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策略的特征
编辑合法性
这是指商标的设计与使用要符合法律的有关要求与规定。厂商及商标设计者不应采用这些图案作为商标。
新颖性
商标设计应具有独特的构思,新商标与原有商标比较有明显的区别与差异。新颖性是体现商标说明商品来源这一本质特征的必要条件。
表现性
商标只有通过一定的形式才能得到表现。实体、音响、气味是表现的常用形式。实体商标包括平面商标与立体商标两种。平面商标即商品的平面区别性商标,在数量上居于首位。立体商标是以一定的立体形状作为商品的标记。例如,美国的“可口可乐”公司将可口可乐瓶形作商标注册。音响商标是将某种特定的声音作为商标注册,通过这种音响来区别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例如,广播电台将一段独特的音乐作为商标注册,以区别于其它广播电台。气味商标则是以一种特定的气味代表某种商品。这种商标目前还很少使用。
商标功能
编辑商标之所以被企业广泛采用,并成为竞争的重要手段,是由它的内在功能所决定的,一般具有以下功能:
选购商品
随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上商品不仅种类日益增加,而且花色品种越来越复杂。因此,一方面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要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在客观上也带来了选购上的困难。怎样才能很快地在众多类似的商品中寻找到所需要的商品?商标为此提供了到购作用。商标是商品的脸谱,消费者凭借商标可以区别商品的不同来源,准确地识别与挑选商品,这是商标最本质的、最重要的功能。
商品特征
第 一,商标能够说明商品的质量。对于同一种商品,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可以运用不同商标代表不同等级的商品质量,因而赋予了商标说明商品质量的功能。例如,一提“五粮液”白酒,则代表了另一种质量的白酒。因此,商标的这一功能,可以明确企业的责任,监督商品质量,同时帮助消费者正确选购所需求商品;
第二,商标代表一种商品的历史。例如,人们提到北京“六必居”商标,就会联想到它100多年的畅销史,而提到一种新的酱菜的商标,则会意识到它是问世不久的新型酱菜。这样,人们便可凭借自己的价值观取选择购买。
第三,商标代表商品的价格。名牌商品价格高,非名牌商品价格低,这是人们头脑中印象最深的市场现象。由于商标能够给消费者提供较为稳定的价格印象,因此,消费者可以根据商标判断商品的定价是否合理,并据此做出购买与否的决策。
第四,商标代表商品的内在特性。例如,南京洗衣粉厂生产的“美佳”洗衣粉,其特点是含有酶的成分,因而它对洗清有机物污渍有特殊的效果,这是“美佳”洗衣粉与其他洗衣粉的个性差别,“美佳”商标代表着这种商品的内在特性。而“白玉”牙膏则说明这种牙膏除含有一定的甘油、薄荷脑外,还有水果味的特色。
装饰美化商品
商标是工艺美术作品,一般有精美的图案、流畅的线条构成五彩缤纷,各具特色,可对商品起到很好的装饰作用。一个好的商标设计,可以增强商品的美感,给人以赏心悦目的感受,从而提高商品身价,扩大商品销路。
宣传促销商品
在市场营销过程中,企业可以通过商标独特的名称、优美的图案、鲜明的色彩、生动的形象来表明商品,吸引顾客,刺激购买。例如,在商店广告宣传中,大部分是以宣传商标、突出商标为内容的。这是因为:商标有着特定的文字、图案和色彩,能够在人们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有利于迅速打开商品销路;由于商标代表着商品的质量与企业信誉,宣传商标容易获得消费者的信任,增加消费者购买的安全感。尤其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因为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又达到一定质量标准,能很快为消费者接受与承认。
维护经营者利益
一些优质名牌商品,由于深受广大消费者欢迎,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往往容易被不法厂商所仿制,鱼目混珠,以假乱真。由于商标注册后,受法律保护,具有排他性,可以有效的仿制这种现象的发生,保护企业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商标价值
