两大类。官营纺织业主要分布在两浙和四川地区的大城市,如杭州、成都,南宋少府监所属的绫锦院、文思院等机构专门负责纺织品的织造。南宋的私营纺织业若按产品生产部门分类,可分为官僚、地主庄园的纺织手工业、寺院纺织业、与农业结合的家庭纺织手工业和纺织专业户及其作坊。

南宋时丝织布技术有了新的提高,如苏州、杭州、成都三个著名的官营织锦院,就有“换综”、  “厢杼”、  “练染”、  “纺绎”等比较精细的分工,产品类型多且精致美观,超过了北宋时期。麻织业在南宋时也继续发展,广西所织的柳布、象布很畅销,瑶族的蜡染法染制的染花布尤为精致,这种蜡染法是当时我国境内染斑的最高水平。另外,棉纺织业的发展是南宋纺织业中的新成就,当时棉纺已经有了铁铤、弹弓、纺车、织机等生产工具。从此,棉布逐渐代替了麻布,成为人们穿着的主要物品。

南宋花边单衣(局部细节)

制瓷业

南宋制瓷业规模宏大,如解放后在江西吉安市郊永和区发掘的吉州窑遗址,面积可达二十余亩。瓷器堆积有的地方达二十公尺之厚。南宋的制瓷业在继承北宋瓷业的基础上有发展,北方名窑如官窑、定窑、汝窑等战乱破坏而衰落,大批工匠迁到南方,给南方带来了技术力量和优良工艺,江南成为全国制瓷业的中心。如景德镇的瓷器质地精良,几乎与玉器无别;杭州凤凰山下修内司官窑所产瓷器,胎细、釉润、色青带粉,极为精致;浙江龙泉所产传统青瓷称为上品。景德镇青白瓷有“饶玉”之称,与真定红瓷、龙泉青瓷成为南宋三大名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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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目录
  1. 国号
  2. 历史
  3. 重建赵宋
  4. 仓皇南渡
  5. 时局动荡
  6. 和议之争
  7. 岳飞收复失地
  8. 坚持和议之策
  9. 第一次和议失败
  10. 绍兴和议
  11. 宋孝宗中兴
  12. 隆兴和议
  13. 乾淳之治
  14. 走向衰败
  15. 端平更化
  16. 蒙古南侵
  17. 投海国亡
  18. 疆域
  19. 行政区划
  20. 人口
  21. 人口政策
  22. 人口迁徙与分布
  23. 人口总量
  24. 内政
  25. 中央
  26. 官制
  27. 法律
  28. 地方
  29. 官制
  30. 赋税制度
  31. 教育制度
  32. 外交
  33. 南宋与金
  34. 南宋与高丽
  35. 南宋与西夏
  36. 南宋与交趾
  37. 南宋与大理
  38. 南宋与南海诸国
  39. 南宋与蒙古
  40. 军事
  41. 军事制度
  42. 武器装备
  43. 地方武力
  44. 经济
  45. 农业
  46. 手工业
  47. 纺织业
  48. 制瓷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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