编辑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商标也具有价值,这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经济价值
商标是一种物质产品,在它的生产过程中也要投入一定量的社会活动和物化劳动,这些劳动投入以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即是商标的经济价值。它构成企业有形财产的一部分。商标的经济价值是由两部分贼组成的,一是商标制造过程所花的费用(市场调研费、设计费、印刷费、原料费等),二是在取得商标法律保护过程中所花的费用(注册费、续展费等)。
信誉价值
商标信誉是指商标在市场上的声誉和知名度,其高低有商标所代表的商品市场占有率等因素决定。商标的信誉价值是企业的无形财富,它可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开拓市场。如美国的“伊伯娜”牙膏,在1968年以前一直有必治妥公司经营,1968年初,该公司放弃了此产品。两位明尼苏达州商人购走了该牙膏商标,调成新的配方后,仍继续使用与原来类似的轻管包装,虽然并无促销活动,但仅在7个月内,销售额就达20万美元,伊伯娜商标的信誉在其中起了关键作用。
权利价值
商标的价值与商标专用权有密切联系。商标专用权表现为一种财产权,商标专用权转移的实质是一种财产交换关系,并由此表现出商标的权利价值。如北京一家著名的烤鸭店,在国外与外商联营开设分店,其中仅以商标使用作价,便占中方投资的15%,这就是商标的权利价值。由于只有经过注册的法律程序商标才能获得专用权,所以权力价值仅为注册商标所有。
艺术价值
商标是知识产品的一种,是人类脑力劳动的结晶,它的艺术价值一是表现在它能够引起消费者对商品的偏爱,扩大销售;二是它本身就是艺术产品,其艺术价值往往超过商品本身的价值。
设计要求
编辑要是商标充分发挥其功能,体现出应有的价值,在商标设计时需符合一定要求。这些要求是:
美观新颖
商标美观大方,构思新颖,别致有趣,不落俗套,才能引人注目,在消费者心目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品形象,激发购买欲望。简单鲜明,构思流畅,色彩明快,才便于顾客记忆和识别,留下深刻的印象。
体现特色
商标应能充分体现商品的性质、特点和风格,表现商品的特色,这是商标成功设计的基础。只有体现商品特色的商标,才能对顾客产生吸引力。这一特色可通过商品的结构和形状来反映,也可以间接地以它物为象征加以表达,还可以借用某种机智趣味的形象与来描述。如“雪花”(冰箱)、“洁银”(牙膏)、“声乐”(收录机)、“可口可乐”(饮料)等商标,都是较好地体现了商品特色的传神商标,极富感染力。
与市场适应
企业的一切活动包括商标设计在内,都是围绕目标市场运作的,因此,商品的商标须与企业的目标市场相适应,包括商品的名称、图案、色彩、发音等都要考虑目标市场的风俗习惯、审美观点、语言等方面的要求。这样设计出的商标,才能为消费者所接受,达到预期目的。
避免雷同夸张
对设计巧妙的商标是应该学习和借鉴的,但不能盲目效仿,以致造成雷同。这不但会失去自己商标的特点,给人们以似曾相识的感觉,印象淡薄,还会引起顾客心理上的反感和企业间的法律纠纷。商标设计运用一定的艺术是必要的,但不能过分夸张,脱离生活实际,给人以莫名其妙的感觉,带来不良效果。
符合法律规范
国家制定的商标法,是进行商标设计的重要依据。如商标法规定:商标不能使用与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等相同或类似的文字、图形;不能使用在政治上有不良影响的文字、图案;要尊重民族风俗习惯,内容文明、健康等等,都是商标设计所必须遵循的。
种类
编辑使用与不使用
选择不使用商标的策略,主要由下面三种情况:
第 一,从商品本身的性质来看,有些商品不可能在生产过程中形成一定的特性而与其他商品相区别,消费者在选购是也没有识别商品来源的要求象一些蔬菜、水果和电力等,可不使用商标。
第二,从商品经营的特点看,有些商品属于国家计划品种,由国家统一经营,象特殊钢材、飞机、大型设备等,可不使用商标,但需要附有质量标准、产品规格、厂家名称、地址等情况说明,以对商品负责。
第三,从消费者习惯来看,人们长期习惯于无商标商品,象食盐、糖、熏肉等,可采用无商标策略。现实生活中,市场上流通的商品大部分都有商标,无商标的商品比重很小,并且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还有继续缩小的趋势。这是由于一些企业在营销实践中逐步感到,仅用厂名等代表商品的质量和信誉有很大的局限性,不利于竞争能力的发挥。目前,在一些发达国家,市场上的商品几乎无一例外地使用商标。象蔬菜这样历史上从未使用过商标的商品,也通过塑料袋等特别包装贴上商标。
统一与个别
统一商标策略,是指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均使用同一商标。如青岛海尔集团的电冰箱,用的都是“琴岛海尔”商标。实行统一商标策略的优点:是在推广新商品时,可节省商标设计费、注册费、续展费等有关费用;一次性广告宣传,能使所有的商品受惠;若老商品在消费者中具有较高的信誉,则可带动新商品很快打开销路。采用统一商标策略,其商品必须是同类或类似,且档次基本一致。否则,不宜使用。
个别商标策略,是指企业根据商品的不同情况而采用不同的商标。它主要适用于四种商品:
第 一,不同类别的商品。如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不同种类的汽车,就分别使用了“卡迪莱克”、“别克”、“奥斯英比尔”、“潘蒂克”、“雪佛兰”等多个商标;
第二,不同档次的商品。一般来讲,当生产经营的商品档次不同时,应分别设计商标;
第三,不同品种的商品。即品种不同,使用不同的商标;
第四,新商品。使用个别商标策略,可使企业的整体声誉不受个别商品声誉降低的影响;分散商标使用过程中对企业的风险威胁;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的灵活性。
单一与多种
单一商标策略就是商品知识用一种商标。它的好处是成本费用低,便于管理。
多种商标策略就是同一种商品使用两种以上的商标。企业采用多种商标策略的目的在于是两种商标彼此比较,自我构成一种竞争态势,以吸引消费者注意。如一家化工厂生产的洗衣粉,先以“美佳”商标投放市场,之后又以“快乐”商标同时投放。结果,虽然“快乐”抢走了“美佳”的一部分市场,但洗衣粉总的销售量大 大提高。
保留与更换
一般来说只要商标在市场上还有一定声誉,还能使商品销售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就应保留继续使用,采用保留商标策略。
当易商标或由于设计上的原因、或由于管理上的原因、或由于消费者爱好转移等在消费者心目中形象不佳,声誉受损,致使商品销路受到严重影响时,可考虑采用更换商标策略。更换商标有四种途径:一是骤然改变,即重新设计,以受到令人耳目一新的效果;二是缓慢改变,即新商标在一定时间内保留旧商标的某些特点,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步过渡到新商标上来。这一途径费用低,风险小,但效果不如前一种显著。
注册与不注册
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采取注册商标策略,还是采取不注册商标策略,主要考虑企业规模和商品特点两个因素。
第 一,从企业规模来看。因规模较大的企业生产能力强,设备技术力量雄厚,经营管理组织系统相对健全,能够稳定地生产产品,为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一般来说应采取注册商标策略。反之,则采用不注册商标策略。
第二,从商品的特点来看。
(1)对于较为稳定地生产一种或几种商品的厂家。应采用注册商标策略;而对于生产一次性商品、临时性商品、季节性商品、不定型商品和原材料没有保证的商品的厂家,则宜采用不注册商标策略。
(2)当商品市场寿命处于投入期时,因风险大,成功的把握小,最 好运用不注册商标策略进行试销,以免得投放失败,给企业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和信誉损害;当商品处于市场寿命成长期时,为了扩大商品宣传,加速其向成熟期过渡,应采用注册商标策略;当商品处于市场寿命成熟期时,若成长期未能及时注册,这时应予以注册。但若已经到了成熟期的晚期,再申请注册对企业就不利了,因为企业的商标信誉很容易受到即将到来的衰退期的影响;当商品生命处于衰退期时,一般以实行不注册较为有利,它既可减少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又可以集中力量开发新商品。
(3)如果商品销货范围较广,应采取注册商标策略,以便在较大的区域内促进商品销售。反之,若商品的销售范围较窄,销售量有限,象某些民族商品,则以选择不注册商标策略为宜。
内容由匿名用户提供,本内容不代表vibaike.com立场,内容投诉举报请联系vibaike.com客服。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vibaike.com/5218/